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3年11月一个寒冷的夜晚,胡某的家人围坐在昏暗的客厅里,气氛压抑得让人喘不过气。桌上堆满了案件资料,胡某因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公安机关抓获的消息,如同一颗沉重的石头,压在每个家人的心头。胡某本人被羁押在看守所,家中失去了主心骨,笼罩在愁云惨雾之中。
事情源于2023年9月至10月间,张某购入含麻黄碱成分的“三无”减肥产品并销售,胡某从其处购进后售卖,导致客户赵某出现不适报案。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对胡某提起刑事诉讼,还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胡某一旦罪名成立,不仅面临牢狱之灾和巨额罚金,还将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其家庭本就不富裕,这无异于雪上加霜,可能让家庭陷入经济绝境,未来的生活也将被彻底改变。
在胡某家人孤立无援之时,他们打听到了尹艳华律师。尹艳华律师自2012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十余年。她是山东一衡律师事务所的副主任、合伙人,专注于刑事辩护领域,承办过数百件刑、民案件,其中刑事案件占比较大,拥有丰富的办案经验。她此前办理过多起重大刑事案件,为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免于起诉、从轻判决等有利结果。
初次与胡某家人会面,尹艳华律师并未急于给出承诺。她花了很长时间仔细研读案件材料,不断在纸上记录要点,绘制案件脉络图。从图中可以看出,她初步判断胡某主观过错程度或许不像检方指控的那么严重,关键在于能否证明胡某并非明知产品有毒有害。基于这个判断,尹艳华律师制定了初步策略:多方面收集证据,证明胡某的主观状态,同时梳理从轻情节,为胡某争取轻判。
接受委托后,尹艳华律师迅速组建了专案小组。他们的第一项工作是全面阅卷,逐一核对每一份证据。小组成员将证据分门别类进行整理,罗列疑点,前后历时两周,整理出了详细的证据分析报告。通过回溯案件经过可知,胡某在销售产品前,自己也服用过类似产品多年,且没有证据表明她明知所售产品含有毒有害成分。一审检方认为,胡某销售含毒有害成分的食品,造成了消费者不适,应承担全部责任。
在梳理证据过程中,尹艳华律师发现了一个容易被忽略的细节:胡某自身长期服用同类减肥产品,且没有出现明显的不良反应,从常理推断,她很难仅凭自身认知辨别所售产品含有毒有害成分。基于这个发现,尹艳华律师调整了核心辩护策略,引入期待可能性原则进行抗辩,强调胡某的主观过错程度较低。同时,团队还积极收集胡某坦白、认罪悔罪、初犯偶犯等方面的证据,为从轻量刑做准备。
经过长达十六个月的漫长诉讼,某坊市某亭区人民法院对本案进行了审理。合议庭充分听取了尹艳华律师提出的核心辩护意见后,最终认定胡X的行为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但具有坦白、认罪悔罪、初犯偶犯等法定、酌定从轻情节,且积极履行民事公益诉讼赔偿义务,结合其怀孕的特殊身体状况,对其适用缓刑。最终判决:胡X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六百元;在指定金额范围内与张X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赔偿款已预缴。
判决下来后,胡某家人紧绷的神经瞬间放松,原本压抑的家中气氛变得轻松起来。胡某本人也在看守所中露出了久违的笑容,对未来充满了希望。这个判决结果不仅让胡某一家避免了家庭破碎的危机,更让他们重新看到了生活的曙光。尹艳华律师撰写的学术文章中关于刑事辩护策略的理论,在本案中得到了实践验证,该案例也被收入律所的年度典型案例集。
回顾此案,尹艳华律师给出一条风险防范建议:在从事商品销售活动前,务必对所售商品进行严格的资质审查和成分检验,确保商品符合法律法规要求,避免因法律意识淡薄而陷入法律风险。尹艳华律师是山东一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专注于刑事辩护与婚姻家事法律服务。她始终坚守着“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在法庭上仗义执言,为当事人化解矛盾、守护权益,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职业操守践行着律师的使命,让法律的光芒照亮每一个需要帮助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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