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般情况下,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应予以立案追诉。不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等,在该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
此外,即使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存在多次盗窃(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情形的,也应当立案。其中,“多次盗窃”强调次数;“入户盗窃”指非法进入供他人家庭生活且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指携带枪支、爆炸物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或为实施犯罪携带其他足以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器械盗窃;“扒窃”指在公共场所或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他人随身携带的财物。
二、盗窃达到多少金额会予以立案
一般情况下,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会予以立案。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一千元至三千元的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法、最高检批准。
此外,若存在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情形,无论金额多少,都应立案追诉。
盗窃未达立案金额,不构成盗窃罪,不会受到刑事处罚,但会受治安管理处罚。
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一般包括盗窃财物价值接近立案标准、在公共场所扒窃、教唆未成年人盗窃等情形。具体处罚由公安机关根据实际情况裁量。
当我们了解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盗窃公私财物的立案追诉标准后,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盗窃未遂是否会被追究责任,一般来说,以数额巨大的财物为盗窃目标等情况,即使未遂也可能会被定罪处罚。另外,盗窃行为中若造成了其他财物损毁,又该如何量刑和赔偿呢?这些都是与盗窃立案追诉标准紧密相关的拓展问题。如果您对这些问题还有疑问,或者遇到了与盗窃相关的法律难题,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 “立即咨询” 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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