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超权限辩护是否合法

最新修订 | 2024-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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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滨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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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律师在行使辩护权的时候超过委托权限的话肯定是不合法的,但是,律师超权限辩护这种行为也不会有什么具体的处罚措施,无非就是犯罪嫌疑人可以主动终止和辩护律师的委托关系,而且,没有犯罪嫌疑人的授权,辩护律师的有些辩护方案也不会被司法机关采纳。
律师超权限辩护是否合法

一、律师超权限辩护是否合法?

律师超权限辩护不合法,但也没有什么具体的处罚措施。根据《律师法》第三十条 律师担任诉讼法律事务代理人或者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人的,应当在受委托的权限内,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第三十一条 律师担任辩护人的,应当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

第三十二条 委托人可以拒绝已委托的律师为其继续辩护或者代理,同时可以另行委托律师担任辩护人或者代理人。

律师接受委托后,无正当理由的,不得拒绝辩护或者代理。但是,委托事项违法、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或者委托人故意隐瞒与案件有关的重要事实的,律师有权拒绝辩护或者代理。

第三十三条 律师担任辩护人的,有权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会见在押或者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第三十四条 律师担任辩护人的,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

第三十五条 受委托的律师根据案情的需要,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

律师自行调查取证的,凭律师执业证书和律师事务所证明,可以向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调查与承办法律事务有关的情况。

二、辩护权的内容

(一)陈述权。当对被告人进行讯问时,给予其陈述和辩解的机会。

(二)诘问权。刑事被告人享有的在庭审时可以对证人、鉴定人发问的权利。

(三)调查证据申请权。刑事被告人可以申请法院调取证据并申请法院传唤证人、鉴定人还有权请求与其他被告对质。

(四)辩论权。刑事被告人享有的就事实和法律进行辩论,就证据的证明力和程序问题进行辩论的权利。

(五)选任辩护人权。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选任辩护人为自己提供法律帮助,进行辩护。

