
当事人在2018-2020年间,与第三人共同为村委会完成多项工程施工。工程结束结算后,村委会却以合同无效、债权转让重复计算等理由拒付工程款。当事人陷入困境,后来委托了江苏恒山律师事务所的魏雅雯律师。最终,魏律师凭借专业能力和不懈努力,帮当事人要回了244750元工程款及相应利息。
在南京市,有这样一位朴实的村民,他平日里以承接一些小型工程为生,努力维持着家庭的生计。2018年至2020年期间,他与第三人承接了当地某村委会的多项建设工程,包括道路维修、护坡工程、环境整治等。他们按照合同要求兢兢业业地完成了所有工程,并与村委会进行了结算,开具了足额发票。然而,村委会却一直拖欠工程款,这让他陷入了深深的困境。
面对村委会的无理拒付,村民感到愤怒又无助。自己辛辛苦苦完成的工程,却得不到应有的报酬,他不知道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在朋友的介绍下,他找到了江苏恒山律师事务所的魏雅雯律师。魏雅雯律师自2019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承办案件逾400件,尤其擅长合同纠纷案件,秉持着“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女性律师特有的细致和敏锐处理案件。
委托魏律师后,她迅速展开行动。连夜帮当事人整理了多年来的合同、结算清单、发票等资料,申请财产保全以防止村委会转移财产。在办案过程中,魏律师每周都会主动向当事人通报案件进展,微信回复几乎不超过半小时。每次庭审前,她都会跟当事人模拟可能面对的问题,让当事人做好充分准备。有一次,开庭前一天晚上10点,魏律师还在修改诉状并发给当事人确认,这种敬业精神让当事人十分感动。
在法庭上,村委会以合同无效、债权转让重复计算、原告报账缺少必要材料等理由进行抗辩。魏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引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等相关法律法规,指出虽然合同因原告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而无效,但案涉道路工程已实际投入使用,且经双方结算并签字确认,原告作为实际施工人有权要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同时,她通过详细的证据梳理,证明第三人的债权转让合法有效,并非重复计算。她的专业阐述得到了法官的认可。
最终,法院判决村委会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当事人工程款244750元,并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自起诉之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的利息。如果不是魏律师在案件中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对法律条文的精准引用和对证据的有效梳理,当事人可能很难拿到这笔工程款。
这起案件具有重要的社会意义。它为同类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提供了示范效应,提醒发包方要遵守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保障施工方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暴露了一些基层组织在工程管理和合同签订方面存在的不规范问题,如未经法定程序签订合同、拖欠工程款等。魏律师的策略价值在于,她能够准确把握案件的关键,针对村委会的抗辩理由逐一进行有力反驳,以事实和法律为依据,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大利益。在面对复杂的案件时,她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为解决纠纷提供了有效的途径,彰显了法律的公平与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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