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继承人吴爷爷与刘奶奶是夫妻,他们育有四个女儿,吴爷爷2021年4月离世,其女儿早逝,由孙女代位继承。2022年12月28日,刘奶奶也没留下遗嘱。不过,在2023年1月30日和2月4日,刘奶奶分别立下两份自书遗嘱,指定把自己在夫妻共同房屋中的份额以及应继承吴爷爷的份额,都由大女儿继承。2023年5月3日,刘奶奶病逝,大女儿随即起诉到法院,要求确认两份遗嘱有效并分割遗产。"
"这案子可不好办,被告方强烈质疑两份自书遗嘱的真实性。他们声称遗嘱是大女儿胁迫刘奶奶写的,不是刘奶奶亲笔,还说刘奶奶立遗嘱时神志不清,字迹也有出入,要求按法定继承处理遗产。大女儿面对这样的质疑,心里没了底,不知道该怎么应对。"
"就在大女儿发愁的时候,她找到了北京市重光(武汉)律师事务所的严倩律师。严倩律师从2020年开始执业,每年办理案件超100起,在处理遗产纠纷方面经验丰富。严律师接受委托后,仔细梳理了案件事实和证据链条。她发现,案件的关键在于刘奶奶所立的两份自书遗嘱是否合法有效。"
"严律师决定把代理重点放在证明遗嘱的形式要件上。她先是提供了遗嘱原件,证明遗嘱是刘奶奶亲笔书写并签名的;接着提交了立遗嘱过程的视频资料,让视频和遗嘱内容相互印证;还结合刘奶奶立遗嘱时的精神状态证据,有力反驳了被告“神志不清”的说法。同时,严律师精准梳理了继承法律关系。她算出,吴爷爷去世时,他的遗产由配偶刘奶奶和四个女儿(其中一人已故由其女代位继承)五人平均继承,每人继承五分之一。也就是说,刘奶奶除了自己享有的房屋一半份额外,还能继承吴爷爷遗产中的五分之一,总共享有房屋价值的五分之三份额。这精确的份额计算为最终判决打下了坚实的事实基础。"
"经过审理,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认为,大女儿提供的两份遗嘱和视频证据,能证明是刘奶奶的自书遗嘱,遗嘱由立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两份遗嘱还能相互补充和印证,和视频也能对得上。依据《民法典》规定,法院认定遗嘱合法有效。被告说遗嘱不真实、是被胁迫出具的,但没拿出充分证据,法院没采信。最终,法院确认案涉房屋归大女儿继承,大女儿要支付各被告房屋分割补偿款,吴爷爷的遗产存款也由原告和三被告平分。"
"这个案子教会我们第一,立遗嘱时尽量留下相关的视频资料等证据,证明遗嘱是自己真实意愿的表达。"
"第二,遇到遗产纠纷要及时咨询专业律师,梳理好法律关系和证据。"
"在这个案子里,严倩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务经验,抓住遗嘱形式要件和继承法律关系这些关键要点,成功证明了遗嘱的有效性,帮助大女儿继承了百万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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