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3年5月,被告以资金周转为由向原告出具借条,约定借款500000元于2023年6月5日前归还。原告依约分两次向被告指定账户转款500000元,还特意备注了借款。然而,被告仅偿还350000元,剩余150000元经原告多次催收,始终未支付。无奈之下,原告委托刘俊宏律师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偿还剩余借款本金及利息,并承担诉讼费、保全费等。被告却辩称,自己只是为第三人代收工程预付款,与原告根本没有借贷合意,请求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第三人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案件于2024年10月28日由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受理,依法适用简易程序独任审判,并在2024年12月9日公开开庭审理。刘俊宏律师作为原告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到庭参加诉讼。在法庭上,刘俊宏律师围绕双方存在合法民间借贷关系这一核心,向法院提交了借条、转账记录、居民身份证及银行卡截图等关键证据。这借条有被告签字捺印,转账记录不仅明确备注借款,而且金额、时间与借条约定完全相印证,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充分证明原告已履行出借义务,而被告未按约定足额还款的事实确凿。针对被告提出的案涉款项为工程预付款的抗辩,刘俊宏律师指出,被告未提供任何证据予以佐证,其抗辩理由根本不能成立。
最终,法院经审理后采信了刘俊宏律师提交的证据及代理意见,认定原被告之间的民间借贷关系合法成立,被告的抗辩理由无事实依据,其未按期足额还款的行为已构成违约。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被告于判决生效后三日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150000元,并以150000元为基数,支付自2023年6月6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当月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款项还清之日止的利息;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650元,由被告负担。若被告未按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需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原告的核心诉讼请求得到法院全部支持,合法债权得以维护。
这场官司里,刘俊宏律师就像一位严谨的拼图师,把散落的证据碎片巧妙拼接,还原出事实真相。他用专业和负责,为委托人讨回了公道。其实你也可能遇到类似的纠纷,借条和转账记录就是维权的有力武器,关键时候可得握紧了。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