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武汉,一场职务侵占案的庭审引发了众人关注。公诉机关指控企业副总陈X伙同外籍吴X,私自变更合作模式、违规签订代理协议,划转项目资金,合计侵占折合人民币3542.5万元,涉案金额特别巨大,建议对吴X判处十年有期徒刑。姬志文律师受托担任吴X一审辩护人。
姬志文全面阅卷,仔细核对合同原件、跨境转账凭证、聊天记录、审讯笔录。他发现项目策划、合同篡改、资金统筹全部由陈X主导,吴X仅受对方指令完成盖章、转款等辅助工作,并无项目决策权、主导权。这一发现为案件辩护奠定了基础。
正是因为姬志文有着丰富的刑事辩护经验,他深知在这类案件中,厘清犯罪分工至关重要。他在检察院和法院多部门实习、工作过,这让他对案件的处理有着敏锐的洞察力。他从这些繁杂的证据中精准梳理主次分工,成功促成从犯法定情节被法院认定。
同时,姬志文结合刑法从旧兼从轻原则,针对公诉机关“数额特别巨大”的认定提出专业抗辩。他在庭审系统提交从犯、自愿认罪认罚两大核心辩护意见。他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习过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这培养了他严谨的逻辑思维,使他能在复杂的法律条款中找到关键依据。
最终,法院采纳辩护意见,适用从旧兼从轻规则,撤销公诉机关数额特别巨大的认定,更正为数额巨大;认定吴X系共同犯罪从犯,以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裁判依据刑法第十二条、第二十七条、第六十七条、第二百七十一条等规定,依托从犯情节对当事人从轻量刑,同时判令二人共同退赔全部涉案赃款。
姬志文律师在这起案件中展现出了卓越的辩护能力。他凭借着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精准地把握案件关键,为当事人争取到了从轻量刑。他作为湖北诚智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刑事辩护团队负责人,还创立了“刑事辩护精细化办案体系”,将刑事案件办理流程拆解为12个标准化环节,提升了团队办案质量与效率。他多次收到当事人赠送的锦旗,2025年度被律所评为“优秀合伙人律师”。这些荣誉都是他多年来坚守“为生命辩护、为自由辩护”执业理念的见证。他积极投身公益普法事业,并在律所内发起“刑事法律援助公益计划”,用实际行动践行律师的社会责任。在这起职务侵占案中,他的专业和负责,为当事人的权益争取到了最大程度的保障,也为刑事辩护领域树立了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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