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对外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

最新修订 | 2024-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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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分公司对外签订的合同是无效的,应当由总公司的法人代表来签订,因为分公司是不具备独立的法人的,在法律上是无法签订合同的。一般应当由总公司经过研究后确定相关合同的内容并签订。
分公司对外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

一、分公司对外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

无效,根据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十二条的规定,依法登记的分公司属于“其他组织”,“其他组织”是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条规定,其他组织可以和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签订合同,从而成为合同主体。《公司法》第14条第1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二、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第3款规定:

企业法人分支机构经营管理的财产不足以承担保证责任的,由企业法人承担民事责任。该条第4款规定: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提供的保证无效后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由分支机构经营管理的财产承担。企业法人有过错的,按照担保法第29条的规定处理。

在实践中,由于分公司占有和使用的财产归属于总公司,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与总公司在经济上统一核算,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即使分公司有能力承担部分或全部责任,实际的和最终的责任承担者还是总公司。

因此,在一般情况下,分公司不能作为独立的被告来承担责任。司法实践多是分公司与总公司作为共同被告,判决共同承担责任。因此,总公司对分公司的债务,既不是承担连带责任,也不是承担补充责任,而是直接承担清偿责任,债权人无需先向分公司主张,可直接要求总公司偿还债务。

只有总公司才可以对分公司的相关事项签订合同,涉及到重大事项或者合同的签订,还需要由总公司的股东大会进行研究,并形成决议后由分公司执行,分公司直接对外签订的合同是违反公司法的相关规定的,因此是无效的,具体情况应当结合实际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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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分公司签订的经济合同效力、法律后果及产生纠纷后诉讼主体问题
1、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
A、合同效力:分公司虽然不具备的法人资格,但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登记,取得了营业执照,具备了经营经格,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签订经济合同,但一般要在公司的授权范围内进行,司法实践中一般不会因为是分公司签订的合同而认定无效。
当然,为保证合同的履行,在与分公司签订合同之时,第三人可以要求加盖公司印章,或在合同未履行前,要求公司进行追认。另外,分公司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的保证合同因无效。
B、法律后果:公司法第31条“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但在司法实践中,第三人选择由分公司承担或公司承担或分公司与公司共同承担。法理依据:因为分公司(非法人组织)具有一定的团体财产,构成一定的责任能力,但其财产并不完全,其责任能力不完整,故一般由其上级法人承担补充责任。
C、诉讼主体:分公司虽不具有的法人资格,但属于民事诉讼法上的其他组织,故可以单独作为原告或被告作为诉讼当事人。在司法实践中,为便于执行,第三人可以将公司与分公司列为共同被告。
2、无营业执照的分公司
A、分公司在没有领取营业执照前从事经营活动是违反公司法的规定的(公司法第29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同时设立分公司的,应当就所设立分公司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设立分公司,应当由公司法定代表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因此,分公司没有领取营业执照而从事经营,系非法经营,不具备合法的主体资格,其所签定的合同依据相关法律(《民法通则》第55条的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当然是无效的。
B、法律后果:无效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而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则应由设立它的公司承担,但是与分公司签定合同的第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这种情况的,公司可以根据该第三人的过错程度减轻或者免除责任。
C、诉讼主体:依据民事诉讼法,不属于其他组织,不能作为诉讼主体。分公司不能作为原告行使民事诉讼权利,须有公司作为原告参与诉讼,行使合同当事人权利。司法实践中,第三人可选择将公司作为被告或分公司及公司作为共同被告(因前并不知道分公司有无营业执照)。
二、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的效力
1、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
依据劳动法,中国境内的各类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等都被视为用人单位,是劳动合同法律关系的主体,同时,劳动法也没有限定用人单位就一定要是法人,分公司只是在经营范围和资格上存在限制,但其并没有限制不能雇佣劳动者,因此,分公司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只要符合合同有效的条件(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主体合格,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就是有效合同。也即分公司可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分公司享有和承担劳动法上的用人单位的全部权利与义务。
2、无营业执照的分公司
无营业执照的分公司因违反《公司法》及《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规定,依据劳动合同法第26条“因违反法律及行政法规”而无效(事实上是因为用人单位不具备签订劳动合同的主体资格)。但劳动合同的无效,并不影响劳动者的权利和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的劳动法上的义务,如果劳动者付出劳动的,分公司仍应向劳动者支付报酬,承担社会保险的义务,如劳动者工伤的,分公司还应承担《工伤保险条例》中用人单位应承担的义务。
但以上仅限于理论上的分析,在司法实践中,均由设立分公司的公司承担劳动法上的用人单位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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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怎样对外签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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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失业保险由甲方按单位缴费基数2 %的比例、乙方按个人缴费基数1 %的比例缴纳;
(四)工伤保险由甲方按单位缴费基数 %的比例缴纳,乙方不缴纳;
(五)生育保险由甲方按单位缴费基数 %的比例缴纳,乙方不缴纳。 第十五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乙方工伤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法规执行。 第十七条 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等各项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1、
2、
3、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九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二十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可不予支付经济补偿金。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录用条件为:



