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如果夫妻双方想要离婚的话,必须要处理两个问题,第一个是对于财产的问题。也就是说双方共同财产和共同债务应当怎样分配,以及对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这两个问题写上清楚了就可以进行协议离婚,如果协商不清楚的话,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由法院对于这两个问题进行一个判决,那么在夫妻进行离婚的时候,如果发现有人恶意制造共同债务的话,又能怎么办呢?小编给大家介绍一下这个问题。
一、什么是夫妻共同债务:
通常来讲,所谓的夫妻共同债务,就是在夫妻关系的存续期间,共同的欠款或者是其他的支出,来用于夫妻的双方共同生活,只有在这种情况下,才可以被承认为夫妻的共同债务。所以如果恶意制造夫妻共同债务的话,就要看符不符合这个条件,如果不符合这个条件的话,就不被认定为共同债务,而是个人债务。
二、所以如果出现了有人恶意知道夫妻共同债务的话,应当由几下几个方面来进行处理。
在对方凭空提出一个共同债务的时候,应当负有举证责任,这是我国诉讼法当中所规定的,谁提出,谁举证。如果想把这个债务认定为夫妻的共同债务的话,一定要向法院提出证据,这个钱的确是用来夫妻共同的生产经营,如果没有办法证明这一点的话,那么这个钱,这个债务就是用来自己使用的,如果是用来自己使用,而另一方并不知情的话,这种情况下就属于个人债务。
第二,如果确认为伪造的夫妻共同债务,可以向法院申请分割财产时有一定的偏向性。
由于在婚姻的结束时,恶意的伪造这种共同债务,对于另一方的财产权和精神上都是一个比较大的伤害,所以在分割财产的时候,法院应当考虑到这一点,对于这个人的主观恶性和行为做出一个惩罚,所谓的惩罚就是在离婚分割财产的时候,可以将共同的财产进行偏向性的分割,给伪造债务的一方少分一些财产,给受害者一方多分一些钱财。这是对于当事人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的处罚。
第三,如果在离婚之后发现了一方在离婚时是恶意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的,那么可以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很多恶意伪造的情况并不是当时就可以察觉出来的,如果在离婚之后发现了这种情况的话,那么仍然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只不过这个诉讼时效是有规定的,为两年,在两年之内如果出现了这种情况的话,就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对于当时的共同财产重新分割。
以上就是关于什么叫做恶意制造夫妻共同债务以及如果出现了这种情况的话,当事人应当怎么办的问题,首先是请对方来履行举证责任,其次是由法院进行比较偏向性的判决。当然如果在事后知道的这种情况的话,也可以再次提出诉讼,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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