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当事人享有哪些权利

最新修订 | 2024-09-15
浏览10w+
律图法律咨询
信得过的好律师
咨询我
专家导读 1、陈述和申辩权。2、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权。3、要求赔偿权。4、知情权。5、申请回避权。6、要求举行听证权。7、申请延期或分期缴纳罚款权。8、申诉或者检举权。
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当事人享有哪些权利

一、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当事人享有哪些权利?

1、陈述和申辩权。《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

2、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权。《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3、要求赔偿权。《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行政机关违法给予行政处罚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提出赔偿要求。

4、知情权。《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5、申请回避权。《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6、要求举行听证权。《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

7、申请延期或分期缴纳罚款权。《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二条: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经当事人申请和行政机关批准,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

8、申诉或者检举权。《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四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有权申诉或者检举;行政机关应当认真审查,发现行政处罚有错误的,应当主动改正。

二、行政处罚当事人不配合调查怎么办?

关于行政处罚当事人不笔录的问题的解答为,如当事人沉默,记录“当事人不说话”;通过其它证据材料能证明违法事实的,依法向其送达《违法行为通知书》,给他三日陈述、申辩或听证权利,三日后,可以依法作出处罚决定。

根据《行政处罚法》中的要求,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而没有告知,或没有完全告知,或没有告知当事人依法应享有的权利如回避权、听证权、申请复议权等,这些行为中每一项都会导致行政处罚决定无效。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2.9k字,预估阅读时间10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291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当事人享有哪些权利
一键咨询
  •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512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776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244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114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586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033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51****831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681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501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478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774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317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646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070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560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当事人享有哪些权利?
在行政处罚中当事人享有申辩权、听证权、行政复议权及获得赔偿权等。当事人不服行政处罚决定,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对于行政机关来说,这是一种制约和监督,而对于当事人来说,则是一项重要的权利。当事人违法要受到处罚,行政机关违法照样要承担法律责任。
10w+浏览
行政类
二审程序中当事人享有的诉讼权利有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二审程序中当事人享有的诉讼权利有哪些
二审程序中当事人享有哪些诉讼权利:
1、申请回避权;
2、辩护权;
3、举证质证的权利;
4、最后陈述权;
5、请求抗诉权;
6、申诉权。
我国的上诉不加刑原则,是指第二审人民审判被告人一方上诉的案件,不得以任何理由加重被告人刑罚的一项审判原则。《刑事诉讼法》第237条第1款规定:“第二审人民审判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民事诉讼法中的当事人的权利有哪些
1、委托代理人进行诉讼。每个当事人都可以委托1至2人代理其进行诉讼。
2、申请回避。为了保证案件的公正审理,当事人有权要求人民更换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审判人员和其他人员。
3、收集、提供证据。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使人民作出有利于自己的判决,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收集证据,向人民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是真实的,应当受到法律保护的。
4、进行辩论。在法庭上,当事人有权陈述自己的意见,论证自己的主张,反驳对方当事人提出的意见和主张,同时也可以通过书面方式行使这一权利。
5、请求调解。原告后,双方当事
快速解决“行政类”问题
当前6291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二审程序中当事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二审程序中当事人享有的诉讼权利有哪些
二审程序中当事人享有哪些诉讼权利:
1、申请回避权;
2、辩护权;
3、举证质证的权利;
4、最后陈述权;
5、请求抗诉权;
6、申诉权。
我国的上诉不加刑原则,是指第二审人民审判被告人一方上诉的案件,不得以任何理由加重被告人刑罚的一项审判原则。《刑事诉讼法》第237条第1款规定:“第二审人民审判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民事诉讼法中的当事人的权利有哪些
1、委托代理人进行诉讼。每个当事人都可以委托1至2人代理其进行诉讼。
2、申请回避。为了保证案件的公正审理,当事人有权要求人民更换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审判人员和其他人员。
3、收集、提供证据。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使人民作出有利于自己的判决,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收集证据,向人民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是真实的,应当受到法律保护的。
4、进行辩论。在法庭上,当事人有权陈述自己的意见,论证自己的主张,反驳对方当事人提出的意见和主张,同时也可以通过书面方式行使这一权利。
5、请求调解。原告后,双方当事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当事人在行政处罚中享有什么权利
1、陈述和申辩权。2、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权。3、要求赔偿权。4、知情权。5、申请回避权。6、要求举行听证权。7、申请延期或分期缴纳罚款权。8、申诉或者检举权。
10w+浏览
行政类
二审程序中当事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包括什么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二审程序中当事人享有的诉讼权利有哪些
二审程序中当事人享有哪些诉讼权利:
1、申请回避权;
2、辩护权;
3、举证质证的权利;
