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型股东分红怎么缴纳税费?

最新修订 | 2024-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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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企业行股东分红首先是需要交纳相关的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的相关税率是20%。如果是居民企业的话,那么企业就不需要交纳相关的企业所得税,只需要向国家进行缴纳个人所得税即可。
企业型股东分红怎么缴纳税费?

一、企业型股东分红怎么缴纳税费?

按照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的股东可以为个人股东,也可以为企业法人股东。一般来说,企业年度实现的利润,按照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后,其税后利润应按照规定分配给股东

股东从被投资企业取得的税后分红所得,该如何纳税呢?

1、个人股东分红要缴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但个人股东从上市公司取得的分红可以减半征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02号)第一条规定,对个人投资者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减按50%计入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现行税法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

2、外籍个人从外企分红不缴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第020号)第二条第八项规定,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我国税法同时还规定,对外籍个人取得境内上市公司股票的分红也不征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籍个人持有中国境内上市公司股票所取得的股息有关税收问题的函》(国税函发〔1994〕440号)明确,对持有B股或海外股(包括H股)的外籍个人,从发行该B股或海外股的中国境内企业所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3、居民企业税后利润分红不缴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规定,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第三条规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也为免税收入。《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进一步明确,所称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其所称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也就是说,企业持有上市公司股票不足12个月的分红要缴税,其他的分红都不需要缴税。

4、非居民企业分红要缴企业所得税

2008年以前,非居民企业从我国境内企业取得的税后利润不需要缴税。2008年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后,非居民企业取得的分红需要按10%的税率缴税。虽然税法规定的税率是10%,但如果非居民企业所在国家或地区与我国签订有税收协定,协定的税率低于10%,则可以按协定的税率执行。非居民企业取得的被投资企业在2008年以前实现的税后利润分红,税法规定还是按原政策执行,即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对已采用带征率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税后利润分配给股东,无须再缴纳缴纳“股息、利息、分红所得”项目的个人所得税。

