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形对女方想争取小孩抚养权有利?

最新修订 | 2024-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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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现在社会,离婚案件增多,没有孩子的家庭只要双方二人分割好财产就好了,如果有孩子就要考虑孩子的抚养问题。一般都是女方想要孩子的抚养权,对于两周岁以内的孩子,或者是跟随母亲生活对孩子身心将康有利等情形,一般对女方争取孩子抚养权有利。
哪些情形对女方想争取小孩抚养权有利?

现在社会,离婚案件增多,没有孩子的家庭只要双方二人分割好财产就好了,如果有孩子就要考虑孩子的抚养问题。一般都是女方想要孩子的抚养权,对于两周岁以内的孩子,或者是跟随母亲生活对孩子身心将康有利等情形,一般对女方争取孩子抚养权有利。

作为女方,以下情形争取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较大:

第一、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如果孩子年龄在两周岁以内,双方都争取孩子抚养权,且达不成一致意见的,除非女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从而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般法院会将抚养权判给女方;

第二、十周岁以上,双方对抚养权归属发生争执的,要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因此,如果孩子已经十周岁或者更大一些,要争取到孩子抚养权,必须得到孩子的认同,让孩子更愿意跟母亲一起生活。当然让孩子作这样非此即彼的选择未免有些残酷的。

第三、对于两周岁以上十周岁以下的孩子,女方争取孩子抚养权可优先考虑的情形如下:

1.女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女方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男方有其他子女的;

4.在男女双方的抚养条件,如工作稳定程度、收入情况差距不大的前提下,如果男方对于夫妻感情破裂有过错,如,有家庭暴力、有证据证明的婚外情等,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5.男方有不良嗜好,如赌博、酗酒等恶习等。考虑到其恶习对孩子成长有不利影响,法院一般会将孩子判归女方。

6.如果男女双方均无明显过错,各方面条件都相当,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质好一些,更有时间照顾孩子,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

8.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另外,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但是具体操作一定要科学合理,必须保证孩子的健康成长。

