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法律的世界里,每一起案件都是一场关乎公平与正义的较量。周红翠律师,就是这样一位在众多案件中为当事人全力争取合法权益的法律守护者。
有这样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原告张X于2019年6月借给被告赵X和陈某160万元用于生意周转,约定借款期限1个月、月利率2.5%,二被告还以名下房产抵押并办理了登记。然而借款到期后,二被告因经营不善及疫情未按时还款。面对这种情况,原告多次协商无果后诉至法院,请求二被告归还本金160万元及相应利息,并对抵押房屋拍卖、变卖价款优先受偿。
二被告则辩称原告系职业放贷人、借款合同无效,原告诉请已过诉讼时效,二被告已还清本金,且抵押期限届满,不同意全部诉讼请求。这起案件看似复杂,充满争议,但周红翠律师凭借自己的专业能力和审慎态度,协助原告梳理借贷、抵押相关证据,像转账记录、借条、抵押登记材料等,明确诉讼请求,清晰主张债权及抵押权。
周红翠律师始终坚守“以专业法律素养研判案件,以审慎态度处理每一项法律事务”的执业理念。在这起案件中,她仔细核查每一份证据,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比如在面对被告提交的用于证明已还款192万元、原告系职业放贷人等的流水、聊天记录、录音等证据时,她协助原告进行有力反驳。最终,法院经过质证和核查,认定案涉借款合同合法有效,确认二被告原始本金为152万元。
经核算,二被告合计还款188万元,2020年8月20日后利率调整为年利率17%,抵扣后二被告尚欠本金780332.02元及相应利息。而且,因为2023年二被告仍在还款,诉讼时效未届满,双方抵押登记合法有效,抵押期限实为债务履行期,不影响抵押权存续。因此,法院作出判决:被告赵X、陈某于判决生效后七日内返还原告张X借款本金780332.02元,并按年利率17%支付2023年6月28日至2024年12月17日的利息(以尚欠本金为基数);二被告未足额履行还款义务的,原告可就其名下朝阳区某抵押房屋拍卖、变卖价款,在上述债权范围内优先受偿;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周红翠律师擅长刑辩、建工、合同纠纷等领域,她以精准的法律研判和务实的办案作风,赢得了当事人的认可。就像这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她通过专业的法律分析和细致的证据梳理,为当事人维护了合法财产权益,助力法院查明案件事实、支持合理诉求。在未来的法律道路上,周红翠律师将继续秉持自己的执业理念,为更多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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