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股东是私营企业吗?

最新修订 | 2024-02-22
浏览10w+
包敬立律师
包敬立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5314人
专家导读 自然人股东是属于私营企业的;自然人股东是属于个人投资者,享受公司里面所有的权利,公司的任何决定都是属于自然人股东来进行审核的,我国法律也有明确的规定,自然人股东一般只可以注册私人的企业,在工商局注册之后就变为自然人股东。
自然人股东是私营企业吗?

一、自然人股东是私营企业吗?

自然人股东是属于私营企业的;自然人股东为—个具体的人,个人享有并直接行使股东权利并承担义务,如参加股东会、查阅财务会计资料、领取股红等。法人股东是一个组织,作为抽象的依法拟制的实体,其权利义务的行使承担,需通过具体人的行为来完成,方式为派出股东代表,凭授权委托手续代表其完成,后果由组织承担。

二、自然人股东和法人股东的区别

自然人股东为—个具体的人,个人享有并直接行使股东权利并承担义务,如参加股东会,查阅财务会计资料、领取股红等。

法人股东是一个组织,作为抽象的依法拟制的实体,其权利义务的行使承担,需通过具体人的行为来完成,方式为派出股东代表,凭授权委托手续代表其完成,后果由组织承担。

由此:主要区别仅在于权利义务行使承担方式上有别。权利义务的实质内容无区别。

三、股东权利:

(一)股东身份权

公司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

(二)参与决策权

《公司法》第九十八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选择、监督管理者权

《公司法》第一百零五条规定: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实行累积投票制。

(四)资产收益权

《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六条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并提取利润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益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不再提取.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上一年度公司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公司在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可以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法定公益金后所余利润,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五)退股权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规定有以下情形可以请求公司收购其股份:公司连续5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5年连续营利,并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获其他解散是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六)知情权

《公司法》第九十七条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七)提议、召集、主持股东会临时会议权

《公司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应当及时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八)优先受让和认购新股权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

《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

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九)以自己名义向侵犯公司或股东利益的人提起诉讼

《公司法》第152条规定的股东代表诉讼和第153条规定的股东直接诉讼.两者的区别主要在于前者侵犯的是公司的利益,后者侵犯的是股东的利益.

(十)分配公司利润,取得公司剩余财产

获得分红是股东出资设立公司的原动力,因此当公司在弥补亏损、提起法定公积金后,股东可以依法分配取得相应的营业利润.当公司因各种原因决定解散或者被主管部门撤销需要解散的,公司完成清算程序后就可以注销从而终止其民事主体资格,而股东就有权在公司注销前有权依照出资比例,分配公司的剩余财产.

