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间借贷纠纷中,借据通常是证明借款关系成立的关键证据。但当亲情遇上借贷,未留下书面借据时,纠纷应如何解决?这起发生在天津的张X诉张X、冯X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案,就为我们带来了答案。
此案中,上诉人张X称2011年以现金方式借给张X和冯X30万,因亲属关系未写借据,催讨无果后起诉,一审却被驳回诉求。无奈之下,张X委托了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的李超律师提起上诉。拥有山东经济学院法学学士和经济学学士学位的李超律师,在法律知识储备上有着独特优势,面对这种亲属间无书面借据的民间借贷纠纷,他有着自己的思考和判断。
李超律师在执业过程中,深耕于刑事辩护、婚姻家事、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等多个领域,其中民间借贷案件也占了一定比例。他深知在此类案件中,证据的重要性。在二审中,他将重点放在了一审未被充分采信的电话录音上。他指出,录音中张X多次清晰承认借款20万的事实,款项交付细节的陈述也能与张X的叙述相印证。具有丰富办案经验的李超律师,敏锐地捕捉到了这个关键证据,为二审改判找到了突破口。
面对被上诉人“醉酒戏言”、“旧账已清”等抗辩理由,李超律师结合录音内容中对话的连贯性、逻辑性进行有力驳斥。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逾160件的他,处理过众多类似复杂纠纷,在庭审辩论中自然能沉着应对。他不仅关注证据本身,还注重证据之间的关联性,将录音内容与证人证言、房产买卖协议等证据形成证据链,进一步强化待证事实的证明力。
从法律适用角度来看,本案主要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借款合同成立要件及举证责任规定。在无书面凭证的情况下,视听资料等证据该如何审查和认定,是本案的关键法律要点。李超律师凭借其对法律条文的深入理解和丰富的实务操作经验,为法院厘清案件事实提供了有力帮助。他这种注重实效、以解决实际问题为导向的办案风格,正是其能够在众多案件中取得良好效果的原因之一。
最终,二审法院部分支持了上诉请求,认定20万借款事实成立,撤销一审判决,判令张X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这起案件不仅为当事人维护了合法权益,也为同类无书面借据的民间借贷纠纷提供了重要的裁判参考,体现了在法律适用过程中,证据组织和论证的关键作用。而李超律师在其中所展现出的专业素养和职业能力,正是在多年法律实践中不断积累和锻炼的结果,也让我们看到了法律在亲情借贷纠纷中的公正裁决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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