(六)救济权。刑事被告人不服法院的判决或裁定,有权获得救济。

(七)申请权。为了避免有回避原因的司法人员不回避而影响案件的公正处理,而赋予被告人回避申请权,以资补救。

专业的辩护律师是绝对不会超权限辩护的,因为律师非常清楚超权限辩护,根本起不到任何的作用,反而会弄巧成拙。所以律师其实也不是一个多么神秘莫测的职业,律师所行使的职权也全部都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的,超过法定权限一样不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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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超权限辩护是否合法,辩护权的内容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律师超权限辩护是否合法,辩护权的内容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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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我朋友犯了事情了之后请了刑事律师帮忙做了辩护,刑事辩护人的辩护权限是怎么规定的呢
[律师回复] 犯罪嫌疑人、报告人在刑事诉讼中有获得辩护的权利,可以自行辩护,也可以委托他人辩护,在符合相应的条件下,还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在特定的情况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辩护人的,应当为其指定辩护人。下面就由为为大家解释一下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学习。
辩护2.jpg
刑事案件辩护代理权限权有哪些
根据法律规定,刑事案件律师的权限有。解答法律咨询,提供法律帮助,对违法乱纪行为提出控告和申诉,申请取保候审,申请不起诉,申请不予批捕,会见,到检察院与法院阅卷,调查取证,申请调查取证,出庭辩护,协助上诉,申诉。
刑事诉讼代理人的范围、责任和权利
在刑事诉讼中,委托诉讼代理人的范围,与辩护人的范围相同。即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人可以在下列人中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律师;人民团体或者被代理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被代理人的监护人、亲友。同样,不能充当辩护人的人,也不能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解释》第48条规定:诉讼代理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维护被害人、自诉人或者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诉讼代理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的委托书;如果被代理人是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有权改变委托内容或者解除代理权,代理人也可以依法拒绝代理,从而导致代理权限的变更或解除。律师法第29条规定:委托人可以拒绝律师为其继续代理,也可以另行委托律师担任代理人。律师接受委托后,无正当理由的不得拒绝代理,但委托事项违法,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或者委托人隐瞒事实真相的,律师有权拒绝代理。代理权变更或解除,应当及时用书面形式通知管辖的人民法院。
辩护人的义务:
第四十条:“辩护人收集的有关犯罪嫌疑人不在犯罪现场、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属于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证据,应当及时告知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
第四十二条:“辩护人或者其他任何人,不得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隐匿、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不得威胁、引诱证人作伪证以及进行其他干扰司法机关诉讼活动的行为。”
第四十六条:“律师对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委托人的有关情况和信息,有权予以保密。但是,律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委托人或者其他人,准备或者正在实施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严重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犯罪的,应当及时向司法机关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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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律师的权限
1案件中,律师及其他辩护人有权随时接受委托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2辩护律师有权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可以同在押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3辩护律师和其他辩护人有权要求人民法院为其查阅、摘抄、复制本案所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材料提供方便,并保证必要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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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我的一个哥们参加同学聚会的时候因为喝了一点酒,结果完事之后自己开车走了,在路上还给超载结果被人家起诉了,正在处理呢,那个危险驾驶超载辩护词 怎样的?
[律师回复] 根据法律规定,xxx律师事务所接受(20XX)深福法刑初字第14XX号案被告人XX的委托,指派xx律师担任XX的辩护人。接受委托后,本律师学习了解了有关法律规定、判例及XX区法院对危险驾驶罪的量刑规定,仔细查阅了本案的两本卷宗(诉讼文书卷和诉讼证据卷),研究了XX区人民检察院XX检公二刑诉[20XX]XXX号起诉书,多次与被告人交谈,比较清楚地了解了本案的案情。后又出席法庭,听取了公诉人的指控及对被告人的发问,参与了法庭调查、对控方证据进行了质证,向法庭提交了两份证据并经法庭质证,辩护人现依法提出辩护意见,以供法庭参考。
  
1、被告人的主观恶性极小、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大。被告人主观要件是一时疏忽、过于自信
  被告人是有正当职业、有一定社会地位的中年人,一向本分守法,根本没想过自己会因为饮酒而成为刑事案件被告人。
  案发当天中午,被告人与朋友吃饭时喝了些酒,他酒量小、特意过了四五小时才开车回家。显然,被告人的酒后开车行为,与醉酒飙车、追求刺激、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是有区别的,事后也感到极为懊悔并深感自责。
  
