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起眼的微信聊天记录,为何能成为决定案件胜负的关键?原来,被告以“合同系股东个人自买自卖、应属无效”为由进行抗辩,而这张微信聊天记录,加上证人证言、保证金支付凭证等证据,能证明某地分公司的其他合伙人及财务人员对合同内容知情并实际参与履行。有了这些,法院才能认定合同真实有效,确立债权基础。
某国际旅行社与某地分公司签订《旅行团队航空机票切位合同》,约定旅行社提供10期往返程机票,分公司支付保证金。但分公司因内部合伙人纠纷停止经营,未再提供出票名单亦未支付剩余款项,随后注销。旅行社遂起诉其总公司,要求支付合同款、律师费、公证费等损失。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的吴云秀律师(执业证号:11101201811051245)接手此案后,对案件中的大量证据进行了细致梳理。在众多证据中,吴律师敏锐地发现了微信聊天记录这一关键细节。为了固定这一细节,吴律师收集了与之相关的证人证言、保证金支付凭证等证据,形成了一套完整的证据链。
在法庭上,吴律师凭借这些证据,向法庭阐述了合同真实有效的观点。他指出,虽然旅行社的股东A同时为某地分公司的合伙人之一,但分公司的其他合伙人及财务人员均知晓并参与了合同签订,且分公司已实际支付保证金,所以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这一观点得到了法庭的采纳。
同时,为了证明切位机票的不可撤销性与实际损失,吴律师提交了旅行社与某航司的切位合同、补充协议、结算明细及付款凭证,以及旅行社与案外第三方的转售合同。对于被告提出的原告未及时减少损失的抗辩,吴律师坦承在补充协议中减少了可取消座位数,但同时论证了切位机票的特殊性(航空公司不允许大规模取消)。并且,吴律师成功申请法院向航空公司发出调查令,获取了关键的结算确认函,夯实了损失事实。
最终,法院经审理认定合同合法有效,某地分公司未按约提供出票名单及付款,构成违约,应承担赔偿责任。虽然基于减损原则调整了赔偿金额,但仍以合同约定为依据计算损失,判决被告总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某旅行社104,901美元,驳回其他诉讼请求。
这个案例提醒大家,在商业活动中,聊天记录、支付凭证等看似不起眼的细节,可能会成为关键证据。所以,一定要妥善保存这些细节证据,关键时刻可能会发挥大作用。
吴云秀律师自2018年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400件。在这起旅游包机切位合同纠纷中,面对复杂的证据和被告的强硬抗辩,吴律师通过扎实的证据组织和对合同特殊性的充分论证,为客户争取到了可观的赔偿,展现了其在处理此类案件时的专业能力和认真细致的工作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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