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美国出生离婚抚养权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9-07
浏览10w+
李迎律师
李迎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1.7万人
专家导读 孩子在美国出生离婚关于抚养权的规定也是两周岁以下的婴幼儿判给母亲的可能性会比较大,除非母亲现在已经坐牢,或者有其他不适合抚养孩子的状况,在子女已经大于10周岁了的情况下,法官及父母亲双方都应该适当的尊重孩子对抚养权归属的意见。
孩子美国出生离婚抚养权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孩子美国出生离婚抚养权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1、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民离婚争取孩子抚养权的时候,并不需要考虑到孩子到底是在哪个地方出生的,除非父亲或母亲其中有一方也是美国国籍,甚至孩子都是美国国籍,这时候,只能按照美国的法律制度来争取抚养权,没有改国籍,就适用于我国法律制度。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1.7k字,预估阅读时间6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497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孩子美国出生离婚抚养权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一键咨询
  • 134****880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844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221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384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075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260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672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682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023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051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676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534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228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884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168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美国生的孩子可以在国内上户口吗
美国生的孩子可以在国内上户,但前提是父母一方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而且还要求该小孩在美国并不能申请美国的户籍,也就是我国并不承认任何形式的双重国籍,如果想要给小儿上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户口,那在美国只能给孩子办理,绿卡,这一点要父母考虑清楚。
10w+浏览
父母是美国户口, 孩子是美国户口, 孩子的抚养权归谁
[律师回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3497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前夫去美国,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没有工作也要支付抚养费吗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我国法律上的抚养费,是指当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支付给未成年人的费用。抚养教育子女是父母应尽的义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夫妻离婚时,即便达成协议,约定子女由一方抚养,另一方不支付子女抚养费,但这并不妨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在必要时要求对方给予抚养费。另一方无工作的,如果其具有劳动能力,则应通过自己的努力,寻找适合自己的职业,获取报酬,以此满足孩子的生活及学习需要。
二、前夫出国不给抚养费怎么办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不能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前夫不履行抚育义务,针对此情况,当事人可向一审反映,由一审对不执行判决的当事人进行教育、警告,促其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如果前夫仍然不听劝告,不接受教育,拒不执行判决,根据《婚姻法》规定,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一审提出申请,要求强制执行。进入强制程序时,一般需要当事人向提出申请。根据执行工作规定第十九条,对已发生法律效率的具有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内容的法律文书、民事制裁决定书,可由审判庭移送执行机构执行。也就是说对具有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也可以不经申请,由依职权直接进入强制执行程。强制执行的办法:一是提取、扣留被申请人的储蓄存款或工资等劳动收入。如请被执行人所在单位协助从工资中按月扣除;二是查封、扣押、冻结、变卖被申请人的财产。是指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按照规定可将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交有关单位进行拍卖或者变买。强制负有义务的当事人履行义务。生活中,前夫出国不给抚养费这仅仅是不给孩子抚养费的一种情况下,除此之外还有其他的情形不给抚养费。对于另一方来讲,此时可以直接向提讼,向对方追索抚养费。但要是一开始是对抚养费作出的判决,这样的情况下则可以直接向申请强制执行。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出国劳务生病的相关法律规定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出国劳务生病的相关法律规定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10w+浏览
劳动纠纷
我的孩子是美籍,父母有美国的户口,孩子的抚养权是谁
[律师回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3497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美籍华人,孩子是中国籍,父母有抚养权吗
[律师回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497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成都一孩生育服务证办理的相关知识
1、办理条件。夫妻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在怀孕三个月内可办理《生育服务证》。2、办理材料。1、身份证。2、结婚证。3、户口本。4、婚育情况证明。5、夫妻头像。
10w+浏览
孩子是美籍,父亲在中国,子女的抚养权归谁?
[律师回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3497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父母是美籍孩子是中国户口,抚养费是给谁?
[律师回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父亲是美籍,孩子是中国籍,孩子的抚养权归谁
[律师回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父母是美籍,子女是中国户口,孩子的抚养权归谁?
[律师回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国家关于产假的相关规定?
女性的员工生育的时候应该享受至少为期九十八天的产假,在这里面在生产之前可以休十五天的假期;如果这个女性的员工不幸遭遇难产的,可以给她增加为期15天的假期;如果这个女性员工生育了多胞胎的话,应该每多生产1个婴儿就给这个女性增加为期15天的假期。
10w+浏览
劳动纠纷
父母都是美籍孩子是中国人,父母的子女抚养权归谁?
[律师回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3497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出国后在美国领的结婚证,回国探亲时又在海淀区领了结婚证. 今年在美国办完离婚手续了,国内的也要办理才行吧? 是女方要求离婚的,但是她说几年内不会回国,请问如果只有一方回国办理离婚需要如何办理? 他们无子女无财产纠纷.
[律师回复] 您好!
