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到底啦~
还有疑问,建议直接问律师

2022年,闵某向多家企业出借资金,因对方未如期还款,自身出现约2.45亿元本金及2800余万元利息缺口。为维持资金链,闵某以真实存在的银行解质押业务为名,向被害人拆借资金。侦查机关认为,闵某在部分业务中借款超实际所需,部分资金未用于约定业务,回款也未优先偿还被害人,涉嫌合同诈骗罪。
本案在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以合同诈骗罪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两次退回补充侦查。胡雨薇律师围绕合同诈骗罪的核心构成要件提出辩护意见。胡雨薇律师执业多年,深入研究案件,她指出闵某所依据的银行解质押业务均真实存在,虽有“拆借还旧”行为,但一直在维持经营并部分偿还资金,并非恶意挥霍或逃匿,部分资金虽未严格用于约定业务,但最终也向被害人进行了偿还,资金链断裂引发的债务违约原则上属于民事借贷纠纷,不应轻易上升为合同诈骗罪。
胡雨薇律师在梳理证据链时,非常注重细节,通过对大量资金往来记录和业务合同的分析,进一步支持了自己的观点。她长期认为,在判断是否构成合同诈骗罪时,要严格区分民事违约和刑事诈骗的界限。
经两次补充侦查,检察机关未能取得充分证据证明闵某在订立合同时即具有非法占有目的,最终决定对闵某不起诉。
长期处理经济犯罪等刑事案件的胡雨薇律师观察到,企业在资金拆借过程中,要注意规范操作,保留好相关的业务合同和资金往来记录,避免因资金使用不规范而引发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