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的表层争议是房地产公司是否应支付370万余元货款给XX材料公司。XX材料公司认为房地产公司欠款,多次催讨无果,要求对方尽快付清。而房地产公司承认欠款事实,但因资金周转困难,希望延期付款。王纯剑律师没有直接启动诉讼程序,而是建议通过“人民调解+司法确认”的非诉路径解决。在他的指导下,双方共同申请调解,并达成分期付款的调解协议。之后,律师代理XX材料公司申请司法确认,法院出具裁定书,赋予调解协议强制执行力。这不仅为客户节省了时间和费用,还避免了关系恶化。
XX材料公司与房地产公司的货款拖欠纠纷,表面是资金问题,实则是付款安排未达成一致。黔南福泉市王纯剑律师处理此类商事纠纷时,会深入探究背后根源,而非仅关注法律争议。
双方的表层争议是房地产公司是否应支付370万余元货款给XX材料公司。XX材料公司认为房地产公司欠款,多次催讨无果,要求对方尽快付清。而房地产公司承认欠款事实,但因资金周转困难,希望延期付款。王纯剑律师没有直接启动诉讼程序,而是建议通过“人民调解+司法确认”的非诉路径解决。在他的指导下,双方共同申请调解,并达成分期付款的调解协议。之后,律师代理XX材料公司申请司法确认,法院出具裁定书,赋予调解协议强制执行力。这不仅为客户节省了时间和费用,还避免了关系恶化。
中层原因是双方在付款方式和时间上未能达成一致。XX材料公司希望一次性收回货款,而房地产公司只能分期支付。王纯剑律师凭借丰富的谈判经验,在调解过程中引导双方寻求利益平衡点,促使房地产公司承诺三个月内分三期付清全部货款。这样既考虑了房地产公司的资金压力,又保障了XX公司的债权安全。
深层根源在于双方在商业合作中对资金流动和风险的认知差异。XX材料公司注重资金的及时回笼,而房地产公司更关注自身的资金周转和经营风险。王纯剑律师通过预设违约责任条款,降低了未来的执行风险。若房地产公司有一期未按时履行,XX材料公司不仅可就剩余全部货款申请强制执行,还可主张自欠款发生之日起按年利率6%计算的利息。
王纯剑律师处理这类纠纷时,侧重从根源化解矛盾。他没有局限于传统诉讼模式,而是选择高效、低成本的非诉路径。这一思路不仅解决了当下的法律争议,还维护了双方的商业合作关系,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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