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签的合同能找总公司担责吗

最新修订 | 2024-02-25
浏览10w+
卞晓飞律师
卞晓飞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153人
专家导读 和分公司签的合同当然能找总公司担责,而且真的发生了什么问题的话,后果也不是分公司可以独立承担的,因为分公司没有法人资格,由分公司的经营行为所产生的所有法律后果,本来就应该由总公司承担。因此,合同相对人可以将总公司列为被告方。
分公司签的合同能找总公司担责吗

一、分公司签的合同能找总公司担责吗?

1、可以,分公司在法律上不是独立的主体,总公司要为其承担责任。当分公司和其他公司发生争议时,其他公司可以把总公司、分公司作为共同被告,或者可以只把总公司作为被告,要求赔偿。

2、如果总公司想和分支机构隔离风险,不想为分支机构的经营行为承担责任,建议设立子公司,而不是分公司。注意在法律上分公司和子公司是很不一样的,分公司不是独立主体,而子公司是独立主体、相当于另外一个公司。子公司对外签订的合同,总公司不需要负责。

3、分公司虽然不是独立的法人,但是一般也是领取营业执照了的,可以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可以对外签订合同。而且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就是并不一定需要盖总公司公章,可以盖分公司自己的公章。分公司的存在,就是为了帮总公司开拓市场,方便总公司的经营,并不是事事都需要过问总公司的,如果分公司连对外签订合同的资格都没有,那就不符合总公司设立它的初衷了。

二、设立分公司应该提交的材料包括哪些?

1、《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企业设立登记申请表》、《投资者名?》、《企业负责人登记表》、《企业经营场所证明》等表格;

2、《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及《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指定(委托)书》;

4、总公司拨款证明;

5、公司对分公司负责人的任命文件,负责人不是本地的需要提供暂住证复印件;

6、加盖公司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7、总公司章程(应提交经公司登记机关备案并己加盖登记机关菱形章的章程)复印件;

8、公司拨付给分公司使用的资金数额证明文件;

三、分公司有哪些特征?

1、分公司是由隶属公司依法设立的;

2、分公司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与隶属公司在经济是统一核算,其在经营活动中的负债由隶属公司负责清偿。其实际占有和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

3、分公司不是公司,它的设立不须依照公司设立程序,只要在履行简单地登记和营业手续后即可成立。

4、分公司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自己的章程,没有董事会等形式的公司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关;