4、最后陈述权;
5、请求抗诉权;
6、申诉权。
我国的上诉不加刑原则,是指第二审人民审判被告人一方上诉的案件,不得以任何理由加重被告人刑罚的一项审判原则。《刑事诉讼法》第237条第1款规定:“第二审人民审判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民事诉讼法中的当事人的权利有哪些
1、委托代理人进行诉讼。每个当事人都可以委托1至2人代理其进行诉讼。
2、申请回避。为了保证案件的公正审理,当事人有权要求人民更换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审判人员和其他人员。
3、收集、提供证据。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使人民作出有利于自己的判决,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收集证据,向人民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是真实的,应当受到法律保护的。
4、进行辩论。在法庭上,当事人有权陈述自己的意见,论证自己的主张,反驳对方当事人提出的意见和主张,同时也可以通过书面方式行使这一权利。
5、请求调解。原告后,双方当事
快速解决“行政类”问题
当前6291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291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当事人在行政处罚中享有的权利是什么
1、陈述和申辩权。2、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权。3、要求赔偿权。4、知情权。5、申请回避权。6、要求举行听证权。7、申请延期或分期缴纳罚款权。8、申诉或者检举权。
10w+浏览
行政类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当事人在行政处罚中享有权利的内容有什么
当事人在行政处罚中享有五项权利,分别为被告知有关事项的权利,以及确认执法人员身份的权利,进行申辩的权利和获得赔偿的权利,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权利。所以如果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话,那么是有权进行申请行政复议的。
10w+浏览
行政类
户口未迁出还能享受当地的福利
[律师回复] 对于户口未迁出还能享受当地的福利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城镇户口是否为贫困户城镇户口不一定是贫困户,满足贫困条件的,才会是贫困户。国家对贫困户的界定,有其严格的划分标准:即绝对贫困人口年人均纯收入低于627元,相对贫困人口年人均纯收入628865元,低收入人口年人均纯收入8661205元一般收入和高收入年人均纯收入1205元以上。通常把年人均纯收入低于1205元的家庭人口统称为弱势群体。贫困证明要求:
1、贫困证明中要求明文出现贷款人名字,并且要求与本人身份证上的名字完全一致,不能用同音字、不规范简写字代替,不能有错别字。贷款人名字不得涂改。
2、贫困证明要求加盖家庭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公章,或更高一级主管部门公章。其中有效的公章有:乡镇人民政府、县民政局、市民政局。城市居民可以是居委会、街道办事处、社区公章。注意村民委员会的公章无效、单位公章无效。贫困证明尽量不出现两个或以上公章。
3、贫困证明中明文出现“家庭经济困难,需要申请国家贷款”字样。
4、贫困证明要求用材料纸或文稿纸,且用钢笔或水性笔书写,用圆珠笔书写无效。个人收集资料只能申请成为贫困低保护,然后当地的街道办事处或是民政部门的严格审核,如果符合条件的,由这些部门出具贫困低保护证明书并盖上公章确认。有了贫困证明,凭证书可以享受政府发放的低保护补贴金以及一些政府优惠政策。所以说贫困证明不是个人写的,只能去申请取得。
快速解决“劳动纠纷”问题
当前6291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外地购房落户能享受当地的福利吗
[律师回复] A
1、购房后,可以享受房产所在地的公共服务、社区服务、子女就学等福利待遇,但是不能享受房产所在地的村(居)委会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待遇(特指房产为农村的前提下)。A
2、当事人可以带上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房屋产权登记证等,事先咨询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主任等,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居住证暂行条例》的规定:  第十二条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依法享受劳动就业,参加社会保险,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权利。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为居住证持有人提供下列基本公共服务:A
(一)义务教育;A
(二)基本公共就业服务;A
(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服务;A
(四)公共文化体育服务;A
(五)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务;A
(六)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务。  第十三条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享受下列便利:  
(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出入境证件;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  
(三)机动车登记;  
(四)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五)报名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申请授予职业资格;  
(六)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和其他计划生育证明材料;A
(七)国家规定的其他便利。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291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当事人在行政处罚中享有什么权
当事人在行政处罚当中所享有的权利,有知情的权利,申请复议或者是行政诉讼的权利,以及要求举行听证会的权利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和要求赔偿的权利。正常情况下,在受到行政处罚之后都是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诉讼的。
10w+浏览
行政类
刑事起诉中当事人主要享有哪些权利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在法庭调查中当事人主要享有下列权利:
1.被告人、被害人有进行陈述的权利。公诉人宣读书后,被告人和被害人可以就书所指控的犯罪分别进行陈述。被告人如果承认书中的指控,应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进行陈述;如果不承认书中的指控,则可提出自己无罪的意见。被害人可以针对书中指控的犯罪陈述自己受害的经过和有关的诉讼请求。
2.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在法庭调查时,经审判长同意,可以向被告人发问。被害人是犯罪行为的直接受害者,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对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到的物质损失有权要求赔偿。所以他们可以向被告人发问。
3.当事人经审判长许可,有权向证人、鉴定人发问。当事人在证人、鉴定人提供鉴定结论后,认为有些事实还不清楚,需要询问证人、鉴定人的,经审判长许可,可以对证人、鉴定人进行发问,要求其作出进一步的陈述和说明。
4.当事人对公诉人、辩护人向法庭出示的物证有辨认的权利。对公诉人向法庭出示的证明被告人罪行的物证,辩护人向法庭出示的证明被告人无罪或罪轻的物证,当事人都有权进行辨认、核实,经过辨认后,发表自己对这些证据证明力的看法。对法庭上出示的物证和宣读的其他证据,只有经过当事人辨认,各方面的证人证言相互印证,核对属实后,方可作为定案的根据。
5.当事人有权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勘验。在法庭调查过程中,当事人如果发现了新的证据或对原有证据产生疑问,认为有必要重新取证或进行补充的,有权以口头或书面形式随时向法庭提出申请,请求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进行重新鉴定或勘验。但是否允许申请,还要人民作出决定。人民如认为有必要,可以向有关单位或个人调取新的证据材料,也可以向人民检察院调取在侦查、审查中收集的有关证据材料。人民检察院应在自收到人民要求调取证据材料决定书后3日内移交。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行政类 > 行政处罚 > 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当事人享有哪些权利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