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没有正式的盖X对账文件,只有线上沟通,这账目在法律上能认吗?
广州某某化妆品包装公司和广州某某化妆品公司的合作已持续多年,采用滚动式交易模式,一直通过QQ、微信线上沟通对账、结算。然而,多年下来,广州某某化妆品公司拖欠了大额货款。经核算,截至起诉时,欠款金额高达XXX.615元。期间,化妆品包装公司多次发送对账汇总表,对方却从未对核心欠款金额提出实质性异议,还持续有零星付款行为,可就是不结清剩余欠款。多次沟通无果后,化妆品包装公司委托林境威律师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支付剩余全部货款及逾期付款利息,并承担诉讼费用、保全费用。
一审庭审中,被告提出双重核心抗辩。涉案化妆品公司称2021年至2023年货款已足额付清,原告诉请的前期欠款系单方制作,无有效单据佐证、无公司盖X确认,不具法律效力;两名自然人股东则抗辩自己仅为登记股东,与原告无直接合同关系,原告起诉股东属于不当诉讼,当庭全盘否认欠款事实,拒不担责。
面对这些复杂的情况,林境威律师团队结合证据及商事审判规则,制定了精细的应诉方案。他们深挖多年交易记录,固定合法商事交易习惯,梳理双方全部沟通记录,证实多年形成的线上定期对账等交易惯例合法有效,突破了对方单一单据抗辩。同时,层层核验数据,精准驳斥对方付款结清的虚假抗辩,核对付款凭证,找出对方统计漏洞,精准核算出最终欠款金额。还利用被告自认行为,锁定欠款事实,抓住被告负责人在对账时的表述及起诉后的付款行为,证明其抗辩虚假。并且厘清举证责任分配,免除原告不合理举证义务,阐明被告自身持有核对条件却无法举证反驳的后果,同时证实部分老旧单据缺失是交易惯例所致。最后精准区分公司与股东责任,适配法律裁判规则,在无充分证据证明混同的情况下,遵循公司法裁判规则,保障了原告的核心货款债权诉求。
最终,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采纳了林境威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双方长期线上对账等商事习惯真实合法,原告证据形成完整闭环证据链,达到高度盖然性证明标准。判决广州某某化妆品公司支付货款及对应利息,驳回原告要求两名股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诉讼请求,核心货款诉求一审全额胜诉。
这场胜诉不仅明确了企业间长期滚动式买卖合同交易中,双方多年常态化线上对账、默认账目、持续付款的交易习惯可作为认定欠款事实的依据,也为同类案件的处理提供了参考,让企业间的交易在法律层面更加规范、有章可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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