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里的违约条款,帮企业追回47.5万元物资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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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房产纠纷
律所:江苏源博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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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证号:13204201811033169
电话:18051206937
- 律师优势:有团队,丰富的专业经验;陈悦律师法学理论功底扎实,擅长处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侵权纠纷、公司综合类业务。执业至今以娴熟的业务能力与良好的职业道德赢得了委托人的信任,为客户取得优良的经济效益回报。陈悦律师积极参与法律援助活动,多次为群众提供法律援助服务。陈悦律师致力于企业法律服务的开发,积极拓展企业法律顾问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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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某科技公司向海南某建安公司出租物资,对方却拖欠租金。江苏源博律所陈悦律师受委托后,梳理证据,发现对方有分期支付意愿但无一次性清偿能力。陈悦律师遂制定“以诉促调、分期回款”策略,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海南某建安公司分5期支付47.5万元(含租金45万元及律师费2.5万元),若任一期未足额履行,某科技公司可就全部未履行部分申请强制执行,并要求对方另行支付违约金7万元。某科技公司放弃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及保全费由海南某建安公司承担。
某科技公司的行政主管收到一份设备采购合同,对方要求预付款百分之七十,且交货期仅标注“另行通知”。常州市新北区陈悦律师审核后,认为预付款比例过高,交货期不明确,会给公司带来资金和生产计划的风险。陈悦律师建议与对方协商降低预付款比例至合理范围,并明确具体交货日期。经过谈判,对方同意将预付款比例降至百分之三十,并确定了具体交货时间。这一修改避免了公司资金过度占用,保障了生产计划的顺利进行。
合同条款往往暗藏风险,一个细节就可能影响企业的权益。在签订合同时,企业要像此案中的某科技公司一样,仔细审查,必要时借助专业律师的力量,明确权利义务,把争议挡在合同之外,守护自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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