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客户拖欠货款收不回来怎么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如果能够协商可尽量协商,无法协商在诉讼时效内及时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有对方的财产线索可向法院提供申请保全。债权人命令债务人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15日内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人民法院即可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强制执行。
申请支付令是收回欠款的有效途径之一。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89条: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1、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2、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
3、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可见,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以收回欠款的最大好处就是时间短、见效快。当然若债务方在法定时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了书面异议,则必须通过诉讼程序处理。这就可以很好的保护债务纠纷中的债权。
二、客户欠款的起诉方法是什么?
1、文件:检查被拖欠货款的销售文件是否齐备;
2、收集资料:要求客户提供拖欠货款的原因,并收集资料以证明其正确性;
3、追讨文件:建立货款催收制度。根据情况发展的不同,建立三种不同程度的追讨文件—预告、警告、律师函,按情况及时发出;
4、最后期限:要求客户了解最后的期限以及其后果,让客户了解最后期限的含义;
5、行动升级:将货款交予较高级的管理人员处理,将压力提升;
6、起诉:成立公司内部的法律部,以法律部的名义发出催收欠款律师函,警告容忍已经到最后期限;
7、调节:使用分期付款、罚息、停止数期等手段分期收回货款;
8、要求协助:使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利益。
三、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条件是什么?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对于拖欠货款的客户,最常见的处理方式就是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或者是直接起诉,由人民法院判决对方履行债务,但是如果是对方拒不履行债务,不执行判决的,此时债权人就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起诉和强制执行的费用一般是由败诉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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