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罪审查起诉会见笔录是否需要记录?

最新修订 | 2024-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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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盗窃罪审查起诉会见笔录是需要记录,毕竟这样的一种会面的话,它是有一定的目的所在的,通常情况下是对于自己所做出的一些推测,然后向犯罪嫌疑人来做出一定的推理和证明,并且为他找到辩护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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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盗窃审查起诉会见笔录是否需要记录?

盗窃罪审查起诉会见笔录是需要记录,毕竟这样的一种会面的话,它是有一定的目的所在的,通常情况下是对于自己所做出的一些推测,然后向犯罪嫌疑人来做出一定的推理和证明,并且为他找到辩护理由。盗窃审查起诉阶段会见笔录的目的:在审查起诉阶段,律师在会见之前往往已经通过在侦查阶段对犯罪嫌疑人的会见以及审查起诉阶段对案卷材料的查阅,已经对案件事实有了初步的了解。这个时候对犯罪嫌疑人的会见,其主要目的在于通过与犯罪嫌疑人的谈话寻找到为其辩护的理由和证据(或证据线索)。

二、盗窃数额大小的标准是什么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二)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

根据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一条之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盗窃地点无法查证的,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应当根据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有关数额标准认定;盗窃毒品等违禁品,应当按照盗窃罪处理的,根据情节轻重量刑

根据《解释》第一条的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在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幅度内,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上述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对具体案件中数额的认定应依照案件受理地法院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为标准。

在日常生活当中,对于一个律师来说,他所从事的一些职业主要就是为了维护自己当事人的利益,尤其在刑法类型的案件当中,他们所做的是需要会见犯罪嫌疑人,然后根据具体实际情况来得出一个总体的辩护意见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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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你好,你咨询的问题可能涉及盗窃罪问题,浙江省关于盗窃罪有如下规定,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有进一下问题可以本律师电话联系。法律规定: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授权,根据浙江省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现将浙江省办理盗窃刑事案件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确定如下:  <br/>1、盗窃数额3000元以上,80000元以下为“数额较大”,在3年以下有期徒刑量刑;  <br/>2、盗窃数额在80000元以上,400000元以下为“数额巨大”,在3年至10年有期徒刑量刑;  <br/>3、盗窃数额在400000元以上的,“数额为特别巨大”,在10年以上有期徒刑至无期徒刑量刑。  以上是浙江省2013年5月份以后,最新的关于盗窃数额的量刑标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相关法律知识:被盗物品的价格,应当区别不同情况,根据被告人作案当时、当地的同类物品的价格,并按照下列核价原则,以人民币分别计算:  <br/>1.流通领域的商品,按市场零售价的中等价格计算;属于国家定价的,按国家定价计算;属于国家指导价的,按指导价的最高限价计算。  <br/>2.生产领域的产品,成品按前项规定的办法计算;半成品可根据其在生产过程中实际所处的阶段,比照成品价格进行折算。  <br/>3.单位和公民的生产资料、生活资料等物品,原则上按购进价计算,但现行市场价高于原购进价的,按现行市场价的中等价格计算。  <br/>4.农副产品,如粮食、猪、羊、家禽、鱼等,一律按农贸市场同类产品的中等价格计算。  大牲畜,如牛、马、驴等,一律按大牲畜交易市场同类同等大牲畜的中等价格计算。  <br/>5.进出口物资、物品,按本项之1规定的办法计算。  <br/>6.金、银、珠宝等制作的工艺品(包括饰品和器皿等),按国有商店零售价计算;国有商店没有出售的,按国家主管部门核定的价格计算。  黄金、白银按国家定价计算。  <br/>7.外币,按照被盗当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卖出价计算。  <br/>8.不属于馆藏以上的一般文物(包括古玩、古书画等),按照国有文物商店的一般零售价计算,或者按国家文物主管部门核定的价格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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