2、被告人属于偶犯、初犯,社会危害性小
  被告人从来就没有交通违章过,更无犯罪前科。
  被告人未驾车与任何车辆或行人发生实际碰撞,更未造成任何损害后果。
  被告人积极配合民警调查,主动交待案情,毫无隐瞒、推脱,其悔罪态度良好。
  正因此,XX法院充分考虑了被告人的历史表现、悔罪态度和本案社会危害性,准予取保候审。
你好,我同学他现在想给他自己进行辩护,我同学她是因为涉嫌一起非法诈骗案件被抓的,但是我同学他是案件的崇拜,他现在很担心,所以她想咨询一下。法律援助委托辩护协议权限
[律师回复] 法律援助委托代理协议甲方:受援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姓名:联系电话:乙方(承办机构):联系电话:甲方一案,经市法律援助中心审查,决定给予法律援助,并指派乙方承办。现双方就委托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安排(承办人)担任本案阶段的代理人,提供下列第项的法律援助:
(1)刑事辩护(2)刑事被害人代理(3)刑事附带民事诉讼(4)自诉代理(5)民事诉讼代理(6)行政诉讼代理(7)劳动仲裁代理(8)其他非诉讼代理。
2、甲方委托乙方承办人的权限为(见授权委托书)
3、乙方承办人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在受委托的权限内依法完成受托事项,就案情进展及时与甲方沟通,按时出庭,全力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4、乙方及承办人不得要求甲方支付任何形式的费用,不得接受甲方的财物或者牟取其他利益。
5、甲方应当真实地向律师陈述案情,提供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与案件相关的事实或经济状况发生变化,应及时告知乙方承办人。乙方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有权终止代理。
6、甲方有证据证明乙方承办人不依法履行职责的,可以请求法律援助中心更换承办人,由法律援助中心协调变更本协议或终止本协议。
7、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至本案本审终结止。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法律援助中心备案一份。甲方:乙方:年月日
您好!我朋友在晚上出去喝酒喝醉了,结果是把人给打伤了,现在和朋友在刑事案件中想要为他的朋友辩解于是要写辩护词,之前没有写过。刑事案件的辩护代理权限请问刑事案件自我辩护范文格式的范文有吗?
[律师回复] 有关被告人具有的法定、 酌定的从轻减轻情节的辩护意见第
一、被告人一直认罪伏法,悔罪态度较好。在今天的法庭 上,被告人的诚恳交代、认罪伏法的态度也是有目共睹的。根据最高法、最高检和司法部颁 布的《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的若干意见》第九条关于“人民法院对自愿认罪的被 告人, 酌情予以从轻处罚” 之规定, 辩护人认为:被告人的认罪态度完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恳请法院在对被告人量刑时予以充分考虑。 第
二、 被告人所盗财物数量较少, 社会危害性小。 被告人所窃取财物总价值为 22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属 于数额犯,依法应以犯罪数额作为判定犯罪情节和量刑幅度的主要标准。因此,恳请法庭依 照“罪刑相适应”的刑法基本原则,对被告人在法定刑度内酌情从轻判处刑罚。第
三、从犯 罪的主观方面来讲,被告人的主观恶性较小。被告人从未有过犯罪记录,此次尚属初犯,同 时,被告人这次失足走向犯罪与其贫困的家庭是分不开的,其家境贫寒又有两个未成年的孩 子需要抚养,加上自身又有残疾,生存压力很大,生活没有着落,走投无路之时,被告人张 某某没能经受住考验,于是犯下了令他今天后悔莫及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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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护律师与非辩护律师有什么区别,律师辩护人的权利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辩护律师与非辩护律师有什么区别,律师辩护人的权利的问题带来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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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辩护人拒绝辩护辩护的程序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被告人拒绝辩护人辩护的程序怎么走 被告人当庭拒绝辩护人辩护,要求另行委托辩护人或者指派律师的,合议庭应当准许。 被告人拒绝辩护人辩护后,没有辩护人的,应当宣布休庭;仍有辩护人的,庭审可以继续进行。 有多名被告人的案件,部分被告人拒绝辩护人辩护后,没有辩护人的,根据案件情况,可以对该被告人另案处理,对其他被告人的庭审继续进行。 法庭审理过程中,辩护人拒绝为被告人辩护的,应当准许;是否继续庭审,参照上述规定。 拒绝辩护后,另行委托辩护人或者指派律师的,自案件宣布休庭之日起至第15日止,由辩护人准备辩护,但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资源缩短时间的除外。 相关知识: 建立被告人选择辩护人制度的理由 首先,建立被告人选择辩护人制度有利于辩护功能的实现。刑事辩护权是归属于被告人的一项专属性权利,它是基于被告人基于被指控的特定事实而产生的一种专属性权利。指定辩护的宗旨是为了增强被告人的诉讼防御能力,防止他们由于经济困难、生理障碍或年龄等原因而处于十分不利的地位。赋予被告人选择指定辩护人的权利,由于辩护人是尊重被告人的意愿来确定的,有利于获得被告人的信任与合作,辩护人可以有效地履行辩护职责,发挥辩护功能,以保证平等审判,从而实现国家刑罚权行使的公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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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护律师与非辩护律师有什么区别?
辩护律师与非辩护律师之间的区别就是辩护律师可以调取案件的相关证据,而非辩护律师是不能够查取相关案件的鉴定材料以及跟犯罪嫌疑人进行会面。但是非辩护律师可以向检察院和法院进行相关申请就可以调取案件和宗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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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您好,我们小区有一个姐姐因为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公安局给刑拘了,公安部门刑拘期间,姐姐找了一个律师给自己在法院做辩护,律师法规定的辩护权限是什么?、
