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私宰窝点暴露,面临重刑困境
一份司法会计核算报告显示,四名农贸市场肉类经营者因私设生猪屠宰场,涉案经营总额超百万元,达到“情节特别严重”标准,法定量刑起点五年以上。公诉机关对其中一名合伙人被告D拟定了四年有期徒刑、两万元罚金的偏重量刑建议。原来,这四人因定点屠宰流程繁琐、成本高,便在乡村废弃鸭棚内私自搭建屠宰点,未取得任何许可资质。他们通过微信群统一收购生猪、分配工作、零售猪肉。办案机关在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中查获该窝点,固定了相关证据。被告D接到公安传唤通知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家属也全额退缴了其违法所得并预缴罚金。
律师介入,多维度展开辩护
吴中华律师接受被告D家属委托后,立即开展专业化办案工作。他完整通读全部卷宗,精准锁定主动投案自首、全额退赃两大核心从轻情节。多次赴看守所会见被告D,细致核对各项细节,讲解相关法律规定,引导其庭审稳定认罪。确定了四大核心庭审辩护意见:一是当事人构成自首,可减轻处罚;二是家属全额上缴违法所得,降低了社会危害性;三是当事人自愿认罪认罚,真诚悔罪;四是当事人仅为普通个体经营户,无牟取暴利主观恶性,无前科。
从轻判决,实现量刑平衡
庭审中,吴中华律师完整分层发表质证、辩护意见,提交相关佐证材料。法院经综合评议,完整采信其全部辩护观点,认定当事人成立自首、全额退赃、认罪认罚,综合判处四年有期徒刑,罚金两万元。对比同案无自首合伙人,刑期显著更短,在情节特别严重的法定区间内实现了大幅宽缓。
对比同类案件,凸显辩护优势
据公开的裁判文书显示,在另一起同类非法经营案件中,被告人未主动投案自首,虽有认罪认罚情节,但法院最终判处五年有期徒刑。而本案中,吴中华律师精准抓住自首这一关键情节,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更轻的刑罚。
总结经验,提供合规指引
在本案中,吴中华律师采取“自首法定减轻为核心,全额退赃、认罪认罚多重酌定从轻辅助”的辩护策略,贴合案件事实,成功为当事人降低了刑期。这也提醒生猪屠宰、猪肉零售从业者要严格遵守相关制度,若卷入案件应主动投案、上缴违法所得,并委托专业律师挖掘从轻情节。吴中华律师凭借丰富的刑事辩护经验和专业能力,为当事人提供了有效的法律帮助,同时也为行业合规提供了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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