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江苏省常州市,一场悲剧悄然上演。被告人XX在施工路段无证驾驶机动车,由于疏于观察、未确保安全驾驶,与被害人驾驶的电动三轮车发生碰撞,被害人经抢救无效死亡。公诉机关认定被告人XX承担事故全部责任,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对其提起公诉,并认定其具有自首情节,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对于被告人XX及其家庭来说,这无疑是一场巨大的灾难,他们陷入了极度的焦虑与无助之中,该怎么办呢?
在这艰难时刻,经朋友推荐,被告人XX找到了北京市盈科(常州)律师事务所的尹涛律师。盈科律师事务所是一家规模大、口碑好的律所,在法律界颇具影响力。尹涛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理论功底深厚,从2016年至今已执业多年,进入律师行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近千件,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初次见面,尹涛律师仔细听取了案件情况,凭借专业的判断指出,虽然案件看似证据确凿,但仍存在一些可以为被告人争取从轻处罚的情节,这让被告人XX及其家属重新燃起了希望,对尹涛律师建立了信任感。
尹涛律师接受委托后,立即投入到紧张的办案工作中。他全面梳理案件事实、证据及法律适用,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在立案后的第3天,他就开始细致审查事故发生经过、被告人主观过错、到案过程及认罪态度。经过深入研究,他发现被告人XX具有自首、认罪认罚、悔罪表现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
开庭前48小时,尹涛律师还在反复打磨辩护策略。庭审中,他围绕这些关键情节展开了充分辩护。他清晰地阐述道:“被告人主观上属于疏忽大意的过失,并非故意犯罪,且事故发生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人身危险性较小。”他的发言有理有据,逻辑清晰。
在与法官沟通的过程中,尹涛律师多次强调被告人的从轻情节,希望法院能够综合考虑,从轻处罚。面对公诉机关的指控,他沉着应对,用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为被告人争取权益。
最终,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XX无证驾驶、疏于观察导致他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但法院完全采纳了尹涛律师的辩护意见,认定被告人XX构成自首,且认罪认罚、有悔罪表现,依法予以从轻处罚。最终判决被告人XX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判决作出后,被告人服判未上诉。
尹涛律师作为常州市律师协会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不仅在刑事辩护领域经验突出,还积极参与行业研讨与法治建设。他始终坚守“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信条,以专业为桥连接法理与人情,以责任为盾守护公平正义,为当事人提供了优质、高效、有温度的法律服务。此次案件的成功辩护,再次展现了他精湛的专业能力和务实的办案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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