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重庆公租房可以买吗

最新修订 | 2024-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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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强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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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公租房可以进行购买,但是如果需要购买公租房的话,只有租赁公租房5年后才能够进行购买公租房,否则是不允许购买的。公租房价格会按照周边的同地段的商品房进行比对,然后给予一定的优惠。
一般重庆公租房可以买吗

一般重庆公租房可以买吗?

1、可以买卖,满5年才能买,买后5年才能卖。

2、公租房出售的原因是,目前租金太低,连续出租15年才能收回成本, 为杜绝有人倒卖房源,管理办法将规定租满5年才能买,买后5年才能卖。

3、具体来说,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且已纳入公租房实物保障范围的城镇中偏下收入家庭,可自主选择承租或申请购买,目前公租房可买全部产权,也可买部分产权,如果购买部分产权,保障对象出资所占份额一般不低于总房价的50%。

4、如果购买的是部分产权,那么,首次购买部分产权后的5年内,可按原价继续购买剩余的产权份额;超过5年,房价要重新核定。

5、价格方面,公租房出售价格参照周边同地段、同品质普通商品住房销售价格确定,并给予一定的价格优惠。优惠后均价不得低于同地段、同品质普通商品住房销售均价的80%。政府部门还可以根据楼层、朝向等因素适当设置楼层差价。

扩展资料: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七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

对于公租房的购买,首先公租房要连续出租15年才能够进行回本,所以根据相关规定,只有租赁满5年之后才能进行购买公租房。并且如果需要重新出售的话需要购买5年以上才能购进重新出售给他人。如果需要租赁公租房的话要符合当地规定的相关标准才能够租赁公租房。

