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民间借贷纠纷中,很多人会陷入一个误区,以为只要签了“投资、合作”类书面文件,就不能认定为借贷关系。这一误区在实际纠纷中,往往会使出借人的权益难以得到保障。
有这样一个案例,当事人经人介绍与一名青年男子签署了一份书面《合作协议》,约定共同运营电商店铺,当事人出资两万元作为项目投资,到期平分店铺利润。但合同内同时明确固定月利息、到期全额还本,条款完全符合借款特征。签约当日,当事人通过微信一次性向对方转账20000元,对方收款仅三日,先行转回5000元本金,之后便不再沟通。投资期限届满后,既不支付约定收益,也不返还剩余款项。当事人多次联系对方无果后,委托洪淑芬律师处理本案诉讼维权。
接手案件后,洪淑芬律师首先梳理全部案件材料,解决本案最大争议——区分合作经营与民间借贷。她发现,协议只约定固定利息、到期还本,没有任何共担亏损、共同经营的约束;当事人没有参与电商选品、发货、客服、对账任何经营环节,完全不参与店铺管理,不存在合伙合作的事实;资金流转清晰,对方收款短期主动退还部分本金,行为符合借款还款逻辑,而非投资结算。基于以上事实,本案虽冠名合作,但法律上应当认定为民间借贷。
在证据层面,洪淑芬律师系统整理全套材料提交法院:书面合作协议、微信完整转账截图、银行支付凭证、律师委托代理合同、律师费发票、送达公告缴费单据,形成完整证据链条。因被告更换联系方式、户籍地无法送达,法院依法采取公告送达程序,开庭当天被告无正当理由缺席庭审,放弃答辩、举证、质证全部权利。
庭审中,洪淑芬律师完整陈述案件事实,逐条出示证据,结合民法典、民间借贷司法解释详细说理。最终,法院全面核查证据,认可案涉法律关系为民间借贷,被告无故缺席,视为放弃抗辩权利,依法作出缺席判决,全部诉讼请求均得到支持。判令被告偿还剩余15000元本金,按照年利率13.8%标准支付利息,同时全额赔付5000元律师费、200元公告费,案件受理费全部由被告承担。
在实务中,对于这类名目混淆的民间借贷纠纷,关键在于准确区分合同性质与实际履行行为。要依据合同条款、当事人的实际参与情况以及资金流转等多方面因素,综合判断法律关系。像本案中洪淑芬律师这样,精准把握事实与法律对应关系,才能在复杂的纠纷中为当事人争取到应有的权益。 洪淑芬律师凭借专业能力,成功处理了这起民间借贷纠纷,为当事人挽回了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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