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西博白县,有这样一起令人瞩目的案件。202x年3月至6月期间,黄某某、吴XX、卢XX竟以“旅游”为幌子,从磨憨口岸出境,来到老挝鑫达诈骗公司。他们使用聊天软件添加好友,运用引流话术实施电信诈骗。而吴某同期前往园区,负责手机维修等辅助工作。四人在境外诈骗窝点停留的时间均超过了30日,依法被认定为诈骗罪“其他严重情节”。其中,卢XX、黄某某、吴XX同时还构成偷越国(边)境罪,并且卢XX、吴某还有犯罪前科。
案件发生后,吴XX、卢XX自动投案,卢XX就诈骗罪构成自首;黄某某被抓获,到案后如实供述;吴某被抓获后,辩称不知情、未参与诈骗,但未被采纳。
此时,庞秋萍律师介入了卢XX的案件。她有着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自2020年开始执业,累计承办案件已逾近上千件,尤其专精于婚姻家事及机动车交通事故案件及刑事案件。她是玉林市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还担任着博白县林业局、玉林市博白生态环境局等多个单位的法律顾问。
庞秋萍律师为卢XX提出了关键的辩护要点。她指出卢XX不构成诈骗罪,即便构罪,也主张其自首、从犯、认罪认罚等情节,请求从轻处罚。在法庭上,庞秋萍律师凭借自己扎实的法学专业知识据理力争。她毕业于广西师范学院法学本科专业,有着深厚的法学理论基础。正是凭借这一专业背景,她从案件的诸多细节中寻找突破点。她仔细研究案件材料,不放过任何一个可能影响判决的因素。她盯着那些文件,手指在关键处反复摩挲,脑海中迅速闪过相关法条的适用条件。
最终,法院认定卢XX构成诈骗罪,但采纳了庞秋萍律师提出的自首、从犯、认罪认罚等从宽情节。卢XX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罚金一万元,偷越国(边)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罚金五千元,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罚金一万五千元。庞秋萍律师通过自己的专业能力,为当事人在法定幅度内争取到了最优量刑结果,充分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这些年,庞秋萍律师凭借自己的专业和负责,在业内赢得了良好声誉,她始终坚持每次开庭前重新梳理案件细节,不放过任何可能影响当事人权益的因素,就像这次为卢XX辩护一样,全力以赴为当事人争取公正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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