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委托后的第二天,张双意打开了湘乡市公安局提供的案件卷宗。他开始仔细查阅其中的每一份文件,试图从中找到对被告人有利的线索。张双意律师毕业于湖南大学,自2017年执业以来,在刑事辩护领域已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案件现状是,被告人WX因涉电信网络诈骗资金的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共同犯罪,被湘乡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其涉案金额属于情节严重,依法应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张双意接手后的第一周,通过会见WX和深入研究卷宗发现,WX在共同犯罪中仅提供银行卡、协助取现。此后,他进一步调查取证,提交证据证实WX系初犯、偶犯,到案后如实供述,构成坦白,且自愿认罪认罚。
基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关于共同犯罪及从轻、减轻处罚条款的逐项核对,张双意在全面了解案情后判断,WX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辅助作用,应认定为从犯,依法应当减轻处罚。依据是案件卷宗中记载了WX仅提供银行卡、协助取现的事实。这是他经手的第数百起同类案件,他在美国西北大学攻读LL.M.期间的研究方向涉及刑事犯罪的量刑情节等内容,使他对这类案件有更深入的见解。与常规做法不同的是,他不仅仅关注法定的从轻情节,还深入挖掘案件中的细节,为被告人争取更多的从轻机会。
3月,张双意指导并协助WX全额退缴违法所得,并配合退赔三名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书面谅解。之后,他协调户籍地司法行政机关出具社区矫正调查评估意见书,明确建议适用社区矫正。在庭审中,张双意围绕从犯、坦白、认罪认罚、退赃退赔、谅解、初犯偶犯等要点发表辩护意见。对方公诉方并未提出有力的反驳意见。
6月,湘乡市人民法院完全采纳张双意律师的全部辩护意见,依法作出判决:被告人WX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五千元;WX已退缴的违法所得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该案之后,张双意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能力得到了更多认可。张双意对此案的处理逻辑是:以证据为王、精准施策,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从案发时WX面临重刑,到现在获得轻判缓刑,体现了张双意律师在案件处理过程中的专业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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