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众多的商业活动与合作中,各类纠纷时有发生。不同类型的纠纷背后,隐藏着当事人多样且复杂的利益诉求,这使得纠纷的解决充满挑战。陈悦律师在处理这些纠纷时,展现出了卓越的谈判技巧与平衡能力。
在常州某建筑工程施工队与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工程款纠纷中,该施工队按约完成施工并交付合格工程后,建设集团却长期拖欠工程款达1243472.81元,仅支付了80000元。施工队多次催讨无果,经营陷入困境,无力支付下游材料款及工人工资。陈悦律师接受委托后,对案件材料进行了全面梳理,包括《专业分包施工合同》、施工过程记录、竣工验收文件、工程款结算确认函、催款记录等证据,确认债权债务关系明确、证据充分确凿。考虑到施工队作为个体工商户经营实力有限,急需资金回笼以维持正常运转,而被告系大型建设集团,诉讼周期过长可能导致施工队资金链断裂,陈悦律师制定了“以诉促调、优先回款”的代理策略。
案件立案受理后,陈悦律师主动与承办法官沟通,表示施工队方愿意在保障本金安全的前提下接受分期付款的调解方案。在法院主持的调解过程中,建设集团承认了欠款事实,但表示因资金周转原因无法一次性付清。陈悦律师一方面据理力争,要求建设集团明确还款时间节点;另一方面为保障施工队权益,设计了“分期付款 + 违约加速到期”的条款,即约定若建设集团任意一期未按期足额履行,则需支付未履行部分10%的违约金,且施工队可就全部剩余欠款及违约金一并申请强制执行。这一条款有效平衡了建设集团分期付款需求与施工队回款安全性之间的矛盾,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建设集团分两期支付欠款,既保障了施工队债权全额回收,又为建设集团争取了履行缓冲期,实现了双赢。
在江苏XX公司与常州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涂料施工尾款纠纷中,江苏XX公司按约完成施工并通过验收,双方完成结算后,常州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仅支付部分工程款,尚欠393363.03元。质保期届满后,江苏XX公司多次催讨尾款未果。陈悦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梳理了案件证据材料,包括《内墙涂料施工合同》、结算确认文件、付款记录及催款函等,确认双方债权债务关系清晰,被告拖欠工程款事实确凿。考虑到本案标的额不大但争议焦点明确,且被告具有一定履行意愿,陈悦律师制定了“以诉促调”的策略,在提起诉讼的同时申请了财产保全,有效降低了被告转移资产的风险。
案件立案受理后,陈悦律师积极与承办法官及被告代理人沟通,推动调解进程。在调解过程中,陈悦律师一方面坚持被告需承担欠付工程款本金的责任,另一方面考虑到诉讼周期和执行成本,同意在利息及违约金方面作出适当让步,以换取被告快速履行。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承诺在2023年7月10日前支付工程款363000元,并约定如未按期履行则需另行承担违约金18000元,原告可就全部未履行款项及违约金一并申请强制执行。同时原告自愿放弃利息等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及保全费由原告自行负担。通过设置“违约加速执行条款”,有效保障了原告的债权安全,既为客户争取到接近全额的本金回收,又避免了漫长的诉讼及执行周期。
在常州XX公司与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中,双方对已付工程款无争议,但就剩余工程款金额产生重大分歧。原告主张欠款约400万元,被告则认为仅欠约108万元,争议焦点集中于实际完成工程量的认定。陈悦律师接受被告委托后,对案件证据进行了全面梳理。代理律师发现,虽然原告未按合同约定在完工后30日内提交结算编制,但双方工作人员在2023年11月至2025年8月期间通过微信进行了多轮工程量核对。原告方委派的预算员“菠xx儿”多次与被告工作人员沟通并确认了A区及B区的工程量数据。
在庭审中,陈悦律师团队从多个方面构建答辩策略。主张工程款应依据实际完成的合格工程量按合同固定单价计算,而非原告单方编制的汇总表;原告未按合同约定在完工后30日内提交结算编制,已构成违约,应视为认可被告的审核结果;原告委派的预算员“菠xx儿”已通过微信对被告提供的工程量数据进行了确认,该确认行为应对原告产生法律约束力;针对原告主张的B区增项费用,原告未能提供任何书面证据证明施工指令或增项事实;原告系合法分包人,无权要求发包方承担连带付款责任。此外,对于原告主张的安全文明施工扣款抗辩,因合同附件为空白且原告未盖章签字,法院最终未予支持。代理律师还就原告提出的司法鉴定申请及调查令申请发表反对意见,指出根据现有微信对账证据已足以认定工程结算价款,无需启动鉴定程序增加诉讼成本。最终,法院将原告约400万元的诉求核减至108万元,为被告减少近300万元损失。
在企业间借款纠纷中,江苏某xx安防有限公司出借200万元给常州XX公司,借款到期后经多次展期,被告仍未还款。陈悦律师接受原告委托后,对案件材料进行系统梳理,确认债权债务关系清晰、担保手续完备、诉讼时效未过。考虑到被告有一定履行意愿但一次性偿还有困难,陈悦律师制定了“以诉促调、分期回款”的方案。案件立案受理后,代理律师积极与法院沟通,推动调解程序。在调解过程中,在确保本金全额回收的前提下,同意给予被告较为宽松的分期还款期限(8个月),同时精心设计了“违约加速到期”条款,即被告任意一期未能按期足额支付,原告即可就全部未还清款项一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此外,代理律师还成功将借期内利息351466.7元、后续利息(按年息12%计算)以及律师费64000元纳入调解协议,最大限度维护了客户的合法权益。
纠纷的解决并非只有诉讼这一途径,和解与调解在很多情况下能够为当事人带来更高效、更有利的结果。在处理这些商业纠纷时,陈悦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敏锐的洞察力和灵活的谈判策略,准确把握各方当事人的利益诉求,通过精心设计的调解方案,平衡各方利益,促成和解,既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避免了诉讼的冗长和不确定性。不同类型的纠纷有着不同的特点和解决难点,而陈悦律师能够根据具体情况制定个性化的解决方案,为当事人提供了有效的法律支持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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