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6年初的一个午后,阳光虽暖却驱散不了普先生心中的阴霾。他坐在自家小厂的办公室里,桌上堆满了与借款相关的文件和银行单据。自2015年将18万余元借给被告李女士和其儿子普先生后,还款期限早已过去,可自己催了无数次,对方除了偿还5000元本金外,其余借款就像石沉大海般没了消息。普先生每天在工厂忙碌之余,还要忧心这一大笔借款,满脑子都是怎么才能把钱要回来。他四处打听解决办法,咨询过一些人,但都没有得到满意的答复,那种无助感笼罩着他,让他觉得自己就像一个在黑暗中迷路的人,找不到方向。
经同行推荐的姚春波律师,自2013年执业开始就投身民间借贷纠纷领域,已经处理过众多相关案件,对这类案件的处理有着丰富的经验和独到的见解。普先生找到姚律师后,姚律师在第一次沟通时,仔细查看了普先生带来的借条、银行存取款业务回单等证据。做了多年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他一眼就看出了借条和银行单据之间的关联以及潜在的证明力。虽然被告可能会在借款金额上做文章,但这些证据链条完整且相互印证,是胜诉的关键。
在办案过程中,遇到了巨大阻碍。被告李女士声称借条是在普先生逼迫下所写,只承认借款15万,并表示已经支付38000元利息,然而却拿不出任何证据。为了证明借款金额确实为185200元(除去已还5000元本金和普先生未主张的200元,诉争借款本金为18万),姚律师多次前往银行调取详细的交易记录,又找到当时在场的证人杨先生,说服他出庭作证。那段时间,姚律师经常加班到深夜,办公室的灯光常常在寂静的夜里亮到很晚,他仔细梳理每一个细节,努力拼凑完整的证据链。
作为玉溪市律协维权执纪委副主任,姚律师利用自己在行业内的专业资源和公信力,组织相关领域的专家对案件进行论证。当时,被告主张借款金额为15万且已支付高额利息,但姚律师发现,银行的交易记录、借条以及证人的证词都能充分证明借款金额为185200元,且被告所谓支付利息的说法毫无证据支持。而且,被告普先生在借条和连带偿还借款协议书上的签字,明确了他共同借款人的身份,并非仅仅是担保人。
2016年5月26日,在云南省玉溪市江川区人民法院的法庭上,当法官宣读判决结果,判定被告李女士和普先生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连带偿还原告普先生借款本金180000元,并以180000元为基数按银行同期贷款年利率4.75%的四倍计付自2015年12月20日起至款项付清之日止的逾期利息时,普先生愣住了,随后眼眶泛红,双手不自觉地紧握在一起。他想起姚律师常说的“维护权益、创造价值”,直到这一刻他才真正懂了其中的分量,是姚律师的专业和坚持为他挽回了损失。
事后,普先生逢人便念叨,要不是姚律师当初仔细审查证据、耐心指导他收集材料,他这18万的借款不知道要等到什么时候才能要回来。他还积极向身边有类似法律问题的朋友推荐姚律师。不久后,普先生带着一面写有“专业精湛,为民维权”的锦旗来到姚律师的办公室,表达自己对姚律师的感激之情。
姚律师在办案过程中,始终站在普先生的角度考虑问题。他曾建议普先生控制成本,避免不必要的开支,比如在收集证据时,优先选择成本较低且有效的方式。他的执业理念“维护权益、创造价值”贯穿整个办案过程,让当事人在困境中感受到了专业律师的力量和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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