2、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 具体情形为: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具体情形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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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分手协议”无效为什么“分手协议”是在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情况下签订是无效的《民法通则》第七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破坏国家经济计划,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合同法》第七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订立合同属于民事活动,合同的订立应尊重社会公德才有效。签订的“分手协议书”是基于双方不正当男女关系而形成的,两人的行为违背了社会公德,损害了社会的公序良俗,签订的协议也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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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甲 方:
  乙 方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_____年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为_______月。
  
二、工作内容
  
1、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___________岗位工作,并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2、乙方应服从甲方所安排的工种、岗位,按照甲方关于本岗位工作任务和责任制度要求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1、为使乙方完成工作任务,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安全、劳动保护、卫生健康等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乙方在工作中要遵守有关操作规程,爱护甲方的财产。
  
四、劳动报酬
  
1、乙方按甲方规定完成工作任务,甲方必须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时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
  
3、乙方试用期工资每月为___________元,试用期为_______月;
  
4、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报酬不得违背当地政府的最低工资规定。
  
五、劳动纪律
  
1、乙方必须遵守甲方依法制订的各项管理制度。
  
2、乙方应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损害甲方或业主利益,不得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六、教育与培训
  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职业教育与就业准入的有关规定以及本单位的实际情况为劳动者提供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
  
七、劳动合同的解除、变更、终止
  
1、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甲方按照劳动法第二十六条、二十七条的规定与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按法律的规定办理。
  
3、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合同相关内容。
  
4、合同期满或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应当即行终止。甲方应当在期限届满30日前就终止或续订的意向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于工作需要,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八、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1、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违反方应支付对方违约赔偿金____________元。
  
2、乙方在合同期间(含转岗)由甲方出资进行职业技术培训的,乙方如若违反本合同,需无条件向甲方支付违约赔偿金。
  
3、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经济损失的,可不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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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十
一、本合同双方各执一份,涂改或未经授权代签无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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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哥哥拿下了国外的一个工程项目,要去国外签订一份项目合同,国外施工合同管理范本怎么签订?
[律师回复]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国家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房屋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慨况工程位于_______,土地面积:________㎡。   
二、承包方式甲方以包清工的方式承包给乙方。   
三、工程承包范围施工内容包括二层主房建筑面积_____㎡、一层主房建筑面积_____㎡。   
四、承包价格及付款方   
1:价格:______元/㎡(建筑面积)双方确定按建筑面积为______㎡结算工程款。   
2:一层主体盖板完工后支付价款___%,全部完工后付清余款。   
五、工期及安全责任工期从____年___月___日到___年___月___日竣工。推迟一天罚款____元/天,由甲方在工程款中扣除。   施工期间   
1、本工程所有安全事项均由乙方负责,乙方应依工程的需要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因乙方及其员工原因造成的一切人员、财产损失均由乙方负责;第三人造成乙方及其员工伤害的,由第三人负责,与甲方无关。   
2、施工中乙方不得从事与施工无关的事,专业施工人员持证上岗;高空作业部分必须在采取切实可行的安装措施下方可施工,地面必须安排适当监护人员,电焊作业注意防火等。   施工过程中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义务,乙方不得转让给第三人,不得转包、分包,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慨不结算,乙方无条件赔偿。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 联系电话:   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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