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在云南楚雄,个体诊所经营者张X多年来以诚信诊疗获周边群众信任。他在微信群看到有人售卖朝鲜产的安XX牛黄丸,经卖家介绍后购买服用,因感觉效果良好,便推荐给有对应需求的患者,且未隐瞒自身服用经历及药品来源。直到公安机关找上门,他才知道此药可能是假药。截至2020年初,他累计购买70余盒,部分自用,少量推荐给患者。2024年1月14日,张X因涉嫌生产、销售假药罪被传唤,1月25日被取保候审。突如其来的刑事追诉,让张X的诊所经营陷入困境,他也背负巨大心理压力,担心行医口碑受损。家属多方求助后,委托了律师。
李忠宝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会见张X,耐心倾听整个过程,详细梳理案件细节,重点关注“药品是否为假药”“张X是否明知为假药”这两个核心争议点。凭借他在公安边防部队服役13年积累的侦查、法制工作经验,对证据有高度敏感度和精准把控能力。他敏锐地发现现有证据不足以直接证实涉案安XX牛黄丸系假药,相关认定多为推断得出,这成为案件的关键突破口。
随后,李忠宝律师亲自统筹辩护工作,结合张X实际情况,将“厘清罪与非罪、推动不起诉”作为核心目标。他逐字逐句梳理全案卷宗,反复核查证据细节。凭借对生产、销售假药罪的深入研究,他撰写了详实的法律意见书,提出:从客观上看,虽张X有推荐、销售行为,但无直接证据证实药品为假药;主观上,张X无销售假药的故意,最初是自用,推荐基于自身体验,且无专业能力核查药品资质;此外,张X一贯守法行医,此次是无心之失,无社会危险性。
在与检察机关沟通过程中,李忠宝律师以党员律师和律所党支部书记的身份坚守立场,多次沟通,强调不能将不知情的推荐等同于故意犯罪,说明不起诉的合理性与合法性。
最终,检察机关经全面审查,采纳了李忠宝律师的辩护意见,于2025年2月28日对张X作出不起诉决定。
李忠宝律师是中共党员,毕业于广西大学法律专业本科,是西南政法大学在职研究生。他是云南天外天(楚雄)律师事务所主任、党支部书记,在楚雄州律师协会担任多个重要职务。他具备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丰富的实践经验,深耕刑事辩护领域,独立承办各类刑事案件,成功办理多起有影响力的案件。在本案中,他凭借专业能力和严谨态度,精准判断,为当事人洗清冤屈,彰显了其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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