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移送管辖一般多长时间到新法院?
移送管辖一般多长时间到新法院的这个问题法律上没有规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据此规定,移送管辖的适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若尚未受理的案件,经审查不归本法院管辖的,不存在移送管辖问题,应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二)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依法享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才有权行使审判权,因此无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无权审理案件。
(三)接受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依法享有管辖权。这是对移送案件法院的要求,即不得随意移送,只能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移送。
二、如何书写民事诉讼状?
1、标题。须注明为《民事起诉状》。
2、当事人的自然情况。
即原告和被告的基本情况,当事人的自然情况有两种情形:一为自然人的,一为法人的。当事人为自然人时,原告就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址和联系方式等。
3、诉讼请求。要写明请求法院解决什么问题,提出明确的具体要求。如有多项要求的,可以分项表述。
4、事实与理由。提出诉讼请求后,就要为其请求提供充足的依据。首先是摆事实。要把双方当事人的法律关系,发生纠纷的原因,经过和现状,特别是双方争议的焦点,实事求是地写清楚。讲道理是要进行分析,明确责任,并援引有关法律和政策。
5、受诉法院。根据法院管辖、民事起诉状要写明受诉法院。
6、落款。末尾要有原告姓名的签名,或盖章以及民事起诉状的递交时间。
7、附件。须说明本诉状副本份数、证据份数以及其他材料的份数。
移送管辖的时限在我国法律上完全是空白的,因此,原告和被告就算对此有什么异议也没有什么其他有效的解决办法。其实,诉讼活动中还有很多细节性的问题缺乏约束,所以我国的法制建设和一些西方国家还是存在着较大的差异的,因为还有很多法律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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