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广园快速路上,陈某某驾驶摩托车被黄某某驾驶的小型客车碰撞,小型客车又撞上周某某停放路边的重型货车,导致陈某某受伤、车辆受损。交警认定黄某某主责,周某某次责,陈某某无责。案涉车辆分别在两家保险公司投保,事故均在保险期内。陈某某受伤后两次住院,鉴定为九级伤残,产生多项损失。为维权,陈某某委托广东绿儒律师事务所的单嘉妍律师提起诉讼,要求六被告连带赔偿43万余元。
单嘉妍律师执业多年,在处理交通事故案件方面经验丰富。执业第9年时,她遇到了这起案件。面对多被告、多车辆、挂靠经营、责任划分复杂的情况,她制定了针对性的办案思路。首先,她厘清主体关系,明确各被告的赔偿责任,依据法律规定确定挂靠关系下的连带责任以及保险公司的赔付顺序和比例。其次,她全面梳理损失,结合陈某某的相关材料,严格按照当地赔偿标准精准核算赔偿金额。再者,她固定核心证据,对交警部门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车辆权属证明等核心证据进行分类整理和核实确认,有力反驳保险公司的不合理抗辩。最后,针对部分被告缺席的情况,她提前梳理庭审陈述要点,精准回应到庭被告及保险公司的抗辩,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在交强险限额内优先赔付。
单嘉妍律师长期认为,交通事故案件中,准确厘清责任主体和固定核心证据是关键。她精准把控案件核心,清晰阐述诉讼请求的合法性与合理性。法院经审理,支持了她的合理主张,判决两家保险公司合计赔偿413721.74元,因陈某某的全部损失已由保险公司足额赔付,法院驳回了其对其他被告的诉讼请求。
长期处理交通事故纠纷的单嘉妍律师观察到,发生多车辆交通事故后,受害人应及时保留事故责任认定书、医疗票据等核心证据,明确各肇事方、车辆所有人、保险公司的主体信息。对于存在复杂关系的案件,及时委托专业律师介入,有助于厘清责任划分,精准主张权益,确保各项损失得到足额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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