父母离婚对孩子的影响是很大的,无论是哪一方抚养孩子都要尽心尽力,没有获得抚养权的人要给予抚养费,获得抚养权的人一定要给孩子一个好的生活环境,这样才有利于她的身心健康成长,不会造成孩子心理的扭曲,不会出现心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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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女方想争取小孩抚养权可能性大吗?
如果说离婚时女方要争取抚养权的可能性比较大,在确定抚养权时如果说子女的年龄较小一般会跟随母亲生活,那么在离婚时也是需要将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以及子女的抚养权进行分配的,如果在离婚时一方给对方造成了精神损害后也是需要赔偿经济补偿金的,如果已经办理了离婚手续后一方也是可以在一年内重新追究离婚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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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争取小孩抚养权的有利情形有哪些内容
[律师回复] 1、孩子的意见相当重要:如涉及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应提交子女本人愿跟随父亲或母亲生活的相关证据。一般,法院在处理抚养问题上,会认真听取十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并做笔录入卷。在离婚前或离婚过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愿意随自己生活是尤为重要的。十周岁以上的孩子一般比我们这一代人更为成熟,对于离婚的含义及后果都基本了解,虽然这样会对其造成伤害,但这种伤害是避免不了的,使孩子由对其成长最为有利一方抚养,算是对其的补救吧。如果离婚的双方争取孩子抚养权的争议比较大,那么我建议最好是委托律师办理的,避免双方碰面会起纠纷对孩子引起不好的影响,父母离婚已是一种伤害,再因为抚养权的争夺而吵架对孩子的伤害会更大。
2、收入状况:证明自己经济收入状况良好,与对方有差异。
3、工作环境:看谁的工作环境更好,更有利于孩子的教育和成长。
4、居住条件更好:提交有关居住情况的证据,比如离学校较近,小区配套成熟,对孩子入学、生活最为有利,那么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
5、 双方的工作性质:如果一方是摆摊卖早点的,一方是承包房屋工程的包工头,显而易见谁的工作更有利于抚养小孩。
6、性格修养:一方的性格修养、思想品质,就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方面尤为重要,因为直接抚养方的性格修养、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
7、文化程度:受过高等教育更利于对孩子的教育。
8、其它家庭成员状况:比如双方父母基本条件。城市生活节奏较快,很多时候,真正带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别是对于学龄前儿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带。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往往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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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争取争取抚养权的权利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1、即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收入、教育程度等差异不大,但并不表示就没有差。比如,一方的思想品质,就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方面尤为重要,因为直接抚养方的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如果一方的教育修养比较高,可以更好的教导孩子。因此,取得这一方面的证据,是比较重要的。 2、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 城市生活节奏较快,很多时候,真正带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别是对于学龄前儿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带。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往往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方面。 3、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 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原则,是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如果双方离婚,但有一方距离学校较近,或生活小区成熟,对孩子入学、生活最为有利,当然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或者是双方距离都一样,就要看哪一方的居住环境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了。因此,这方面的取证工作也是必须的。 4、孩子的意见相当重要 一般,在处理抚养问题上,会认真听取十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并做笔录入卷。在离婚前或离婚过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愿意随自己生活是尤为重要的。十周岁以上的孩子一般比我们这一代人更为成熟,对于离婚的含义及后果都基本了解,虽然这样会对其造成伤害,但这种伤害是避免不了的,使孩子由对其成长最为有利一方抚养,算是对其的补救吧。希望即使夫妻离婚了也能够让孩子有个良好的生长环境。
老人争取孙子抚养权的情形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1、争取孩子的抚养权要从对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角度出发,所以老人要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就要从这一点出发,拿出证据证明孩子的抚养权归自己更有利于小孩的成长,比如孩子从小就和自己生活在一起,对孩子的身体情况,性格,生活习惯的非常了解。同时孩子对自己的感情也非常深,愿意生活在一起。在法庭上要讲证据或者得到对方的认可。
2、一般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考虑:抚养能力、成长环境、健康因素。一般情况而言,是否对子女有利均应从孩子的父母本人身上考虑,与孩子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一般没有多大关系。诸如你上述所说情况,有些不属于法律上变更条件,有些如孩子母亲的性格等又举证困难,所以,你应多从经济条件上争取孩子的抚养权。诸如开具你的收入证明,并提供对抚养能力不足的材料等。
3、一般,在处理抚养问题上,会认真听取十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并做笔录入卷。在离婚前或离婚过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愿意随自己生活是尤为重要的。十周岁以上的孩子一般比我们这一代人更为成熟,对于离婚的含义及后果都基本了解,虽然这样会对其造成伤害,但这种伤害是避免不了的,使孩子归对其最为有利一方抚养,算是对其的补救吧。
从以上的内容可以看出,孙子的抚养权并不一定就是父母的。老人可以争取孙子的抚养权吗判定孙子的抚养权要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出发,若是和老人在一起生活比和父母在一起生活更有利于孩子的话,法官也是会考虑的。一般情况下,在处理抚养问题上会听取十岁以上孩子的意愿。