对于公租房的购买首先是需要在该公租房进行租赁超过5年的租户才能够进行购买,这是为了防止炒房者对该房屋进行恶性倒卖,从而让需要住公租房的人无法进行居住。其次由于公租房的特殊性,在购买5年之后才能够将公租房转卖给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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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在重庆买房子限购吗?
一般在重庆买房子是不限购的,但是房屋限售;虽说房子不限购,但是在购买房子时也需要缴纳一个房产税,对于此税额是房子总价额的百分之一来进行征收,这是可以到当地的房管部门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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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重庆护理费一般多少
[律师回复] 护理费数额是由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人数、护理期限、护理级别等要素综合决定的。
1.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
1.1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1.2护理人员没有收入的,无论受害人是否实际支付给护理人员以报酬,均统一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1.3受害人雇佣护工的,其计算方法与第二种情形相同。
2.护理人数
2.1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
2.2在特定情形下可以多于一人,具体可以参照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的明确意见,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3.护理期限
3.1一般原则,计算到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为止;
3.2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是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3.
2.1如果受害人实际需要的护理期限,超过了判决的期限,甚至超过了二十年的最长期限,就超过期限的护理费,受害人有权再次请求赔偿(最高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32条规定:超过确定的护理期限,赔偿权利人向人民请求继续给付的,人民应当受理。经审理认定赔偿权利人确实需要继续护理的,人民应当判令赔偿义务人继续给付相关费用五至十年。)。
3.
2.2如果受害人实际被护理的期限,短于判决确定的期限(例如,受害人在此期限内康复已无需护理,或者在这个期限未满时受害人就死亡的)而赔偿义务人一次性已经支付了该期限内的全部护理费,受害人基于的判决一次性取得该笔护理费的,受害人或者其继承人不负返还的义务。
4、护理级别
护理级别是确定护理费数额的另一个重要因素。而护理级别又是由受害人的护理依赖程度和配置残疾辅助器具情况决定的。
4.1生活自理范围主要包括下列五项:
(1)进食;
(2)翻身;
(3)大、小便;
(4)穿衣、洗漱;
(5)自我移动。
4.2护理依赖程度就是指被护理人对护理人在生活上的帮助的依赖程度。护理依赖的程度分为:
4.
2.1完全护理依赖,指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上述5项均需护理者;
4.
2.2大部分护理依赖,指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上述5项中有3项需要护理者;
4.
2.3部分护理依赖,指生活部分不能自理,上述5项中有1项需要护理者。
4.3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
具体是指致残的受害人在配制残疾辅助器具后,在多大的程度上恢复了生活自理的能力。当配制了残疾辅助器具后,当时能够不同程度地恢复一定的生活自理能力。其护理依赖程度降低,护理级别也相应较低,护理费相应减少。
4.4护理级别
依照卫生部颁布的《综合医院分级护理指导原则》的规定,应根据病情或残疾等级分为四级,即特别护理、一级护理、二级护理、护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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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租赁合同怎么写
[律师回复] 对于重庆租赁合同怎么写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合同编号:
出租人:             签订地点:
承租人: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第一条 租赁物
1.名称:
2.数量及相关配套设施:
3.质量状况:
第二条 租赁期限  年  个月  日,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提示: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第三条 租赁物的用途或性质:
租赁物的使用方法:
第四条 租金、租金支付期限及方式
1.租金(大写):
2.租金支付期限:
3.租金支付方式:
第五条 租赁物交付的时间、地点、方式及验收:
第六条租赁物的维修
1.出租人维修范围、时间及费用承担:
2.承租人维修范围及费用承担:
第七条 因租赁物维修影响承租人使用  天的,出租人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期。其计算方法是:
第八条 租赁物的改善或增设他物
出租人(是/否)允许承租人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增设他物。改善或增设他物不得因此损坏租赁物。
租赁合同期满时,对租赁物的改善或增设的他物的处理办法是:
第九条 出租人(是/否)允许承租人转租租赁物。
第十条 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
第十二条 租赁期届满,双方有意续订的,可在租赁期满前  日续订租赁合同。
第十三条 租赁期满租赁物的返还时间为:
第十四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五条 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出租人             承租人       鉴(公)证意见:
出租人:(章)          承租人:(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名):            (签名):
居民身份证号码:        居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名):            (签名):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鉴(公)证机关(章)
账号:             账号:
经办人: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监制部门:           印制单位:
重庆离婚抚养费一般多少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婚姻本身的美好的,但是婚姻的破裂必将给家庭带来巨大床上,并且近几年离婚率逐年增加。而在离婚案件中最为难解决的就是关于孩子的抚养问题,有时候孩子的抚养不能很好的解决,耽误孩子的成长。那重庆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是什么下面综合介绍。
一、重庆依据标准在离婚案件中,人民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二、重庆子女的抚养费标准具体数额如何确定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三、重庆抚养费的支付方式在抚养费的数目确定后,涉及到一个如何履行的问题在司法实践中,往往采用以下两种方式:
1、一次性给付对于这种给付的方式,虽然有人认为应谨慎使用,但目前因人们经济收入有显著的增加,工作调动甚为频繁,也考虑到的执行效率;在判决离婚涉及子女抚养费的,往往大多都采用这种方式。而且这种方式被大部份当事人所接受。
2、定期给付和以物折抵
四、重庆定期给付一般以月或季或年给付,以物折抵往往适用于下落不明的一方。一次性给付或以物折抵一般是以十八周岁为底线,即具体数目是按月或年的抚养费的数额乘以将子女抚养至十八周岁为止,计算总数一次性给付完毕。子女抚养费发生法律效力之后,由于生活具有变动性,在父母的经济状况抚养能力及社会实际生活水平发生变化时,可以提起要求增加、减少或免除抚养费;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事由包括:
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维持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2、因子女患病、上学等,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如果上述理由发生以后,不抚养孩子一方,如果不增加费用,由抚养一方承担,显然不太公平。当然,无论生活费、教育费都应从实际出发,对于涉及数目较大的,必须由双方协商确定,否则将由决定的一方个人承担。现在较为突出的是择校费。如农村孩子送到贵族学校学习。一次性要交五万、十万元,都应由双方协商费用如何承担。从上述内容可以知道,孩子的抚养问题在法律中有明确规定,而重庆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也就是上述规定,一般是根据家长的收入来缴纳一定的抚养费,并不是一概而论确定确切的数额。孩子的抚养是每个父母应尽的责任,不可推卸。想了解更多法律知识或者有任何疑问,详情请咨询专业为你解答。
重庆公租房可以买卖吗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重庆公租房可以购买但没有产权证,不能出售给个人。根据渝府发〔2010〕61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截止目前为止该办法继续有效。
一、关于产权证第九条公共租赁住房由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指定的机构负责建设,房屋产权由政府指定的机构拥有。
二、关于公租房购买第四十条承租人在租赁5年期满后,可选择申请购买居住的公共租赁住房。第四十一条公共租赁住房出售价格以综合造价为基准,具体价格由市物价部门会同市住房保障、市财政等部门研究确定,定期向社会公布。第四十二条购买公共租赁住房,可选择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一次性付款后,不再支付租金;分期付款时,未付款面积按照规定交纳租金。第四十三条购买人与产权人或受托人书面签订销售合同,明确付款价格、付款方式、修缮责任,以及双方其他的权利和义务,付清全款后向房屋和土地权属部门办理登记。
三、关于公租房出售第四十四条购买的公共租赁住房不得进行出租、转让、赠予等市场交易,可以继承、抵押。第四十六条购买人通过购买、获赠、继承等方式在购买公共租赁住房所在地获得其他住房的,或因特殊原因需要转让以及抵押处置时,由政府回购,回购价格为原销售价格加同期银行存款活期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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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公租房购买政策
不可以。公租房是对住房困难人群的过渡性的解决方案,旨在为不属于低收入人群但住房困难的人员,提供住房帮助。公共租赁房不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是不进行买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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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重庆转租房屋租赁合同简洁范本
[律师回复] 对于重庆转租房屋租赁合同简洁范本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________;位于第____层,共_____〔套〕〔间〕,房屋结构为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其中实际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该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以〔出让〕〔划拨〕方式取得;该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该房屋附着设施见附件二;〔房屋所有权证号、土地使用权证号〕〔房地产权证号〕为:________.
  
