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了还要一起还债吗?

最新修订 | 2024-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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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夫妻双方离婚了,如果债务是属于双方的共同债务,则都有偿还的义务,需要一起还债,具体方式双方可以协商。而离婚后对方拖欠的个人债务,则没有承担的义务。处理共同债务,往往是办离婚手续之后用家庭财产先清偿,不够的话,再由双方决定各自的承担比例。
离婚了还要一起还债吗?

一、离婚了还要一起还债吗?

离婚的时候,如果是夫妻双方共同生活欠下的债务,需要夫妻双方一起还债。如果钱不够还清债务,或者是财产都是双方自己掌管的,就需要夫妻双方商量一下用什么办法还清债务。如果办法不能得到双方同意的时候就需要人民法院来决定。如果是离婚后的债务,与配偶无关,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原则上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配偶要承担偿还责任。

1、双方的共同财产足以清偿共同债务的,以共同财产来清偿共同债务,剩余财产在双方之间平等分配。

2、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共同债务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如协议不成,由法院进行判决。

3、不存在共同财产的情况下,债务由双方协议清偿,如协议不成,仍由法院进行判决。

二、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有哪些?

1、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3、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4、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5、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6、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7、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8、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9、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10、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综上所述,夫妻离婚后,经过证实债务是共同债务的,双方要对债权人承担债务偿还义务,还债的方式可以具体商量,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而离婚后个人形成的新的债务,则应当算个人债务,就没有资格要求对方承担了。为了避免纠纷,双方应当在离婚协议书中写清这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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