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限责任公司在特定情形下可以回购股权。
根据《公司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需注意,股东行使回购请求权应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
二、有限责任公司回购股权需符合哪些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回购股权需依《公司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请求公司按合理价格回购股权:
一是公司连续五年盈利且符合分配利润条件,却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二是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三是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若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股东可自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此外,公司也可依据章程规定或股东会决议进行股权回购,但要遵循减资等法定程序。
三、有限责任公司回购股权不合法的情形有哪些
以下是有限责任公司回购股权不合法的常见情形:
首先,违反《公司法》规定的法定情形回购。有限责任公司通常只能在特定情形下回购股权,如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且符合分配利润条件;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异议股东可要求公司回购股权。若不在这些法定情形下回购,不合法。
其次,未经法定程序回购。即使符合法定情形,公司回购股权也需遵循法定程序,如召开股东会作出决议等。若未履行这些程序,回购行为违法。
再者,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回购。若公司进行股权回购会导致无法清偿对外债务等损害债权人权益的情况,此回购不合法。
当我们探讨有限责任公司在特定情形下可以回购股权时,除了上述法定情形,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股权回购价格的确定,合理价格的界定在实践中可能存在争议,不同的评估方式会得出不同结果。另外,若公司回购股权后,这些股权的后续处理也是关键,是注销还是转让给其他股东等。如果您在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回购方面,对价格确定、后续处理等问题存在疑问,或者对股东行使回购请求权的法定程序有不明白的地方,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 “立即咨询” 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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