第二条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____.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四条租金
  该房屋租金为(人民币)___万___千___百__拾__元整。
  租赁期间,如遇到市场变化,双方可另行协商调整租金标准;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第五条付款方式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___万___千___百__拾__元整。租金按〔月〕〔季〕〔年〕结算,由乙方于每〔月〕〔季〕〔年〕的第__个月的___日交付给甲方。
  
第六条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甲方对产权的承诺
  甲方保证在出租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出租该房屋前办妥。出租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八条维修养护责任
  租赁期间,甲方对房屋及其附着设施每隔____〔月〕〔年〕检查、修缮一次,乙方应予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日常的房屋维修由____方承担。
  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
  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第九条关于装修和改变房屋结构的约定
  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和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影响的设备,需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投资由乙方自理。退租时,除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原状恢复或向甲方交纳恢复工程所需费用。
  
第十条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并由乙方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1.水、电费;
  
2.煤气费;
  
3.电话费;
  
4.物业管理费;
  
5.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
  在租赁期,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未列出项目但与使用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均由乙方支付。
  第十一条租赁期满
  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届时乙方须将房屋退还甲方。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____个月书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合同期满前____个月内向乙方正式书面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
  第十二条因乙方责任终止合同的约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的;
  
2.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3.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承租房屋用途的;
  
4.拖欠租金累计达____个月;
  
5.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6.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提前终止合同
  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_____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签订前,本合同仍有效。
  如因国家建设、不可抗力因素或出现本合同第十条规定的情形,甲方必须终止合同时,一般应提前_____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不予补偿。
  第十四条登记备案的约定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日内,甲、乙双方持本合同及有关证明文件向______申请登记备案。
  第十五条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年度租金的_____%作为违约金。乙方逾期未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权按月租金的____%向乙方加收滞纳金。
  第十六条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七条其它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八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九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二十条合同份数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___页,一式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年____月___日________年_____月___日
重庆的户口迁入一般需多久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以成都市的迁入条件为限,一般工作日为45天。
 居住期满落户的前置条件
  
①在成都市办理了居住证,居住期满2年
  
②连续缴纳2年社保
  
③有产权住房(人均面积不低于16㎡)
  居住期满落户所需资料
  ①《入户申请表》
  ②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
  ③入户人员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④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即在成都有房子,但不限面积,需要原件和复印件)
  
