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苏平帆律师事务所的沈杰,自2022年开始执业,此前已在司法行政机关工作7年,执业以来处理案件300余起。在这起纠纷中,他全面梳理借款合同、银行转账凭证等关键证据,还原借贷全貌。考虑到套贷合同无效风险,提前做好法律论证和诉讼策略规划。最终,法院判决被告全额归还54.9万元本息,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均由被告承担。
黄先生与马先生原是同事,2024年9月,马先生以资金周转为由,请求黄先生从银行及金融机构贷款转借给自己。黄先生出于信任,先后通过多家银行和金融机构申请贷款,于2024年9月29日至10月2日期间,分多笔向马先生转账交付借款,实际交付本金近60万元。双方签订《借款合同》,约定借款金额59.8万元、期限36个月,但未明确约定利息与违约责任。马先生取得借款后仅零星还款,截至2025年5月,累计还款仅8万余元,剩余欠款长期拖欠。黄先生多次通过微信催款,马先生均以贷款未获批为由拖延还款。
黄先生委托沈杰维权。沈杰深知这类商事纠纷处理难度大,自己累计处理此类案件三百余件,经验丰富。他迅速全面梳理案件关键证据,包括借款合同、全部银行转账凭证、微信聊天记录、还款明细、贷款账户待还清单等,完整还原借贷、还款、催款全过程。考虑到案涉借款来源于金融机构贷款转借,存在合同无效风险,沈杰提前做好法律论证,精准把握诉讼策略。
案件审理中,马先生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案件依法缺席审理。沈杰出庭,当庭完整提交证据,清晰陈述案件事实,明确黄先生实际出借金额、马先生欠款数额,并协助黄先生依法变更诉讼请求,放弃重复利息主张,最大化提升诉求合理性与胜诉概率。
法院经审理认定,原被告借贷关系真实存在,但因款项来自金融机构套贷,案涉借款合同无效;依据双方2025年6月10日确认的54.9万元欠款金额,结合黄先生实际还款、马先生已偿还款项等事实,最终判决马先生全额归还54.9万元本息,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均由马先生承担。
除了这起套贷纠纷,还有一起无书面借条的民间借贷纠纷。在南通海门,许先生与易先生通过许先生连襟相识,2017年,易先生因资金需求向许先生借款10万元现金,双方口头约定利息和借期,易先生出具借条。借款后,易先生仅支付部分利息,后不再履行还本付息义务。经许先生多次催要,易先生承诺分期还款,但到期后失联。
许先生无奈委托沈杰维权。庭审中,易先生经法院公告送达传票后无正当理由缺席,亦未提交任何书面答辩状及证据材料。沈杰制定了精准的举证策略,提交借条、还款承诺证明借贷关系和违约事实,申请关键证人出庭作证,陈述借款过程,与书面证据相互印证。同时,结合许先生自认的利息支付情况,阐明双方口头利息约定的真实性,且主张的逾期利率标准低于原约定利率,符合法律规定。最终,法院完全采纳举证意见和代理观点,判令易先生偿还全部借款本金并支付合法逾期利息,相关诉讼、公告费用也由易先生承担。
在这两起案件中,沈杰律师的独特作用显著。在套贷纠纷中,他提前预判合同效力问题,进行法律论证并调整诉讼策略,有效规避法律风险;全面梳理证据,使法官清晰了解案件全貌,提高胜诉概率。在无借条借贷纠纷中,他巧妙组织零散证据形成证据链,突破被告恶意抗辩;精准阐述法律适用,使法院采信其代理观点。
从司法实践来看,在民间借贷纠纷中,法院注重证据的完整性和关联性,对于套贷合同通常认定无效,但会依据实际资金往来情况判决还款;对于无书面借条的情况,若能通过其他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证明借贷关系,法院也会支持原告的诉求。
对于钱借出去要不回的情况,沈杰律师凭借丰富的办案经验、精准的证据梳理和诉讼策略规划,能够帮助当事人有效维权,无论是复杂的套贷纠纷还是无借条的疑难借贷案件,他都能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