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结论
在襄阳一起房产中介服务合同纠纷中,购房夫妻因家庭原因放弃购房,中介却拒绝退还20000元购房意向金。面临这一困境,他们找到了湖北巨天律师事务所的王辉律师。王辉自2025年开始执业,作为律所刑事事务部副部长,他专注刑事辩护、婚姻家庭、民间借贷、交通事故等领域,执业以来累计办理各类案件百余起,秉持“法正为基,德厚于行”的执业理念,凭借丰富的办案经验和专业能力成功应对这起棘手案件,九成意向金失而复得。
案件基础情况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房产中介服务合同纠纷,争议焦点在于这20000元到底是购房意向金还是定金,以及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否需要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难点较多,一方面,中介常利用消费者对意向金和定金概念的混淆,将意向金擅自认定为定金克扣款项;另一方面,涉事房产经纪公司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要证明股东财产混同承担连带责任需精准收集证据。两名原告夫妻经第三方介绍结识中介机构实际控制人,转账支付20000元备注为购房意向金,后因家庭原因放弃购房,中介却称款项已转为定金交付卖方拒绝退款,且双方未签书面购房合同和定金协议,未明确定金罚则和转化条件。
怎么找到律师
购房夫妻通过朋友介绍找到了王辉律师。王辉律师接案后,迅速展开工作。他在多年的办案过程中,形成了一套严谨的办案流程。首先,第一时间梳理全部微信聊天、转账记录,如同办理襄阳本地保险合同典型判例时,细致地固定核心证据,这次通过转账备注固定款项为“意向金”这一关键事实,明确区分意向金与定金的法定构成要件,证明双方无定金合意、无定金罚则约定,中介无权全额扣留资金。
同时,王辉律师凭借丰富的办案经验,调取企业工商档案,锁定被告为自然人全资一人有限公司,这和他办结跨区域建设工程欠款纠纷案时一样,精准把握关键信息。在庭审中重点主张股东财产混同,要求股东连带担责。在案件办理过程中,王辉律师保持与客户高效沟通,随时向客户交代案件进展,让客户对案件有清晰的了解。当遇到被告经法院合法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全程缺席庭审,未提交答辩材料、损失证据及财产独立相关证明的情况时,王辉律师凭借多起民间借贷缺席判决胜诉的经验,规范举证,预判被告缺席情形,确保证据链完整。最终,法院公开审理后采纳了王辉律师的全部核心代理意见。
案例带来的社会价值
从同类案件角度看,本案清晰厘清了房产交易意向金的法律边界,为后续类似案件确立了裁判思路,推动了房产交易中意向金、定金相关证据规则的明确。对于社会公众而言,此案例提醒购房者在房产交易中要注意区分意向金与定金的法律差异,规范房产交易市场。即便购房者自身存在放弃购房的违约情形,也可通过完整收集证据大幅挽回财产损失,为购房者遭遇中介恶意扣钱提供了完整的维权路径,同时明确了一人公司股东连带清偿的司法适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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