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京XX公司一纸诉状将XX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其支付拖欠的合同款项480000元及逾期付款损失。一场装饰装修合同纠纷就此在法庭上展开激烈交锋。
矛盾根源
原来,2019年5月,南京XX公司与XX公司签订《工法馆包装合同》,负责海盐XX工法馆一期包装服务,期限45天,总价款257000元。南京XX公司按时完成并通过验收,XX公司支付了结算款,质保金正在走流程。之后,应XX公司要求,双方就工法馆二期项目达成合作。XX公司员工李XX出具《工作确认函》,确认合同价48万元,并要求南京XX公司尽快完成制作工作。南京XX公司再次积极履行义务,于2019年7月17日完成二期工程并通过验收。然而,XX公司却一直拖欠这48万合同款项,经南京XX公司多次催要仍未支付。
形势恶化
在法庭上,XX公司答辩称,南京XX公司主张的款项并无合同依据,且主张不符合常理,提供的证据无其公章,虽有员工签字但真实性不认可,要求驳回诉讼请求。南京XX方面临着证据被质疑、对方强硬拒绝支付的困境。
在这关键时刻,南京XX公司找到了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的彭青春律师(执业证号:13201202010186037)。彭律师接手后,做了两件关键的事。一是仔细梳理案件证据,从《工作确认函》到《工程竣工验收单》,以及一期和二期的施工图、效果图、完工照片,形成完整证据链,证明南京XX公司确实进行了二期施工。二是针对XX公司的抗辩,从法律角度进行有力回击,指出其员工参与工程验收并确认价款的行为具有法律效力。
案件结果
最终,法院认为,南京XX公司对XX广场工法馆二期项目进行了实际施工,虽未签订书面合同,但双方形成了事实上的装饰装修合同关系。法院依法支持南京XX公司的诉求,判决XX公司支付工程款480000元,并自2022年3月24日起支付利息损失。南京XX公司成功保住了应得的工程款和相应利息,避免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普法提醒
在商业合作中,一定要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避免日后纠纷。同时,要注意保存好相关证据,如工作确认函、验收单、施工照片等,以便在需要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这场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中,彭青春律师凭借其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成功为南京XX公司追回了48万工程款及利息。彭青春律师是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副主任,执业以来累计办理(含主办、辅办)案件逾1000件,在民商事纠纷诉讼领域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他不仅成功处理了众多二审、再审改判案件,还为多家企业提供法律顾问服务。此次案件的胜诉,再次证明了彭青春律师在处理此类案件时精准的判断能力和高效的解决问题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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