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股东能否让公司收购股份
股东有权让公司收购其股份。根据《公司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股东应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程序解决股份收购问题。
二、股东要求公司收购股份有哪些条件
依据《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要求公司收购股份,需满足以下情形之一:
公司连续五年盈利且符合分配利润条件,却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自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法院起诉。
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可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公司应在六个月内转让或注销该股份。
三、公司拒绝股东股份收购要求是否合法
公司拒绝股东股份收购要求是否合法,需分情况判断。若股东依据《公司法》第74条,在公司连续五年盈利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或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等情形下,请求公司收购其股权,公司拒绝则不合法,股东可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法院起诉。若股东无上述法定情形,仅出于自身意愿要求公司收购股份,公司有权拒绝,此拒绝合法,因我国原则上禁止公司回购股份,仅法定特殊情形除外。
在了解股东有权让公司收购其股份的情形和处理程序后,其实还有相关拓展问题值得关注。比如公司收购股东股份后,这些股份该如何处理,是注销还是作为库存股留存。另外,在收购价格的确定上,如果股东和公司无法就“合理价格”达成一致,又该如何解决。当你在实际中遇到股东股份收购相关的难题,对收购流程、价格争议、股份后续处理等方面存在疑问时,不要独自烦恼。点击网页底部的 “立即咨询” 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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