综合上面所说的,股东对于一个公司来说是特别重要的,对于自然人股东一般在早请企业类型的时候只能选择私营企业,在申请的时候就要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来进行办理,自然人股东是属于独立的投资者,在公司的权利上也是有着很重地位的。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3.7千字,阅读时间约13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753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自然人股东是私营企业吗?
一键咨询
  •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677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612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736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206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644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204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118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288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38****052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043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734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614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433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631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755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国有企业能否成为私营企业股东
国有企业可以成为私营企业股东,这也是当前混改的主要手段。国有企业投资私企,应当对投资目标企业做详细的调查,符合投资价值才行。国有企业对外投资入股,要经过当地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批准,通过投资入股的方式实现资产保值增值。
10w+浏览
公司经营
私营企业如何增加股东,需要什么手续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依据《公司法》第七十二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所以当公司股东需对外转让自己股权时,首先要征得过半数的股东同意,如果对方故意躲起来说明他有可能不同意转让,也可能故意阻止股权的转让。 在一方故意躲起来不接书面通知情况下,因为《公司法》对“书面通知”送达方式没有具体规定,怎么界定“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在对方躲起来“无法送达”情况下决意转让股权的股东,我认为可以寻求法律救济,要求“公告送达”,或其他能够证明已经将“书面通知”送达其他股东的方法,比如:双挂号信等。 如果其他股东在法定时间段内不答复,即依法视为同意转让。另外如果公司章程有特别约定的,只要该约定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就可以从约定,从而把股权转让进行下去。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私营企业股东变更需要公告吗
需要公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要求需要公示信息(即时信息)包括: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
10w+浏览
私营公司股东怎么增加股东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依据《公司法》第七十二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所以当公司股东需对外转让自己股权时,首先要征得过半数的股东同意,如果对方故意躲起来说明他有可能不同意转让,也可能故意阻止股权的转让。 在一方故意躲起来不接书面通知情况下,因为《公司法》对“书面通知”送达方式没有具体规定,怎么界定“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在对方躲起来“无法送达”情况下决意转让股权的股东,我认为可以寻求法律救济,要求“公告送达”,或其他能够证明已经将“书面通知”送达其他股东的方法,比如:双挂号信等。 如果其他股东在法定时间段内不答复,即依法视为同意转让。另外如果公司章程有特别约定的,只要该约定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就可以从约定,从而把股权转让进行下去。
快速解决“公司经营”问题
当前6753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国有企业职工能否担任私营公司法人代表?国有企业职工能否入股私营公司成为股东哪些财产可以作价入股私营公司?
[律师回复] 【法律意见】
我国民法通则第四十五条规定了六种情况:
(1)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
(2)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3)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
(4)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
(5)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6)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这些非法行为仍然由法人来承担责任,法定代表人由此而引起的其他责任,法律并不免除,也就是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等处罚,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当然法定代表人还有以下的权利:
(1)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企业章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履行义务,代表企业法人参加民事活动,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管理全面负责,并接受本企业全体成员和有关机关的监督。
(2)企业法定代表人可以委托他人代行职责。
(3)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委托他人代行职责时,应有书面委托。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法定代表人行使的职责,不得委托他人代行。
(4)企业法定代表人一般不得同时兼任另一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因特殊需要兼任的,只能在有隶属关系或联营、投资入股的企业兼任,并由企业主管部门或登记主管机关从严审核。
(5)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是代表企业行使职权的签字人。
(6)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应向登记主管机关备案。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是代表企业法人的法律文书。
国有企业职工能否担任私营公司法人代表?国有企业职工能否入股私营公司成为股东哪些财产可以作价入股私营公司?
[律师回复] 【法律意见】
我国民法通则第四十五条规定了六种情况:
(1)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
(2)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3)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
(4)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
(5)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6)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这些非法行为仍然由法人来承担责任,法定代表人由此而引起的其他责任,法律并不免除,也就是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等处罚,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当然法定代表人还有以下的权利:
(1)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企业章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履行义务,代表企业法人参加民事活动,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管理全面负责,并接受本企业全体成员和有关机关的监督。
(2)企业法定代表人可以委托他人代行职责。
(3)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委托他人代行职责时,应有书面委托。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法定代表人行使的职责,不得委托他人代行。
(4)企业法定代表人一般不得同时兼任另一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因特殊需要兼任的,只能在有隶属关系或联营、投资入股的企业兼任,并由企业主管部门或登记主管机关从严审核。
(5)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是代表企业行使职权的签字人。
(6)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应向登记主管机关备案。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是代表企业法人的法律文书。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753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私营企业股东分红纳税是否需要?
私营企业股东分红纳税是需要的,当代社会不论是私营的企业还是国有企业,那么对于股东来说,他们都享有分红的权益,在年底或者是其他的结算年度得到分红的话,对于这个部分是需要进行纳税的。当然股东必须要维护好自身的权利,包括分红权。
10w+浏览
公司经营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国有企业入股私营企业可以吗?
国有企业入股私营企业完全是可以的;但国有企业在对私营企业进行投资时就需要对公司进行调查,确保在债权上以及还有法律上没有任何的问题,并且要有投资的价值就可以实施此行为 。
10w+浏览
公司经营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753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股份有限公司是民营企业还是私营企业
股份有限公司属于民营企业,根据规定,民营企业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制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类型,但是私营企业的类型主要是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有限责任公司。私营企业和民营企业的法律性质及法律特点都不一样。
10w+浏览
公司经营
私营有限责任公司如何增加股东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依据《公司法》第七十二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所以当公司股东需对外转让自己股权时,首先要征得过半数的股东同意,如果对方故意躲起来说明他有可能不同意转让,也可能故意阻止股权的转让。 在一方故意躲起来不接书面通知情况下,因为《公司法》对“书面通知”送达方式没有具体规定,怎么界定“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在对方躲起来“无法送达”情况下决意转让股权的股东,我认为可以寻求法律救济,要求“公告送达”,或其他能够证明已经将“书面通知”送达其他股东的方法,比如:双挂号信等。 如果其他股东在法定时间段内不答复,即依法视为同意转让。另外如果公司章程有特别约定的,只要该约定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就可以从约定,从而把股权转让进行下去。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公司经营 > 经营管理 > 自然人股东是私营企业吗?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