[律师回复]
1、在侦查阶段作为辩护人提供辩护。
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2、可以了解案情及当时已查明的主要事实 。
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四十七条:辩护律师向公安机关了解案件有关情况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法将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以及当时已查明的该罪的主要事实,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变更、解除强制措施,延长侦查羁押期限等案件有关情况,告知接受委托或者指派的辩护律师,并记录在案。
3、除了特殊案件,其他案件均有权同当事人会见、通信,不需要公安机关批准。
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
4、会见当事人不再受监听,不许公安人员陪同 。
依据:《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七条 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5、有权要求调取证据和自行收集证据,有权申请证人到庭。
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辩护人认为在侦查、审查起诉期间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收集的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或者罪轻的证据材料未提交的,有权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调取。
第四十一条: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也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
辩护律师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许可,并且经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
6、有权对是否应当逮捕发表意见。
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询问证人等诉讼参与人,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
7、有权要求公安机关变更、解除强制措施。
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被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8、有权对公安机关的侦查工作提出书面意见。
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九条:在案件侦查终结前,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侦查机关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并记录在案。辩护律师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附卷。
9、侦查终结公安机关有义务通知律师,以便律师跟进案件。
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条: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同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
10、申请办案人员回避、并提出复议。
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三十九条: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依照本章的规定要求回避、申请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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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控告、申诉。
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
1
2、作为代理人与受害人或其家属就民事赔偿进行协商、和解,并争取获得受害人或其家属谅解。
依据:《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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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堂弟很是暴躁,就参与故意伤害别人了,把别人给弄伤了,造成的腿部给受伤了,对方给要账了,还需要去请律师做刑事辩护的,限制行为能力人刑事辩护怎样呢?
[律师回复] 民事行为能力中有完全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无行为能力,其中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包括下列两种:
(一)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民法通则》第十二条规定:“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只能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指除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公民外,10周岁以上18周岁以下的公民。
(二)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民法通则》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假释,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间再犯新罪的,不构成累犯。假释在我国刑法中是一项重要的刑罚执行制度,正确地使用假释,把那些经过一定服刑期间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必要继续关押改造的罪犯放到社会上进行改造,可以有效地鼓励犯罪分子服从教育和改造,使之早日复归社会、有利于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
