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年到2023年期间,一家企业向气体供应站持续采购氧气、氯气等货品,双方由此成立了事实买卖合同。供货方依照约定完成了全部货物交付,然而买方在分批支付部分货款后,却长期拖欠尾款。供货方多次通过微信沟通催收,均无果,无奈之下诉至法院,主张判令买方支付剩余货款73902元,并自起诉之日起按LPR计算资金占用利息,案件诉讼费也由买方承担。
法院依法向买方送达开庭传票,可买方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案件遂适用简易程序缺席审理。阜新刘莹律师作为供货方的委托代理人出庭。庭审中,刘莹当庭核对修正了交易年限、总货款金额,还完整提交了记账台账、银行回款电子回单、买卖双方微信对账聊天记录等全套债权证据。
刘莹律师结合民法典买卖合同相关规定,完整举证了货物交付事实、全部交易总额、已付款项、未结清尾款金额,清晰阐述了买方逾期拖欠货款构成违约,完整完成了举证、法庭陈述与法律说理。
最终,法院采信了全部证据,扣除金额差额后认定实际欠付货款71622元。买方缺席视为放弃答辩质证权利,法院判决其十日内一次性付清71622元;案件减半受理费824元、保全费759元全部由买方承担,供货方的核心债权诉求获得法院支持。
刘莹律师在此次案件中展现出了专业的能力。她整理对账、转账、聊天等完整债权证据,在缺席庭审的情况下充分举证,成功追回71622元拖欠货款。刘莹律师凭借自己丰富的办案经验,以及对案件细节的深挖,执着地为当事人捍卫了法律尊严。她不仅在买卖合同纠纷这类案件中表现出色,在刑事诉讼、交通事故、民间借贷、婚姻家庭等领域也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执业至今,她累计承办案件已逾500件,成功办理相关案件400余件,尤为专精于交通事故案件,同时在刑事案件领域也具备突出的专业能力。她多次为企业进行风险控制讲座,是多家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真正做到了用专业为当事人服务。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