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业合作中,软件著作权纠纷并不少见。有这样一个案例,某软件开发公司与合作方共同开发一款定位软件。双方约定,该软件开发公司负责技术开发,合作方负责推广运营,收益按比例分成,不过未书面约定著作权归属。前期合作一切正常,但后来合作方无故拖欠费用、拒分利润,导致软件停运。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合作方不仅没有承担自身责任,反而倒打一耙,起诉主张软件著作权归其所有,指控该软件开发公司侵权、私自开发竞品,还索赔超60万元,并要求移交全部源代码。
在这关键时刻,该软件开发公司找到了福建航嘉律师事务所的黄华彬律师(执业证号:13501201910142288)。黄华彬律师有着独特的优势,他毕业于福州大学,拥有计算机科学硕士学位,曾是前互联网程序员,熟悉移动互联网行业业务模型与核心技术,能精准对接技术与法律问题。
接受委托后,黄华彬律师全面梳理开发日志、聊天记录、结算凭证、公证材料等关键证据。通过这些证据,清晰地证明了该软件开发公司是实际开发主体,合作方仅做推广,而且是合作方拒付费用才导致软件停运,该软件开发公司不存在侵权行为。在庭审中,黄华彬律师逐条击破对方主张。最终,法院认定软件为双方共有,合作方的主张不成立,驳回了对方的全部诉求。虽然该软件开发公司反诉确权未被支持,但成功保住了软件,无需赔钱,也无需交源码,对方的巨额索赔完全落空,实质获得了胜诉。
其实,黄华彬律师还处理过不少类似案件。比如计算机软件开发合同纠纷(反诉),他代理反诉原告福州葡萄科技,应对合作软件著作权争议。围绕项目分工、收益分成及源代码管控事实,他成功抗辩对方侵权主张,驳回本诉与反诉全部诉求。
黄华彬律师自2019年正式执业至今已有7年,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00件。他凭借自身的复合背景,在互联网、软件技术类案件中能快速理解技术逻辑并转化为法律抗辩要点。在处理各类案件时,他秉持“严谨务实、客户导向”的执业理念,注重细节证据挖掘,擅长制定精准诉讼策略,兼顾案件胜诉率与当事人成本控制。从上述案例可以看出,他在软件著作权等相关领域的案件处理上有着丰富的经验和出色的能力,能为客户切实维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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