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雨薇律师2017年开启执业生涯后,便专注于刑事和刑民交叉案件,主要服务对象包括面临各类刑事指控的个人以及有刑民交叉法律问题的企业。在这类案件中,如何精准区分刑事责任与民事责任,是常见的攻防难题。
以一起合同纠纷案件为例,原告熊某、漆某与被告王某某签订《项目合作协议书》,约定合作某医院信息化系统项目。成电公司独立投标并中标,合同金额461.5万元。原告认为应分得利润,多次催告未果后提起诉讼,要求支付110万元及利息。案件历经一审驳回起诉、二审指令重审。胡雨薇律师在重审阶段接受王某某委托。她全面梳理案件事实与证据,提出核心辩护意见。一方面,强调王某某系成电公司销售代表,签订协议属职务代理行为,相关民事责任应由成电公司承担;另一方面,结合王某某因同一项目被另案以串通投标罪判处刑罚,且违法所得已退缴这一事实,说明个人行为与公司行为已由刑事判决明确区分。同时,指出原告未能证明王某某存在个人获益行为及超出代理权限,即便被告主张合同存在欺诈,未在法定期限内行使撤销权,合同也应认定为有效。最终,法院认定王某某系成电公司销售代表,签订合同系履行代理行为,成电公司向原告偿付605,762.50元及相应利息,驳回原告对王某某的全部诉讼请求,王某某个人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从这起案件可以提炼出办案思路:在刑民交叉案件中,要结合刑事判决结果,精准区分个人与公司行为边界,同时审查原告举证是否充分。
另一起案件中,被不起诉人闵某主要经营票据业务与资金拆借业务。因借款到期后对方未能如期还款,闵某自身对其资金方出现约2.45亿元本金缺口及2800余万元利息缺口。为维持资金链运转,闵某采取“拆东补西”等方式短期高息拆借资金。侦查机关认为,闵某在明知自身无偿还能力的情况下,隐瞒真实资金状况,骗取被害人资金用于填补其他债务窟窿,涉嫌合同诈骗罪。胡雨薇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介入,围绕合同诈骗罪的核心构成要件,提出闵某所依据的银行解质押业务均真实存在,虽有“拆借还旧”行为,但始终在维持经营并部分偿还资金,并非恶意挥霍或逃匿,部分资金虽未严格用于约定业务,但最终通过其他渠道向被害人进行了偿还,资金链断裂引发的债务违约原则上属于民事借贷纠纷,不应当轻易上升为合同诈骗罪等辩护意见。经两次退回补充侦查,检察机关未能取得充分证据证明闵某在订立合同时即具有非法占有目的,亦未能排除合理怀疑,最终对闵某作出不起诉决定。这再次体现了在面对复杂的刑民交叉案件时,要精准把握案件核心,区分民事纠纷与刑事犯罪边界的重要性。
胡雨薇律师在处理刑民交叉案件时,通常会先全面梳理案件事实与证据,结合刑事判决结果,明确个人与公司行为的边界。同时,审查当事人的行为是否符合相关罪名的构成要件,判断是属于民事纠纷还是刑事犯罪。在举证方面,会重点关注原告或侦查机关的证据是否充分,是否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通过这些分析习惯和判断基准,为当事人制定周全适宜的辩护与维权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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