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昏暗的审讯室里,16岁的曹XX低垂着头,脸上写满了迷茫与无助。他因一起强奸罪被一审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可他觉得自己很冤,于是决定上诉。
河南君志合律师事务所的徐绍飞律师接手了这个案子。徐绍飞拥有西南大学心理学硕士学位,这让他在面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多了一份独特的理解与洞察。他深知,对于涉罪未成年人,不能简单地套用成年人案件的辩护思路。
接受委托后,徐绍飞多次会见曹XX。起初,曹XX对自己行为的定性存在严重偏差,认为自己没直接实施强奸行为就不构成犯罪。徐绍飞没有急于反驳,而是耐心地与他聊案发经过,从心理学角度引导他去理解被害人的感受。在这个过程中,曹XX逐渐意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
随着沟通的深入,曹XX自愿认罪认罚,真诚悔罪。徐绍飞抓住时机,向二审法院提交书面辩护意见。他指出曹XX案发时年仅16周岁,法律意识淡薄,是受成年同案人员引导裹挟参与犯罪,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辅助作用,系从犯。同时,曹XX到案后协助公安机关抓获同案犯,具有立功表现。并且,当地社区矫正机构出具评估意见,证实其日常表现良好,具备监管条件。
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一审认定事实清楚、定罪准确,但鉴于曹XX二审期间自愿认罪认罚,结合其未成年人、从犯、立功等情节,且宣告缓刑对居住社区无重大不良影响,依法作出终审判决:维持定罪部分,撤销一审量刑部分,改判曹XX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本案的争议焦点众多。其一,一审量刑是否充分考量了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原则?辩护人认为,一审法院虽认定了相关情节,但量刑时未充分体现对未成年人“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判处实刑不利于未成年人的教育矫正与回归社会。其二,二审期间认罪认罚能否作为改判缓刑的依据?一审期间当事人对定性有异议,未形成完整的认罪认罚态度;二审期间真诚悔罪、自愿认罪认罚,属于新的从轻量刑情节,应当在量刑中予以体现,并据此调整刑罚执行方式。其三,未成年人强奸犯罪是否具备缓刑适用条件?强奸罪属于重罪,司法实践中适用缓刑较为审慎。但辩护人提出,对于未成年人从犯,且具备立功、认罪认罚、社区矫正条件等多重从轻情节的,应当坚持教育挽救优先,依法适用缓刑,避免监禁环境对未成年人造成交叉感染。
徐绍飞律师在本案中的价值不言而喻。他针对未成年上诉人调整辩护策略,充分释法引导其真诚悔罪,结合法定情节与社区矫正评估意见,成功推动二审改判缓刑,最大限度降低了刑事处罚对未成年人的人生影响。他凭借多年办理刑事辩护案件的经验,尤其是在未成年人犯罪辩护领域的实践,为曹XX争取到了更有利的判决结果,也为今后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了宝贵的经验。正如他所说,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心情总是比普通案子更沉重,因为这些孩子需要的不仅仅是公正的判决,更是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而他作为律师,就是要尽最大努力,帮他们抓住这个机会。他曾获评王某某涉嫌组织领导传销一案辩护意见,被许昌市律师协会评为2024年度十大优秀辩护意见,这份荣誉也见证了他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与专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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