有争议抚养权变更的情形包括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有争议的子女抚养权变更怎么处理 对子女抚养有争议的可以请求变更子女抚养权。 父母离婚后的子女抚养归属问题,不仅关系子女的切身利益和健康成长,还影响到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因此正确处理子女抚养问题关系重大。 子女抚养关系确定后,如果父母的抚养条件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者子女要求变更抚养归属的,可由双方协议变更抚养关系;协议不成的,一般根据子女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处理。一般,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以支持: 1、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的; 3、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变更抚养权需哪些证据 如果一方认为与子女共同生活的另一方存在法律上认可的变更抚养关系的情况,应当从以下方面着手展开收集证据: 1、如因对方拖欠债权人的债务,可向对方的债权人请求其出具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明; 2、如对方患有严重疾病或伤残的,需要医疗及医学鉴定部门出具相关的证明材料; 3、与对方的邻居、朋友处请求其出具对方长期不良嗜好的证明,或者请求其出具对方未尽到抚养义务、虐待子女的说明; 4、如经常变更居住地,可向对方租房的房屋所有权人了解其签订租赁合同的情况; 5、到对方的工作单位,请求工作单位出具相关的证明材料以证明其收入及工作变动情况,如对方属于国家公职人员,一般其工资是可以查询确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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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离婚女方想争取孩子抚养权,如何争取?
1、突出自己的工资收入或经济条件的优势。2、突出自己的受教育程度、所居住的环境等人文方面优势。3、突出自己及自己父母能给孩子陪伴。4、证明孩子有长期与自己生活的习惯。5、依法律规定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六、证明对方存在不利于孩子成长的因素。七、抚养权不是一成不变的。八、争取获得孩子的心。九、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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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老人争取孙子抚养权的情形有哪些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1、争取孩子的抚养权要从对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角度出发,所以老人要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就要从这一点出发,拿出证据证明孩子的抚养权归自己更有利于小孩的成长,比如孩子从小就和自己生活在一起,对孩子的身体情况,性格,生活习惯的非常了解。同时孩子对自己的感情也非常深,愿意生活在一起。在法庭上要讲证据或者得到对方的认可。 2、一般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考虑:抚养能力、成长环境、健康因素。一般情况而言,是否对子女有利均应从孩子的父母本人身上考虑,与孩子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一般没有多大关系。诸如你上述所说情况,有些不属于法律上变更条件,有些如孩子母亲的性格等又举证困难,所以,你应多从经济条件上争取孩子的抚养权。诸如开具你的收入证明,并提供对抚养能力不足的材料等。 3、一般,在处理抚养问题上,会认真听取十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并做笔录入卷。在离婚前或离婚过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愿意随自己生活是尤为重要的。十周岁以上的孩子一般比我们这一代人更为成熟,对于离婚的含义及后果都基本了解,虽然这样会对其造成伤害,但这种伤害是避免不了的,使孩子归对其最为有利一方抚养,算是对其的补救吧。 从以上的内容可以看出,孙子的抚养权并不一定就是父母的。老人可以争取孙子的抚养权吗判定孙子的抚养权要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出发,若是和老人在一起生活比和父母在一起生活更有利于孩子的话,法官也是会考虑的。一般情况下,在处理抚养问题上会听取十岁以上孩子的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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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想要小孩怎样能争取
在争夺抚养权时,法院以保护未成年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为首要任务,综合双方父母的抚养能力和条件作出裁决。 女方在以下情况中可能占据优势: 孩子不满两周岁通常跟随母亲;孩子超过十岁,需女方若绝育、孩子与其居住时间长、男方有其他子女、男方有不良嗜好等,都可能使女方在争夺抚养权时占据优势。 因此,女方应全面考虑并找出有利论据,以在判决中展现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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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如何争取抚养娃娃的权利?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
首先,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离婚案件中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文化学历等一般差距不大,但这并不表示就没有差距,比如直接抚养方的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因此,取得这一方面的证据,是比较重要的。
其次,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很多时候,孩子特别对于学龄前儿童,不是夫妻一方带,而是一方的父母带。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往往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方面。再者,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原则,是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如果双方离婚,但有一方距离学校较近,或生活小区成熟,对孩子入学、生活最为有利,当然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
最后,孩子的意见相当重要。十周岁以上的孩子一般对于离婚的含义及后果都基本了解,所以在一般情况下,会认真听取十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在离婚前或离婚过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愿意随对其最为有利一方抚养。
二、判决子女抚养权归属的依据母离婚后,子女随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婚姻法》
第三十六条
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根据《婚姻法》规定及最高人民1993年11月3日颁发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应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子女由谁抚养的问题应根据子女的年龄分两种情况来决定:

