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房产立遗嘱时必须要尊重配偶的意见吗

最新修订 | 2024-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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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婚前房产在立遗嘱的时候不是必须要尊重配偶的意见的,除非是共有房产,这样在立遗嘱的时候应该和配偶协商一致,可是婚前房产在法律上原本就是个人财产,公民完全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把个人财产分配给那些自己中意的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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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婚前房产立遗嘱时必须要尊重配偶的意见吗?

婚前房产立遗嘱时不是必须要尊重配偶的意见。婚前房产是个人财产,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立遗嘱。遗嘱只有按照法律规定的形式和条件设立,才能保证遗嘱的有效性。有效遗嘱必须具备以下实质要件:

1、立遗嘱人必须具有立遗嘱能力。

2、遗嘱内容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继承法》第二十条明确规定:“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3、遗嘱处分的遗产只能是个人合法所有的财产,处分其他财产无效。

4、遗嘱中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继承权

5、遗嘱中应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

《继承法》第二十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因此,只有遗嘱人才有权将遗嘱予以废除或取消遗嘱的内容,黄建作为继承人无权撤销遗嘱。《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二、 遗产的范围

我国《继承法》规定,遗产的范围是:

1、公民的收入。

2、公民的房屋、家具和生活用品。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三、法定夫妻个人财产有什么范围

法定夫妻个人财产的范围,下列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用;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所有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军人的个人财产;

(六)军人复原费、自主择业费扣除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属于军人的个人财产;

(七)由一方婚前一个人财产购买,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的不动产,并于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原则上认定房租所有权归登记名义人个人所有;

(八)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以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个人财产,在立遗嘱的时候都无需问询配偶的意见,而且,配偶虽然在法律上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但有些人可能立遗嘱的时候,可能把绝大多数的遗产都留给了父母或孩子,这样的一份遗嘱也是受法律保护的,法律没有规定必须要把大部分遗产留给配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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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代书人、见证人和遗嘱人必须在遗嘱上签名,并注明年、月、日。代书人将书写完毕的遗嘱,应交由其他见证人核实,并向遗嘱人当场宣读,经遗嘱人认定无误后,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并注明具体日期。在场见证的人为3人或更多的,都在遗嘱上签名更好,少则也得保证两人签名。代书人、见证人和遗嘱人必须亲笔签名,不允许他人代签。遗嘱人不能书写姓名的,可否用捺指印代替继承法未规定这种替代办法,但根据大多数学者的意见,认为确有一些公民不具有书写遗嘱的能力,甚至连自己的名字也不会写,所以应当允许这少许特殊的公民,在代书遗嘱上捺指印代替签名。但是,有书写能力的遗嘱人不得用捺指印取代签名,代书人、见证人均不得以捺指印的方式代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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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增资扩股必须有律师的法律意见书吗
[律师回复] 法律意见书是律师提供法律服务的一种综合性的书面文件,发布时间是2003年7月11日。其内容包括向咨询者提供法律依据、法律建议以及解决问题的方案。
有关法律文书格式样本中尚未颁布法律意见书的写作格式。法律意见书是后出现的一个新的文种。就当前各地的使用情况看,基本形成了如下一种写作模式。
1.标题
在文书顶端居中标明“法律意见书”字样。
2.致送单位(或人)的称谓
在标题的下一行顶格写明接受文书的单位名称或人的名称。如:“××有限责任公司”“尊敬的××国××××先生(女士)”“××董事长”等。
3.说明解答内容的缘起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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