缴税纳税是我国作为公民的义务职责之一,无论是企业还是员工都需要按时的向政府进行缴纳相关税收。一般来说,税收在企业进行分红时就会提出进行缴纳,而员工的相关工资的税率一般在进行下发的时候,公司的财政不明就已经代替其进行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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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家公司的股权,最近想要把他们吧转让出去,不过不了解企业转让股权企业所得税应该交多少?
[律师回复]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的规定,股权收购区分不同条件分别适用一般性税务处理规定和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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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被收购企业的相关所得税事项原则上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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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被收购企业的股东取得收购企业股权的计税基础,以被收购股权的原有计税基础确定。
(2)收购企业取得被收购企业股权的计税基础,以被收购股权的原有计税基础确定。
(3)收购企业、被收购企业的原有各项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和其他相关所得税事项保持不变 。
(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第三条规定:企业转让股权收入,应于转让协议生效、且完成股权变更手续时,确认收入的实现。 《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因此,企业应于转让协议生效且完成股权变更手续时,确认收入的实现。应当在当月(季)申报预缴企业所得税,年终汇算清缴。
企业入股分红是否需要纳税?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民办非企业单位交税吗 需要缴纳,不管什么单位,只要发生应征增值税的行为取得收入,都应当按照规定计算应纳增值税,按照规定向税务机关缴纳税款。 二、法律依据: 国税发88号文件 第二条 第一款 第三项规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通过税务登记信息掌握其设立、经营范围等情况,并按照税法规定要求其正常纳税申报。加强非营利性组织资格认定和年审。严格界定应税收入、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分别核算应税收入和不征税收入所对应的成本费用。 国税函159号文件 第五条规定:考虑到实践中从事生产经营经济主体的组织形式多样,为充分体现税收公平、中性的原则,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改变过去内资企业所得税以核算的三个条件来判定纳税人标准的做法,将以公司制和非公司制形式存在的企业和取得收入的组织确定为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具体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国企业、外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其他组织,保持与国际上大多数国家的做法协调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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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独资企业股东分红是否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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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纳税人取得应纳税所得后,根据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项目、数额,计算出应纳的个人所得税额,并在税法规定的申报期限内,如实填写相应的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报送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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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和企业合作取得的股息红利需要缴纳个税吗
[律师回复]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精神,现将个人所得税的若干政策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对个体工商户的征税问题   (一)个体工商户业主的费用扣除标准和从业人员的工资扣除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确定。个体工商户在生产、经营期间借款的利息支出,凡有合法证明的,不高于按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准予扣除。   (二)个体工商户或个人专营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捕捞业,其经营项目属于农业税(包括农业特产税,下同)、牧业税征税范围并已征收了农业税、牧业税的,不再征收个人所得税;不属于农业税、牧业税征税范围的,应对其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兼营上述四业并四业的所得单独核算的,比照上述原则办理,对于属于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应与其他行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合并计征个人所得税;对于四业的所得不能单独核算的,应就其全部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三)个体工商户与企业联营而分得的利润,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四)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人,取得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各项应税所得,应按规定分别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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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营企业分红要缴纳多少税
一般而言,股东收取的股息红利应纳税。但是,如果该部门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连续五年未能向股东支付股息,则股东可以起诉到法院。个人股东获得的红利将支付20%的税,从上市公司获得的红利将减少50%的税,外国人和居民企业中间获得的红利无需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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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大学毕业以后就和朋友成立了现在的公司,后来因为资金不足吸收了投资,公司就成为了合伙企业,经过我们一年的努力,今年终于回本开始盈利,现在股东都得到了分红,请问个人合伙企业分红纳税怎么缴纳?
[律师回复] 根据国发[2000]6号《国务院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征收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规定:“自2000年1月1日起,对合伙企业停止征收企业所得税,其投资者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查账征收的合伙企业申报个人所得税时,比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填报《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在季终后15天内预缴,年终汇算清缴。按带征率征税的企业,应按月并在月终后10天内申报纳税。
因此,合伙企业平时已经申报缴纳了个人所得税,其利润已经是税后利润,合伙人之间分红时不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1、 股东大会通过分红方案,宣告分红时:
借:利润分配-分配股利(派发现金和新股时,如果以盈余公积转增股本,借方为盈余公积)
贷:应付股利(或应付利润)
实际派现时:
借:应付股利(或应付利润)
贷:银行存款
实际派发新股或转增股本时:
借:应付股利(或应付利润)
贷: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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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东分红要缴纳税款吗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公司股东分红要缴纳税款吗问题带来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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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和企业联营取得的股息红利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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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技术入股企业缴纳个税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个人技术入股企业缴纳个税吗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41号)
第一条规定,个人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属于个人转让非货币性资产和投资同时发生。对个人转让非货币性资产的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依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有关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01号)
第三条规定,自2016年9月1日起,个人以技术成果投资入股到境内居民企业,被投资企业支付的对价全部为股票(权)的,个人可选择继续按现行有关税收政策执行,也可选择适用递延纳税优惠政策。选择技术成果投资入股递延纳税政策的,经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投资入股当期可暂不纳税,允许递延至转让股权时,按股权转让收入减去技术成果原值和合理税费后的差额计算缴纳所得税。
技术成果是指专利技术(含国防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权、生物医药新品种,以及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技术成果。技术成果投资入股,是指纳税人将技术成果所有权让渡给被投资企业、取得该企业股票(权)的行为。
因此,个人以专利权投资企业应该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税。2016年9月1日以前,投资入股当期应该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依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自2016年9月1日起,经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投资入股当期可暂不纳税,允许递延至转让股权时,按股权转让收入减去技术成果原值和合理税费后的差额计算缴纳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41号)第一条规定,个人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属于个人转让非货币性资产和投资同时发生。对个人转让非货币性资产的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依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关于个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41号)对非货币性投资给予了5年的分期纳税优惠。个人以非货币资产作价入股获得公司的股权,按照应纳税所得额的20%缴纳个人所得税,一次性缴纳有困难的,经税务机关备案,可以在5年内分期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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