一,哺乳期内的子女由母亲抚养。
第一条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二,哺乳期后的子女由谁抚养的问题。
首先应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根据双方的情况判决。如果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于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如果子女是已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父母双方对于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时,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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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朋友因为他的丈夫观念不和了,所以就打算和他的丈夫离婚了,而且我的朋友想要他两个孩子的抚养权,不知道怎么争取,所以想问问,形婚离婚争夺抚养权怎么争取?
[律师回复] 子女由谁抚养的问题应根据子女的年龄分两种情况来决定:
1、哺乳期内的子女由母亲抚养
第一条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2、哺乳期后的子女由谁抚养的问题
首先应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情况判决。如果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于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如果子女是已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父母双方对于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时,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放弃抚养费能更有利争取抚养权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离婚时,抚养权的判决是以对子女有利为前提的,放弃抚养费不是的判决理由。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司法实践中,判决抚养权,要看是否有下列情形: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3、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4、一方无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5、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6、父母双方对子女抚养权发生争议,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表示愿意随父生活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7、双方的的工资收入、稳定性程度、住房等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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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如何争取小孩抚养权
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除女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他严重疾病从而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般法院会将抚养权判给女方;对于两周岁以上十周岁以下的孩子,女方争取孩子抚养权可优先考虑的情形如下:女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成长明显不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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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一同事,跟我的关系挺好的,很多事情都愿意跟我讲,最近她特别的烦恼,在跟老公闹离婚。两个人结婚几年了,感情越来越差,现在她问我。离婚之后还能争取抚养权吗?
[律师回复] 孩子抚养权:第
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第
二,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于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第
三,如果子女是已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父母双方对于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时,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父母离婚后,子女随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民间借贷中,利息有争议的情形怎么处理
[律师回复] 民间借贷合同中,借款人在借款合同到期后要按合同的约定支付利息,这也是借款人的主要义务。但在实践中,对利息问题的争议比较多,涉及问题较复杂,民间借贷案件中利息争议的正确处理对于借贷纠纷的解决具有重要意义。
一、利息约定不明的处理标准利息条款或约定是民间借贷合同的重要内容,但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具有互助性质,因合同当事人之间本身具有的特定关系,利息条款的约定具有一定的随意性。如有的约定了利息,而有的就未约定利息,有的约定还不明确等等情况经常出现。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11条第1款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正因为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具有互助性质,当事人对支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无须经过合同法第61条规定的补缺程序,直接确定为不支付利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11条
第二款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当事人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61条予以确定,即“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在实际处理民间借贷纠纷时,如果对当事人之间的借款关系认定为无息借款,但是借款人不能按期归还借款时,贷款人主张收取逾期归还借款的利息,则人民应当支持。
二、利息支付不符合约定的认定标准利息支付要求符合合同约定,以合同当事人对利息事先有约定为前提。在合同履行期限界满后,借款人应当按照合同履行约定的利息支付义务。在此,利息的支付必须符合支付要求,具体有三项条件:
第一,支付期限要求。包括两项内容:
首先是利息清偿的时间,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利息清偿以债务人清偿本金时一并清偿。如果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其次是利息多少的计算时间。利息计算的标准应当以双方约定的借款期间为准。一般情况下,为借款合同履行期间。但是,在借款人提前还款的情况下例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71条
