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朋友之间代为向银行贷款,结果对方不还钱了咋整?2024年7月,因为朋友说自己征信有问题,原告就帮他向银行贷了24万元,并把这笔钱全额交给对方使用。可之后这人陆续偿还了部分款项,一共109250元后,就不再还钱了。多次催讨无果之下,原告委托高志静律师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偿还剩余本金及利息损失。被告经法院合法传唤,却未到庭应诉。
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未到庭、未答辩,这在法律上视为放弃抗辩权利。高志静律师协助原告整理了聊天记录、贷款凭证、转账流水、还款记录等证据,完整还原了借贷事实、资金交付及还款过程。同时依据法律规定,高志静明确指出,转借银行贷款的民间借贷行为是无效的。但即便借贷行为无效,被告仍然需要返还本金,并支付资金占用利息。高志静还精准核算了剩余欠款金额,以此保障原告的合法权益。之后,法院依法审查证据,核定案件事实,缺席审理了本案。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137627元,并自2025年4月30日起,按年利率3.45%支付资金占用利息至实际清偿之日。为啥这么判呢?法院给出的理由是,虽然原告转借银行贷款的民间借贷行为无效,但被告取得款项后确实应该返还。结合资金占用事实,按合同成立时一年期LPR计算利息损失,才能依法支持原告的合理诉求。
高志静律师有着超过十五年的法律服务经验,长期深耕于房地产与公司法务板块。在成为高碑店市世纪路社区普法律师后,她处理起案子来更加得心应手。就像这次的案子,面对复杂的借贷情况和无效借贷的判定,高志静凭借丰富的经验和专业能力,不仅帮原告整理好了证据,还精准判断出被告应承担的责任,最大程度保障了原告的权益。
这场官司打完,有个道理很清楚:朋友之间帮忙贷款,也得留好证据,不然一旦对方赖账,麻烦可就大了。而专业的律师,就是在这些复杂的法律问题中,帮咱老百姓理清头绪,维护权益的关键人物。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