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债权转让不用经债务人同意,但要通知债务人。没通知的,转让对债务人无效。通知发出后,债务人要向新债权人履行义务。
2.存在例外情形。按债权性质、约定或法律规定不能转让的债权,不能转让。
3.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不能对抗第三人。
二、债权转让是否告知债务人还款
1.债权转让需通知债务人,不过不强制告知还款事项。若未通知,转让对债务人无效。
2.通知是为让债务人知道债权主体已变更,以便向新债权人履行义务。
3.通知主要是告知转让事实,法律没强行规定要包含还款时间、方式等内容,债权人可自己决定。
4.为防纠纷,建议通知里明确新债权人身份和还款信息,让债务人清楚还款对象和方式。
三、债权转让是否属于要式合同
1.债权转让不是要式合同。要式合同需按法律、法规或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债权转让合同不拘泥于特定形式,可书面、口头或其他形式订立。
2.债权转让有效的条件是意思表示真实,不违法违规、不违背公序良俗,且通知了债务人。
3.为防止日后纠纷举证难,实践中常以书面形式订债权转让合同,明确各方权利义务。
当探讨债权转让是否得取得债务人的同意时,还有一些相关要点值得关注。债权转让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而且,如果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这些情况都会影响债权转让后的实际履行。若你在债权转让过程中,对转让程序、抗辩权行使或抵销权等问题存在疑问,不要错过获得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 “立即咨询” 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尽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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