(一)建议协议离婚,如果协议不成,离婚;
(二)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四)如果婚前购房,属于婚前个人所有,对方对婚后还贷部分和相应增加部分可以要求分割;婚姻存续期间收入、车辆和房产等,如无特别约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双方均分;但如果对方有过错,可以主张多分共同财产;
(五)孩子的抚养权建议男女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孩子的抚养权一般以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判决,如果孩子较小(未满2周岁),一般由母亲抚养,满十周岁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对方有探视权,同时需要支付抚养费,一般以其实际收入的20%-30%为限,可以要求一次性支付;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六)建议委托律师代理,详情请来电咨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497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关于跨国婚姻的相关规定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关于跨国婚姻的相关规定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10w+浏览
婚姻家庭
美国签证类型有什么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首先,在这种情况发生的时候,会先搞清楚被拒原因。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的签证逻辑,拒签原因无非是以下几种:
1、技术性错误:例如关键资料缺失、签证费没交、有些文件没有签字等。
2、移民倾向:就是从资料或者从面试情况看,这个申请者在完成学业后会选择留在当地,尤其是加拿大、新西兰这样的国家。
3、不是真正的学生:例如学生在国内的学业很差,几乎都不及格,也没有考雅思或者托福,签证官判断这样的学生无法顺利完成学业。
搞清楚的方法有:自己翻看递交的资料、回忆签证面试题细节、看拒签信(一般写得非常模糊,但可以通过特殊的渠道进行查询,例如加拿大允许持有加拿大公民身份的人去查询签证官的记录)、咨询签证方面的专家等。
如果没搞清楚拒签原因,不要贸然递交第二次签证申请。如果清楚了,可以有针对性就修改材料。例如属于技术性错误的,改正或者补充即可。如果是第2和第3种情况,必须想一想该如何有针对性地提交新材料、新方法来证明你没有移民倾向或者是真正的学生。
当然,作为一名专业负责的签证老师,在给学生做面签培训的时候,他都会将以上问题都考虑到,将拒签可能降为最低,所以还是建议广大学生和家长,不要贪图一些小便宜,然后造成自己被拒签,形成更大的不良影响。
快速解决“涉外专长”问题
当前3497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美国高速要怎样收费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高速公路收费基本上不收费,只有小部分高速收费,收费公路不到十分之
一,且费用便宜。的高速公路常常被叫做“Freeway”,基本上不收费。目前全美有超过10万公里的高速公路,只有不到1/10的路段需要收费。在高速公路上开车很少看见收费站,即使偶尔遇到一些,费用也是很便宜,一般从2美元到20美元不等。在的50个州中,设有高速公路收费站的,只有26个州的部分高速公路。这些州基本集中在东部,收费的公路大多是一些老旧的高速公路,收费金额也比较小,对驾驶者影响不大。而在西部和南部,基本上看不到收费站。
二、开车注意事项
1、不要顺便占用应急车道所谓的应急车道就是在紧急情况下才能使用的,在规定上无故占用应急车道会被罚款200元整,并记6分。在高速堵车的时候,应急车道就显很重要,这是一条抢险车道,是救援车的唯一通道,所以不要贪图一时方便而随意占用应急车道。如若遇到特殊情况一定要停车的,要及时的打开双闪,并在车后50米处摆放三角警示牌。
2、方向盘要微调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打方向盘时候切不可幅度过大。首先应握紧方向盘,过障碍物时也只能是微调。
3、不要长时间占用超车道很多行驶超车道是那条都搞不太明白!超车道一般在左侧车道。新车上高速,其车速一般都不是很快,最好在正常的行车道上行驶,不要太长的时间在超车道上。
4、变道时,每次只能变一条车道在高速行驶时,由于车速较快,新手对于后面的车辆判断比较容易失误,连续改变2条车道需要的时间更长,很容易发生交通追尾现象。
5、进隧道开近光灯在高速公路隧道前面路段时,要注意路旁的提示标志牌,一般都是提示驾驶员开启车灯的标志牌。虽然交通法规明文规定,在进入隧道后车辆应及时打开近光灯,而实际上,很多驾驶员并没有这样做。
6、提醒一定要看清楚限速范围在国内,按照一般规定高速公路最高的限速是120km/h,但是不是所有的高速都是一样,要根据高速公路上的限速标志为准。
美国婚姻公证怎么做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1、
第一步,当事人要准备如下几种材料
1、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已婚的还要带上。
(1)、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权未拿到产权证的带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
(2)、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协议书的内容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址等个人基本情况:财产的名称、数量、价值、状况、归属上述婚前财产的使用、维修、处分的原则等。
2、
第二步,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双方必须共同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
3、
第三步,公证员受理审查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公证员的提问,公证员会履行必要的法律告知义务,告诉当事人签订财产协议后承担的法律义务和法律后果,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正接待笔录,并在笔录上签字确认。
由于婚前财产约定涉及到当事人财产实体权利的转移,公证员制作谈话笔录这个过程,会再三确认当事人划分财产归属的意见,明确双方对财产的分配关系,当事人一旦在笔录上签字,该笔录就成为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证据保存于公证卷宗内。这份笔录和公证书不仅可以防止当事人间出现纠纷,而且,对于与当事人发生债权债务关系的第三人,也是一种保护。
4、
第四步,双方当事人在公证员面前在婚前财产协议书上签名。
通过上述四步,婚前财产公证的办理程序履行完毕,大概两周后当事人可以凭收费单据来领取公证书。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子女抚养 > 孩子美国出生离婚抚养权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