⑤省、市、区社保部门出具近2年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含综合社会保险)明细表(原件)
  居住期满落户,这些事情必须要知道
  ①居住证满2年是指从第一次办理居住证的时间算起,2年可以不用连续。
  ②连续2年社保必须是不间断的,在你办理户口迁移的时候已经交满2年,并且在办理手续的时候依旧保持缴纳社保的。
  ③居住证是大成都范围内的即可,比如在主城区买了90㎡以下的房子,居住证是龙泉办理的也是可以的落户。
  步骤:可以提前预约哦
  ①领取并填写《入户申请表》
  ③准备所需材料,到入户地公安局办证中心户口准迁证
  ③回原籍注销户口,开具户口迁移证(新生婴儿入户除外)
  ④回入户地的区(市)县公安局办证中心办理上户,领取户口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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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公租房有人买了吗?
重庆公租房有人买的。重庆公租房可以买,但是需要在租赁合同期满5年后,才可以申请购买居住的公租房。公租房是不能一直进行租赁的,政府将定期对公租房保障家庭进行复核,仍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可续租,不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不得申请购买公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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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公积金租房提取条件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重庆公积金租房提取条件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租房自住,在租赁合同期限内的;重庆公积金还贷提取条件
1、职工或其配偶偿还商业贷款本息的,在还款期限内每年可提取一次首次提取,不超过首付款额度,以后各次提取,不超过对应时段已偿还的贷款本息额
2、职工或其配偶偿还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本息的,在还款期限内每年可提取一次职工、配偶及参贷人提取金额之和不超过对应时段已偿还的贷款本息额重庆公积金购买商品房提取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全额不动产发票或契税完税凭证;
3、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的购房合同;
4、若无购房合同的,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重庆市预售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5、其配偶符合同时提取条件的,还应当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6、其家庭成员符合同时提取条件的,还应当提供户口簿或其他家庭关系证明重庆租房公积金提取材料
1、租赁商品房的应提供租赁行为证明材料、房租完税证明或税务部门出具的个人出租房屋专用发票
2、租赁廉租房或公共租赁住房自住的应提供与当地公共租赁住房或廉租住房管理部门签订的租房合同(协议)、租金缴纳证明重庆公积金提取流程
1、个人向单位申请,填取《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并提交各条件下对应的支取证明材料;
2、单位审查通过后通报公积金中心,职工销户提取时单位还需往经办银行办理相关人员公积金封存
3、公积金中心对职工公积金提取申请进行审批
4、公积金中心转账至单位,由单位转入职工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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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公租房怎么可以购买?
重庆公租房必须在租赁期限满5年后才可以购买,当事人在公租房的租赁期限达到五年后,可以提交相关材料到公租房管理部门来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可以按照一次性付清或者分期付款来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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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万州公租房申请条件?
[律师回复] 2人以下(含2人)选择40平方米以下(单间配套或一室一厅)住房,每个申请家庭原则上以户主为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作为共同申请人。申请公租房应向住房保障部门设置的申请点提交以下材料;摇号后拒绝选房的,视为自动放弃。公租房配租面积与申请人家庭人数相对应,不得再申请公租房。未领取租赁补贴者可申请公租房:《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已实行实施配租或在户籍所在地领取租赁补贴的、管理机构等信息。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低收入家庭,可换租相应规定面积的公租房申请地点~~~~~~~~~~~~~~~~~~~~~~~~~~~~~~~~~~~~~~~~~~~~~~~~~~~公租房将在第四季度开始接受申请,届时将通过网站和报纸及时向社会公布。此外,但可重新申请轮候。申请人只能申请享有一套公租房。因人员变动申请调整面积的、身份证件、工作和收入证明、住房证明,4人以上(含4人)可选择80平方米以下(三室一厅)住房,即,市民可上网浏览公租房房源、政策。在住房配租时,按轮候顺序摇号选房,选中者签租赁合同,3人以上(含3人)可选择60平方米左右(二室一厅)住房,享受廉租住房政策。市住房保障部门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时间和选择的公租房点建立轮候顺序公租房申请以家庭或单身人士为基本申请单位,本次轮候号作废,公租房数据信息系统将于本月试运行,“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信息网”也将于近期向市民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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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转租房屋租赁合同模板如何写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________;位于第____层,共_____〔套〕〔间〕,房屋结构为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其中实际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该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以〔出让〕〔划拨〕方式取得;该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该房屋附着设施见附件二;〔房屋所有权证号、土地使用权证号〕〔房地产权证号〕为:________.
  
