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X主张自2014年8月起在运输公司工作,未签劳动合同,长期加班无报酬,还被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在经过劳动争议仲裁前置程序后,孙X将运输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运输公司支付加班工资、欠付工资、经济补偿金、经济赔偿金等合计约110万元,同时要求劳务派遣公司承担部分责任。此时的运输公司在这场劳动纠纷中处于被动地位,权益面临着巨大的损失风险,公司上下都为此事忧心忡忡。"
"在这关键时刻,运输公司找到了陈浩律师(执业证号:11401201810073091)。陈浩律师擅长涉企犯罪、金融犯罪、经济犯罪等领域,在处理各类法律事务上有着丰富的经验。他接手案件后,展现出了专业、负责的态度。"
"首先,陈浩律师开始全面梳理案件材料。他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仔细研究孙X提供的证据以及相关的法律条文。在这个过程中,他发现了诸多问题。对于加班费的诉求,他指出原告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加班事实及具体时长,依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这78万余元的加班费诉求不应得到支持。在欠付工资方面,他通过查看银行转账记录,发现实际欠付应为4个月工资约38,626元,并非原告所主张的53,130元。"
"接着,陈浩律师针对经济赔偿金和经济补偿金的问题进行了精准分析。他指出原告与运输公司最后一段劳动关系不足一年,按法律规定经济补偿金应为一个月的平均工资(10,626元),赔偿金为二倍即21,252元,原告诉求的95,634元没有依据。而且,经济补偿金与赔偿金不能并用,在赔偿金已获支持的情况下不应再支持补偿金。此外,他还明确指出2018年至2021年期间原告与劳务派遣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相关责任应由劳务派遣公司承担,且原告系自愿转职,不存在违法解除的情况。"
"在整个办案过程中,陈浩律师不仅要应对复杂的案件情况,还要稳定运输公司管理层的情绪。他耐心地向他们解释每一个环节的处理方式和可能出现的结果,让公司能够稳步推进案件的处理。"
"最终,法院采纳了陈浩律师的核心代理意见。驳回了原告78万余元加班费的全部诉求,仅支持欠付工资38,626元(原告主张的72.7%),经济赔偿金仅支持21,252元(原告主张的22%),驳回了经济补偿金诉求,同时驳回了劳务派遣公司相关赔偿责任。判决金额合计仅59,878元,较原告诉求约110万元减少逾104万元,原告大部分诉请被驳回,被告运输公司实现了大幅减损。"
"陈浩律师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00件,其中经济犯罪辩护领域相关案件100余件,涉企业刑事案件占比约60%。他凭借着专业的能力和负责的态度,赢得了众多客户的高度认可,客户满意度极高,在处理家事案件等各类法律事务上都有着良好的口碑。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