犯罪分子的假释考验期限因原判刑罚及执行的不同而有所不同。根据刑法第83条的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其假释的考验期为原判刑罚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即宣告假释时原判刑罚的剩余时期。刑法对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则作了明确而具体的规定。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其假释的考验期限为10年。
刑事辩护中如何选择无罪辩护、罪轻辩护和轻罪辩护?
[律师回复] 在当事人行为构成犯罪的情况下,选择罪轻辩护不失为一个务实的辩护方案,能在法律的范围内最大程度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1、根据案件证据和刑法的具体规定,无罪辩护不具有可行性。辩护方案必须是建立在案件证据和刑法的具体规定之上的,任何脱离案件证据和法律的辩护方案,均是空中楼阁,最终将无法得到法律支持。如果根据案件证据和法律的具体规定,可以作无罪辩护或者说无罪辩护具有可行性,辩护律师应该坚持为当事人作无罪辩护,而不能作罪轻辩护。
2、得到当事人的同意。律师作罪轻辩护,涉及到当事人自由或者财产这样较高的权益,一定要征求当事人的意见,若不能达成一致,虽然律师有的辩护权,律师还是退出辩护为宜。作为当事人,也应该正视现实,强行要求律师不顾现实作无罪辩护并非明智的选择。
3、无论是无罪辩护还是罪轻辩护都不能离开这么几点。
1)犯罪事实,犯罪情节和手段及后果及犯罪性质和涉嫌的罪名;
2)在犯罪中的作用、主犯或从犯;犯罪时的年龄、故意还是过失;
3)犯罪的即遂还是未遂;
4)对社会造成的影响;
5)无罪或罪轻的证据;
6)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态度和悔改表现;
7)犯罪嫌疑人的立功表现和主动退赃或给予赔偿表现;
8)刑法的有关规定条款,如:年龄规定、初犯、累犯的规定、是否投案自首、检举他人犯罪、有重大立功表现和具体的刑法条款项的引用;
9)被害人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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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护人需要律师辩护吗?
辩护人如要是犯罪嫌疑人的话那么就需要律师为自己辩护的,毕竟律师在这方面是属于比较专业的,可以更好的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律师在为自己辩护的时候也会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来进行辩护,从而让法院减轻自己的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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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刑事辩护中如何选择无罪辩护、罪轻辩护和轻罪辩护?
[律师回复] 在当事人行为构成犯罪的情况下,选择罪轻辩护不失为一个务实的辩护方案,能在法律的范围内最大程度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1、根据案件证据和刑法的具体规定,无罪辩护不具有可行性。辩护方案必须是建立在案件证据和刑法的具体规定之上的,任何脱离案件证据和法律的辩护方案,均是空中楼阁,最终将无法得到法律支持。如果根据案件证据和法律的具体规定,可以作无罪辩护或者说无罪辩护具有可行性,辩护律师应该坚持为当事人作无罪辩护,而不能作罪轻辩护。
2、得到当事人的同意。律师作罪轻辩护,涉及到当事人自由或者财产这样较高的权益,一定要征求当事人的意见,若不能达成一致,虽然律师有的辩护权,律师还是退出辩护为宜。作为当事人,也应该正视现实,强行要求律师不顾现实作无罪辩护并非明智的选择。
3、无论是无罪辩护还是罪轻辩护都不能离开这么几点。
1)犯罪事实,犯罪情节和手段及后果及犯罪性质和涉嫌的罪名;
2)在犯罪中的作用、主犯或从犯;犯罪时的年龄、故意还是过失;
3)犯罪的即遂还是未遂;
4)对社会造成的影响;
5)无罪或罪轻的证据;
6)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态度和悔改表现;
7)犯罪嫌疑人的立功表现和主动退赃或给予赔偿表现;
8)刑法的有关规定条款,如:年龄规定、初犯、累犯的规定、是否投案自首、检举他人犯罪、有重大立功表现和具体的刑法条款项的引用;
9)被害人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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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中如何选择无罪辩护、罪轻辩护和轻罪辩护?
[律师回复] 在当事人行为构成犯罪的情况下,选择罪轻辩护不失为一个务实的辩护方案,能在法律的范围内最大程度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1、根据案件证据和刑法的具体规定,无罪辩护不具有可行性。辩护方案必须是建立在案件证据和刑法的具体规定之上的,任何脱离案件证据和法律的辩护方案,均是空中楼阁,最终将无法得到法律支持。如果根据案件证据和法律的具体规定,可以作无罪辩护或者说无罪辩护具有可行性,辩护律师应该坚持为当事人作无罪辩护,而不能作罪轻辩护。
2、得到当事人的同意。律师作罪轻辩护,涉及到当事人自由或者财产这样较高的权益,一定要征求当事人的意见,若不能达成一致,虽然律师有的辩护权,律师还是退出辩护为宜。作为当事人,也应该正视现实,强行要求律师不顾现实作无罪辩护并非明智的选择。
3、无论是无罪辩护还是罪轻辩护都不能离开这么几点。
1)犯罪事实,犯罪情节和手段及后果及犯罪性质和涉嫌的罪名;
2)在犯罪中的作用、主犯或从犯;犯罪时的年龄、故意还是过失;
3)犯罪的即遂还是未遂;
4)对社会造成的影响;
5)无罪或罪轻的证据;
6)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态度和悔改表现;
7)犯罪嫌疑人的立功表现和主动退赃或给予赔偿表现;
8)刑法的有关规定条款,如:年龄规定、初犯、累犯的规定、是否投案自首、检举他人犯罪、有重大立功表现和具体的刑法条款项的引用;
9)被害人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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