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5月28日,一名非莆田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诈骗罪被莆田某区公安异地刑拘。在被刑拘的第7天,家属委托了外地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并提交了取保候审申请,但未获批准。之后,家属转委托上海锦天城(福州)律师事务所的陈震律师团队处理此案。
陈震律师团队接手案件后,迅速展开行动。他们多次会见犯罪嫌疑人,以核实具体案情。通过与犯罪嫌疑人的深入交流,律师团队详细了解了案件的来龙去脉,掌握了案件中的关键信息。同时,团队持续对接办案民警,及时了解案件的侦查进展和警方的观点。
为了更全面、深入地梳理案件,陈震律师专程与承办检察官当面沟通。他们将案件的关键点一一进行分析和梳理,从法律适用、证据采信等多个角度,为检察官呈现了一个全面的案件图景。在这个过程中,律师团队层层梳理辩护思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结合案件实际情况,寻找犯罪嫌疑人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
经过陈震律师团队的不懈努力,2026年7月3日,成功为犯罪嫌疑人争取到了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顺利走出看守所,暂时恢复了人身自由。
从这个案例中可以提炼出以下裁判规则:在诈骗罪案件中,即使错过了所谓的刑事案件黄金辩护期,中途介入并精准发力,依然有机会为犯罪嫌疑人争取到取保候审。律师团队通过多次会见犯罪嫌疑人核实案情,与办案民警持续对接了解侦查进展,与承办检察官当面沟通梳理案件关键点,层层剖析辩护思路,依据法律规定全力争取,是能够取得良好辩护效果的。
该裁判规则适用于类似的诈骗罪以及其他可能适用取保候审的刑事案件。在犯罪嫌疑人已经被刑拘,且前期申请取保候审未获批准的情况下,后续介入的律师团队可以借鉴这种工作方法,通过深入了解案情,积极与办案机关沟通,依据法律规定寻找有利于犯罪嫌疑人的情节和条件,为其争取取保候审。这一裁判规则为在类似案件中处于不利局面的犯罪嫌疑人提供了一种可行的辩护思路,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福建莆田陈震律师及其团队在这起案件中的成功经验,也为其他律师处理此类案件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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