第二条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____.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四条租金
  该房屋租金为(人民币)___万___千___百__拾__元整。
  租赁期间,如遇到市场变化,双方可另行协商调整租金标准;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第五条付款方式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___万___千___百__拾__元整。租金按〔月〕〔季〕〔年〕结算,由乙方于每〔月〕〔季〕〔年〕的第__个月的___日交付给甲方。
  
第六条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甲方对产权的承诺
  甲方保证在出租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出租该房屋前办妥。出租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八条维修养护责任
  租赁期间,甲方对房屋及其附着设施每隔____〔月〕〔年〕检查、修缮一次,乙方应予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日常的房屋维修由____方承担。
  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
  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第九条关于装修和改变房屋结构的约定
  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和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影响的设备,需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投资由乙方自理。退租时,除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原状恢复或向甲方交纳恢复工程所需费用。
  
第十条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并由乙方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1.水、电费;
  
2.煤气费;
  
3.电话费;
  
4.物业管理费;
  
5.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
  在租赁期,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未列出项目但与使用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均由乙方支付。
  第十一条租赁期满
  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届时乙方须将房屋退还甲方。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____个月书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合同期满前____个月内向乙方正式书面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
  第十二条因乙方责任终止合同的约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的;
  
2.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3.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承租房屋用途的;
  
4.拖欠租金累计达____个月;
  
5.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6.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提前终止合同
  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_____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签订前,本合同仍有效。
  如因国家建设、不可抗力因素或出现本合同第十条规定的情形,甲方必须终止合同时,一般应提前_____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不予补偿。
  第十四条登记备案的约定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日内,甲、乙双方持本合同及有关证明文件向______申请登记备案。
  第十五条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年度租金的_____%作为违约金。乙方逾期未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权按月租金的____%向乙方加收滞纳金。
  第十六条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七条其它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八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九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二十条合同份数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___页,一式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年____月___日________年_____月___日
重庆户口一般多久可以迁出去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以成都市的迁入条件为限,一般工作日为45天。
 居住期满落户的前置条件
  
①在成都市办理了居住证,居住期满2年
  
②连续缴纳2年社保
  
③有产权住房(人均面积不低于16㎡)
  居住期满落户所需资料
  ①《入户申请表》
  ②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
  ③入户人员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④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即在成都有房子,但不限面积,需要原件和复印件)
  
⑤省、市、区社保部门出具近2年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含综合社会保险)明细表(原件)
  居住期满落户,这些事情必须要知道
  ①居住证满2年是指从第一次办理居住证的时间算起,2年可以不用连续。
  ②连续2年社保必须是不间断的,在你办理户口迁移的时候已经交满2年,并且在办理手续的时候依旧保持缴纳社保的。
  ③居住证是大成都范围内的即可,比如在主城区买了90㎡以下的房子,居住证是龙泉办理的也是可以的落户。
  步骤:可以提前预约哦
  ①领取并填写《入户申请表》
  ③准备所需材料,到入户地公安局办证中心户口准迁证
  ③回原籍注销户口,开具户口迁移证(新生婴儿入户除外)
  ④回入户地的区(市)县公安局办证中心办理上户,领取户口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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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公租房买卖是否可以?
重庆公租房可以购买但没有产权证,不能出售给个人。租住五年之后可以买,但是买了只能拥有居住权,可以世代居住,想卖只能卖给政府,所以说这种房子,买回来之后也是没有任何升值空间的。具体的情况可以到当地公租房管理中心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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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公租房可以买卖吗,公租房怎么交税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重庆公租房可以购买但没有产权证,不能出售给个人。根据渝府发〔2010〕61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截止目前为止该办法继续有效。
一、关于产权证第九条公共租赁住房由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指定的机构负责建设,房屋产权由政府指定的机构拥有。
二、关于公租房购买第四十条承租人在租赁5年期满后,可选择申请购买居住的公共租赁住房。第四十一条公共租赁住房出售价格以综合造价为基准,具体价格由市物价部门会同市住房保障、市财政等部门研究确定,定期向社会公布。第四十二条购买公共租赁住房,可选择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一次性付款后,不再支付租金;分期付款时,未付款面积按照规定交纳租金。第四十三条购买人与产权人或受托人书面签订销售合同,明确付款价格、付款方式、修缮责任,以及双方其他的权利和义务,付清全款后向房屋和土地权属部门办理登记。
三、关于公租房出售第四十四条购买的公共租赁住房不得进行出租、转让、赠予等市场交易,可以继承、抵押。第四十六条购买人通过购买、获赠、继承等方式在购买公共租赁住房所在地获得其他住房的,或因特殊原因需要转让以及抵押处置时,由政府回购,回购价格为原销售价格加同期银行存款活期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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