5、分公司没有独立的名称,其名称只要在总公司名称后加上分公司字样即可。

由此可见,找分公司担责这本来就是理所应当的一件事情,客户不可能在签合同的时候不知道所面对的是某个集团公司名下的分公司,如果连合作者没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这一点都不清楚,就贸然签合同了的话,那即便有什么风险,其实也是愿当事人不谨慎。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2.4千字,阅读时间约9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381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分公司签的合同能找总公司担责吗
一键咨询
  •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066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583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724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135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160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831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65****005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431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342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477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834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557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743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088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615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总公司和分公司债务承担
总公司作为法人,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分公司一般不具有法人资格,两者之间债务承担如下 第1、企业法人无力偿还债务时,以其不具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财产清偿 第2、不具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分支机构的债务,由企业法人负担。
10w+浏览
债权债务
监事能担任总经理吗?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监事能担任总经理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监事,是公司中常设的的成员,又称“监察人”,负责监察公司的财务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执行情况,以及其他由公司章程规定的监察职责。执行董事是经股东会选举或委派产生,监事是由股东会或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而总经理传统意义上是一个公司的最高领导人或该公司的创始人。但实际上,总经理所在的层级,还是会因公司的规模而有所不同,总经理由董事进行选聘,属于高级管理人员。
从职权范围进行比较,在我国,由监事组成的监督机构称为监事会,是公司必备的法定的监督机关。监事通常由股东代表和职工代表组成,且不得兼任董事或经理。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检查公司财务;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等职权。总经理的职权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等。
由此可知,监事与总经理执行职务的重点与方面不同,其实是无法比较谁大谁小的,两者没有可比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四条
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
快速解决“公司经营”问题
当前6381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监事能担任总经理吗?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监事能担任总经理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监事,是公司中常设的的成员,又称“监察人”,负责监察公司的财务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执行情况,以及其他由公司章程规定的监察职责。执行董事是经股东会选举或委派产生,监事是由股东会或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而总经理传统意义上是一个公司的最高领导人或该公司的创始人。但实际上,总经理所在的层级,还是会因公司的规模而有所不同,总经理由董事进行选聘,属于高级管理人员。
从职权范围进行比较,在我国,由监事组成的监督机构称为监事会,是公司必备的法定的监督机关。监事通常由股东代表和职工代表组成,且不得兼任董事或经理。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检查公司财务;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等职权。总经理的职权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等。
由此可知,监事与总经理执行职务的重点与方面不同,其实是无法比较谁大谁小的,两者没有可比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四条
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
监事能担任总经理吗?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监事能担任总经理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监事,是公司中常设的的成员,又称“监察人”,负责监察公司的财务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执行情况,以及其他由公司章程规定的监察职责。执行董事是经股东会选举或委派产生,监事是由股东会或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而总经理传统意义上是一个公司的最高领导人或该公司的创始人。但实际上,总经理所在的层级,还是会因公司的规模而有所不同,总经理由董事进行选聘,属于高级管理人员。
从职权范围进行比较,在我国,由监事组成的监督机构称为监事会,是公司必备的法定的监督机关。监事通常由股东代表和职工代表组成,且不得兼任董事或经理。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检查公司财务;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等职权。总经理的职权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等。
由此可知,监事与总经理执行职务的重点与方面不同,其实是无法比较谁大谁小的,两者没有可比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四条
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担保公司工作总结
担保公司年终总结要写 1、主要工作做法 1、抓住中小企业融资主线,不断出击。2、不断创新,创新是生命。3、广泛布点,构成业务网络。4、策划是关键,是制胜的法宝。5、抓项目不放松。2、主要工作业绩 3、明年的工作4、存在的问题。
10w+浏览
债权债务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381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分公司的债务能否由总公司承担?
如果分公司的债务不足以还清债务,那分公司的债务总公司要承担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规定,被执行人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不能清偿债务时,可以裁定企业法人为被执行人。企业法人直接经营管理的财产仍不能清偿债务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执行该企业法人其他分支机构的财产。
10w+浏览
债权债务
监事能否担任公司总经理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监事,是公司中常设的的成员,又称“监察人”,负责监察公司的财务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执行情况,以及其他由公司章程规定的监察职责。执行董事是经股东会选举或委派产生,监事是由股东会或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而总经理传统意义上是一个公司的最高领导人或该公司的创始人。但实际上,总经理所在的层级,还是会因公司的规模而有所不同,总经理由董事进行选聘,属于高级管理人员。
从职权范围进行比较,在我国,由监事组成的监督机构称为监事会,是公司必备的法定的监督机关。监事通常由股东代表和职工代表组成,且不得兼任董事或经理。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检查公司财务;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等职权。总经理的职权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等。
由此可知,监事与总经理执行职务的重点与方面不同,其实是无法比较谁大谁小的,两者没有可比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四条
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
分公司债务总公司承担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分公司债务总公司承担吗问题解答如下, 总公司应当承担责任,诉讼时可以将总公司和分公司一并列为被告。列分公司为民事责任主体应是有法律依据的。根据故诉讼时,也可以列总公司为被告,要求其承担责任。一般判决分公司承担责任,分公司无能力承担的由总公司承担补充责任。  第二、执行过程中可以追加总公司为被执行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78条规定,被执行人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不能清偿债务时,可以裁定企业法人为被执行人。企业法人直接经营管理的财产仍不能清偿债务的,人民可以裁定执行该企业法人其他分支机构的财产。司法解释同时还规定了分支机构的财产不足清偿的,可追加其总公司作为被执行人。上述法律规定已经很明确了诉讼程序与执行程序对于此类问题的前后解决方案,当事人为了简便和出于最大程度保护自己权利的考虑,最好诉讼时就将其列为被告。因为执行过程中追加被执行人,仍然需要出具裁定书,需要开庭,这样更加麻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三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总公司以公司中标分公司签合同合法吗
在我国相关的总公司竞标时,中标后相关的分公司可以签订合同进行办理符合我国的合同法律。相关的总公司应委托这类分公司,按照相关的合同规定,履行相关的合同中的内容。我国的行政部门对这类合同进行相关的监管。
10w+浏览
总公司破产分公司承担吗?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总公司破产分公司承担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公司法》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但实践中应针对不同情况区别对待:

一,在小额诉讼中,尽管分公司为被告,只要得到公司的授权或者认可,分公司管理的财产又足以承担民事责任时,不需将公司列为共同被告。

二,只有当债权数额巨大或者分公司管理的财产不足以承担民事责任,或者所产生的争议较为复杂,超出了分公司处置的权限时,应当将公司列为共同被告。在将公司列为共同被告时应当考虑合同是由分公司签订的,或者侵害后果是由分公司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时造成的,就应当首先判定分公司以其经营管理的公司资产承担民事责任,并判决由公司对分公司所造成的民事后果共同承担民事责任。
因此,分公司的债务是可以由总公司承担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快速解决“公司经营”问题
当前6381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381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铁路总公司债务由谁承担?
1、由国务院承担,批准免债:全民买单,并且需要十数年才能逐渐消化这些坏账。2、由自身承担,提高铁路自身的盈利能力:运价市场化(提价)、提高铁路系统的管理经营能力3、由政府出台相关给予政策补贴:包括允许土地出让、税收优惠、公益性铁路给予补贴等。
10w+浏览
债权债务
就是我妈妈给别人担保,总共有四个担保人,但是其他三个没有个人财产,现在法院只要求我妈妈偿还,这合理吗
[律师回复]
1、法律判定的账户冻结,银行是不会自动解冻的。
2、一般来说,如果原告不知你的其他账户,是不会影响到你其他银行卡里的资金的。您可以到法院申请复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对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第一百零二条: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第一百零三条: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第一百零四条: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  第一百零五条: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公司经营 > 经营管理 > 分公司签的合同能找总公司担责吗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