第一款规定:“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在民间借贷合同中,债务人是否可以提前履行债务呢这个问题应当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如果双方未约定利息的情况下可以,因为此种情况并不损害债权人的利益。但是,如果双方约定了利息,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债权人可以拒绝提前偿还,因为提前偿还将直接减少借款的利息收入,对债权人利益有一定损害。拒绝提前履行对债权人而言是一项权利,债权人可以先行使,也可以放弃。《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08条同时规定:“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在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提前清偿债务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对偿还利息进行约定,没有约定应当以实际借款期间计算利息。这样也符合权利义务对等与公平原则。
三、违法计息方式的认定标准民间借贷中的“计复利”,俗称“驴打滚”、“利滚利”,是导致贷款额急剧膨胀的计利方法,严重损害了公平原则。对重复计息行为性质的认识,理论与实务中曾有人认为,这仅是一种计算方式的不足,殊途同归,结果差别不大。也有人认为,民间借贷将利息计入本金,更换借据后,形成新的债权债务关系,如债权人基于新的借据,即应受到法律保护等。对此,应当严格审查。根据最高人民1981年8月发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可以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括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从上述规定可知,民间借贷中超过利息约定限度的“高利贷”不受法律保护,而“利滚利”等形式的重复计利行为也不予保护。因为,民间借贷、自然人之间的借贷,约定的利率一般较高,若再重复计息,不但计算结果有差异巨大,而且往往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因此,对计复利问题应依法严格测算。
第三,对于更换后的新借据,一般不宜简单、孤立地认定其效力。不能认为凡是更换了借据,贷款人签了字,就是其真实意思表示,就形成了新的债权债务关系。依所立新借据对案件作出认定和判决,虽然可以省去很多麻烦。但往往不利于保护债务人的合法权益,这一纸新借据的背后,往往潜含高利贷、计复利、预扣利息等损害借款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因此,在诉讼过程中,应当注重对新借据产生、来源及形成过程的严格审查,分别情况予以处理。借款人一般处于弱势地位,其更换借据的行为往往出于无奈,凡当事人能够举证在换据时对方施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乘人之危的,都应认定所换借据无效。
四、利息偿还方式的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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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想要孩子抚养权怎么争取?
1、能够证明为子女提供更好的学习和生活的条件。2、如果男女双方均无明显过错,各方面条件都相当,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质好一些,更有时间照顾孩子。3、孩子的外祖父母身体健康,愿意照顾孩子。4、男方有不良嗜好,如赌博、汹酒等恶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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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离婚时父母争夺抚养权怎么办,对争取抚养权有利的证据
[律师回复]   
一、离婚时父母争夺抚养权怎么办  离婚时夫妻双方都主张抚养权,处理这类子女抚养权的纠纷时,应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即夫妻离婚,对两周岁以上的子女,父方和母方都要求随其生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优先考虑:  
(一)已做绝育手术的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二)子女平时随其生活的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其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三)无其他子女的一方;  
(四)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健康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有不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五)父方、母方条件相同,可视子女与祖父母、外祖父母生活的情况,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具有抚育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条件,可作为优先考虑与父或与母方生活的条件。  
(六)被抚育的子女已满十周岁,应按子女的选择,直接抚养,在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前提下,也可以准许。  
二、对争取抚养权有利的证据  收集哪些证据可以最大可能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呢我们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一)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  即使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收入、教育程度等差异不大,但并不表示就没有差。比如,一方的思想品质,就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方面尤为重要,因为直接抚养方的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因此,取得这一方面的证据,是比较重要的。  
(二)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  城市生活节奏较快,很多时候,真正带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别是对于学龄前儿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带。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往往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方面。  
(三)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  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原则,是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如果双方离婚,但有一方距离学校较近,或生活小区成熟,对孩子入学、生活最为有利,当然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因此,这方面的取证工作也是必须的。  最后,孩子的意见相当重要。  一般,在处理抚养问题上,会认真听取十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并做笔录入卷。在离婚前或离婚过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愿意随自己生活是尤为重要的。十周岁以上的孩子一般比我们这一代人更为成熟,对于离婚的含义及后果都基本了解,虽然这样会对其造成伤害,但这种伤害是避免不了的,使孩子由对其成长最为有利一方抚养,算是对其的补救吧。 
我和老婆最近因为生意出现很大纠纷,两个人的感清刚开始就不太稳定,有钱后发现意见更是大了,只不过一直为孩子给拖着了,都想要去争取抚养权,争取子女抚养权如何收集有利证据?
[律师回复] “打官司就是打证据”。但在离婚案件中要想争取到抚养权的证据是相当重要的。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现将离婚案件中争取抚养权收集证据的方式和方法整理如下:
一、证明由己方抚养子女为宜的证据
在离婚诉讼中,如果双方当事人对孩子的抚养存有争议,这种争议分两种情形,一种是双方都希望抚养孩子;一种是双方不希望抚养孩子。实践中前者的情况居多,我们就以的一种情况为例,进行说明。
关于孩子的抚养问题,应该根据我国抚养孩子的立法精神,从如何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去考虑证据的收集。
(一)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
即使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收入、教育程度等差异不大,但并不表示就没有差。比如,一方的思想品质,就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方面尤为重要,因为直接抚养方的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所以,争取抚养权一方尽力将自身具备这些优势展现出来,比如,教育经历证明、单位颁发的荣誉证书等。
(二)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
城市生活节奏较快,很多时候,真正带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别是对于学龄前儿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带。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往往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方面。因此,需要提供您自己父母的户口本或身份证,或让您父母出庭等。
(三)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
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原则,是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如果双方离婚,但有一方距离学校较近,或生活小区成熟,对孩子入学、生活最为有利,当然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因此,这方面的取证工作也是必须的,您可以提供自己单位的工资证明、自己经营公司的可以提供公司的营业执照;
(四)有表达能力子女的意见相当重要。
一般,法院在处理抚养问题上,会认真听取十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并做笔录入卷。律师可以提醒当事人,在离婚前或离婚过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愿意随自己生活是尤为重要的。
具体为:
1、证明自己更适合抚养子女
(1)自己工资收入、教育程度优于对方的,可收集工资表、纳税证明、学位证书等证据;
(2)子女随自己生活时间较长,或者由自己的父母照顾更多的,可以由居委会开具证明、邻居提供证人证言等予以证明;
(3)自己居住环境优良、就学条件便利的,可提供相关证明;
(4)自己的父母愿意帮助带孩子的,可收集父母的身体情况、自愿带孩子的意愿等相关证据;
(5)自己工作表现、思想品质的单位证明;
(6)子女在两周岁以下的,女方可以提供子女的出生证明;
(7)能够证明自身条件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其他证据。
2、证明对方不适合抚养子女
对方有以下情况,不利于子女成长的,可以收集相关证据予以证明:
(1)对方有婚外情的;
(2)对方有不良嗜好,如赌博、酗酒等恶习的;
(3)对方有恶性传染疾病或有其他重大疾病,影响孩子成长的;
(4)对方长期在外不回家,不尽抚养义务的;
(5)能够证明对方不适合抚养子女的其他证据。
在此,需要提醒大家的是,为了从于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建议家长们给孩子讲清利弊,帮助孩子做个客观明智的选择。千万不要为了自己的私念而影响孩子的成长。
二、女方争取子女抚养权证据的收集
1、小孩的户籍证明或出生证明,小孩未满两周岁;
2、子女长时间随其生活,对子女的生活及教育倾心关注的证明;
3、对方有其他子女的证明(如户籍上的子女情况);
4、医疗机构出具的,女方已作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诊断证明;
5、医疗机构出具的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的诊断证明;
6、对方有吸毒、赌博、酗酒等恶习,或有虐待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证明;
7、子女随外祖姆单独生活多年,外祖父母要求且有能力帮助照顾外孙子女的证明;
8、十周岁以上的子女要求与母亲生活的证明;
9、女方有相应的工作能力及经济收人的证明。
三、男方争取子女抚养权证据的收集
1、医疗机构出具的,男方已作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诊断证明;
2、子女长时间随其生活,对子女的生活及教育倾心关注的证明;
3、对方有其他子女的证明(如户籍上的子女情况);
4、医疗机构出具的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的诊断证明;
5、对方有吸毒、赌博、酗酒等恶习,或有虐待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证明;
6、子女随祖父母单独生活多年,并且祖父母要求且能力帮助照顾外孙子女的证明;
7、十周岁以上的子女要求与父亲生活证明(一般法庭会单独询问);
8、男方有相当强的工作能力及经济收人的证明。
四、变更抚养权证据的收集
(一)子女抚养权变更的条件
在夫妻离婚时,按照对子女成长有利的原则,子女会被判归一方抚养。同样,在夫妻离婚后子女未成年之前,当抚养的一方有不利于子女成长的情况发生时,另一方有权要求变更抚养权。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情形有如下几种: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3、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二)怎样收集变更抚养权的证据
如果一方认为与子女共同生活的另一方存在法律上认可的变更抚养关系的情况,应当从以下方面着手展开收集证据:
1、如经常变更居住地,可向对方租房的房屋所有权人了解其签订租赁合同的情况;
2、如因对方拖欠债权人的债务,可向对方的债权人请求其出具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明;
3、如对方患有严重疾病或伤残的,需要医疗及医学鉴定部门出具相关的证明材料;
4、与对方的邻居、朋友处请求其出具对方长期不良嗜好的证明,或者请求其出具对方未尽到抚养义务、虐待子女的说明;
5、到对方的工作单位,请求工作单位出具相关的证明材料以证明其收入及工作变动情况,如对方属于国家公职人员,一般其工资是可以查询确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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